㈠ 訴訟離婚原告不出庭會自動撤訴嗎
訴訟離婚原告不出庭會自動撤訴,離婚原告不出庭,並且在經過法院傳票傳喚的,也不提交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撤銷起訴。如果原告是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而不回來的,也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㈡ 離婚訴訟自動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按撤訴處理的情形有:1、原告或上訴人未按期交納訴訟費用;2、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4、原告應預交而未預交案件受理費。人民法院通知其預交,通知後仍未交納,或申請緩、減、免未獲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納訴訟費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㈢ 離婚訴訟撤訴程序是怎樣的
離婚訴訟的撤訴程序如下:
1、原告應在法院判決宣告前將撤訴申請書提交到法院;
2、法院經審查認為撤訴符合法定條件的,裁定準許撤訴,不符合條件的,不準撤訴,並依法作出判決。
撤銷只要是在作出判決之前申請都可以。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案件撤訴之後在六個月之內是不能在起訴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㈣ 起訴離婚當天不去能不能自動撤訴
起訴離婚後,原告在當天不去能自動撤訴。但被告不去的,一般不能自動撤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起訴過程中,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㈤ 離婚起訴可以撤訴嗎
起訴離婚後可以申請撤訴。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一般情況下需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才會裁定準予撤訴的:
(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二)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㈥ 離婚案撤訴怎麼走流程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交書面的撤訴申請書,並且由其本人遞交。如果不方便回去,可以在起訴的時候不去,那麼法庭會按照自動撤訴處理。訴訟費如果是簡易程序的話,不予退還,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話,退還一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㈦ 離婚訴訟怎麼撤訴
法律分析:起訴離婚後,如果原告反悔的,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㈧ 離婚案怎麼撤訴
離婚案件是可以撤訴的,和普通案件是一樣的。在庭審結束前,如果能就案件達成一致,可以當聽提交撤訴申請,也可以在判決前提交撤訴申請。如果是原告無故經通知不到庭的,那麼法官會按照撤訴進行處理。撤訴相當於案件整體被撤,如果事後還想進行起訴,仍可就同一個案由進行起,再走一遍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㈨ 起訴離婚當天不去能自動撤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賦予了原告撤訴權,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請撤訴。
因此,即便本案已經經過了開庭審理,只要法院還未做出判決,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撤訴後,原告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案就了結了。二人的婚姻關系仍繼續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