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用圖片不算侵權
法律分析:在經過他人的同意授權之後或者是對他人的圖片進行原創性的修改再次的使用圖片不算侵權,因為我們國家明確的規定了,如果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圖片是屬於侵犯著作權的一種行為。在支付給他人報酬的情況之下使用圖片不算是侵權行為,或者是使用他人的圖片,僅僅是用於個人所用或者是學習,通常情況下進行轉載也是一種合法,此時就不算是一種具體的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 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 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 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 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 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 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 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 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 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 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 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⑵ 如何使用網路圖片不侵權
1、如果是出於營利目的,那麼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並且要支付報酬的,否則屬於違法侵權。如果對方追究你的責任,你就要進行經濟賠償。
2、如果你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
3、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可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⑶ 使用別人實拍圖片怎麼預防被投訴侵權
首先,搜索引擎搜出來的圖片不要隨意使用。其次,圖片上有明顯的圖片庫水印,就已經聲明圖片作者,雙方協商,授權才能使用。
最後,購買的圖片也不一定可以隨意使用,要注意區分個人商用還是企業商用。同時也不要存僥幸心理,不注重版權問題,面臨的賠償和法律問題是很嚴重的。
⑷ 怎樣使用圖片不算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伯爾尼公約》的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竊。也不得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在該圖片上標署自己的姓名。否則,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拓展資料: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剽竊他人作品的;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⑸ 設計師如何避免圖片侵權
在現代高速發展的社會,知識產權成為一個不得不讓人注意的話題。作為設計師更是得注意這方面的問題,下面就來說說如何來避免圖片侵權這一問題.
我認為做圖片應該要避免使用方正字體,當然微軟雅黑也盡量不要使用,畢竟它也是方正旗下的字體。方正對版權問題還是很看中的。目前你可以去千圖之類的素材網搜集一些PSD,正常來說流通性比較高的素材都沒什麼版權,畢竟作者放到了網上提供下載後也沒有聲明有版權,或者不允許商用,如果聲明了最好不要去用。
總之,如果要避免圖片侵權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自己原創。
⑹ 如何規避圖片的版權問題
1.有明顯水印的圖片不要用
有明顯水印的圖片一般都有版權,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要隨意使用。
2.搜索引擎上的圖片不要用
搜索引擎上的很多圖片都沒有標注圖片來源,也沒有標注是否有版權,假如一不小心用到了其他人享有版權的圖片,那麼即會侵權,建議不要隨意使用,若要使用,注意查看圖片的版權信息,獲取授權後方可使用。
3. 購買正版素材
對於預算比較充足的企業來說,可以選擇購買正版素材,比如東方IC圖片庫、圖蟲正版圖庫、千圖網、創客貼、包圖網等。
4. 使用無版權圖片
無版權圖片有CC0和CC PD兩種說法,CC PD是指圖片本身不保留任何權利,CC0是指作者放棄圖片的一切版權,所有人可以自由地復制、修改、傳播等,甚至用於商業用途也可以。
無版權圖片網站合集:https://zhuanlan.hu.com/p/24092176
最根本的解決方案是做好版權管理。你可以考慮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台合作,比如鯨版權或者維權騎士,他們提供版權確權登記、版權監測、版權保護、版權分發、版權分發以及版權交易等一系列服務,像你這種情況,還可以去了解一下版權風控服務,有效降低版權侵權風險。
⑺ 如何正確使用網路圖片才算不侵權
正確使用網路圖片才算不侵權的方法如下:
1、如果使用人是出於營利目而使用網路圖的,應當首先徵得著作權人同意並支付報酬;
2、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4、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復制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⑻ 請教個問題就是如何避免圖片被告侵權
互聯網侵權有一個「避風港原則」,作者第一次通知你的時候,你刪掉,就不用承擔責任,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文章、圖片後面,會有「侵刪」的說法,也就是你加的那句話。
但也不排除這種情況下,作者仍然會告你,至於能不能贏就另說了。
如果想一勞永逸,那麼就先聯系一下作者,告訴他要使用,獲得授權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