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照片的著作權歸屬是怎麼規定的
照片的著作權歸屬通常情況下是屬於作者,除非是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就歸公司所有了,如果是別人委託攝影師拍照的,對照片的著作權問題也應該提前約定清楚,沒有約定的通常也是歸攝影師所有。
一、照片的著作權歸屬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對作者的認定標準是:
(1)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3)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二、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作者是個人的其保護期限從作者死亡之日起來計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綜上所述,關於照片的著作權歸屬問題得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像是有些公司為了做廣告而委託攝影公司拍照片的,拍出來的這些照片的著作權就是歸公司的,如果是個人在生活當中拍的照片,著作權當然歸個人。
⑵ 攝影師的個人水印:photo by 是什麼意思
攝影師的個人水印:photo by 一般表示圖片的拍攝者。它是一種數字水印,數字水印過程就是向被保護的數字對象(如靜止圖像、視頻、音頻等)嵌入某些能證明版權歸屬或跟蹤侵權行為的信息,可以是作者的序列號、公司標志、有意義的文本等等。攝影師的水印就是用來證明圖片的歸屬,防止圖片被他人盜圖。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作者其團隊的知名度
(2)怎樣證明照片是攝影人擴展閱讀
水印基本特徵
水印可證明性
水印應能為受到版權保護的信息產品的歸屬提供完全和可靠的證據。水印演算法識別被嵌入到保護對象中的所有者的有關信息(如注冊的用戶號碼、產品標志或有意義的文字等)並能在需要的時候將其提取出來。水印可以用來判別對象是否受到保護,並能夠監視被保護數據的傳播、真偽鑒別以及非法拷貝控制等。
這實際上是發展水印技術的基本動力,雖然從目前的文獻來看,對其研究相對少一些。就目前已經出現的很多演算法而言,攻擊者完全可以破壞掉圖像中的水印,或復制出一個理論上存在的「原始圖像」,這導致文件所有者不能令人信服地提供版權歸屬的有效證據。因此一個好的水印演算法應該能夠提供完全沒有爭議的版權證明,在這方面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水印不可感知性
不可感知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個指視覺上的不可見性,即因嵌入水印導致圖像的變化對觀察者的視覺系統來講應該是不可察覺的,最理想的情況是水印圖像與原始圖像在視覺上一模一樣,這是絕大多數水印演算法所應達到的要求;另一方面水印用統計方法也是不能恢復的,如對大量的用同樣方法和水印處理過的信息產品即使用統計方法也無法提取水印或確定水印的存在。
水印魯棒性
魯棒性問題對水印而言極為重要。魯棒性是一個技術術語,簡單而言,就是指一個數字水印應該能夠承受大量的、不同的物理和幾何失真,包括有意的(如惡意攻擊)或無意的(如圖像壓縮、掃描與復印、雜訊污染、尺寸變化等等)。在經過這些操作後,魯棒的水印演算法應仍能從水印圖像中提取出嵌入的水印或證明水印的存在。
如果不掌握水印的所有有關知識,數據產品的版權保護標志應該很難被偽造。若攻擊者試圖刪除水印則將導致多媒體產品的徹底破壞。假設一個讀者在網上下載了數字圖書館發布的作品,列印出來並非法大量散發以牟取利益,那麼包含水印的作品應能在有物理失真的情況下依然提供足夠的版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