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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人員怎樣管理

發布時間: 2022-04-15 19:32:58

『壹』 對涉密人員管理都有哪些基本規定

答:一、保密法對涉密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作出了以下新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二、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作出了新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七條
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有關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貳』 涉密人員管理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涉密人員管理的基本內容有如下幾點:

1、單位應當按照涉密程度對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做出界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分為核心(絕密級)、重要(機密級)和一般(秘密級)三個等級。

2、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3、進入涉密崗位的人員,單位人事部門應當會同保密工作機構進行審查和培訓。

4、單位應當與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保密責任書包括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及享有的權利等基本內容。

5、單位對在崗涉密人員應當進行保密教育培訓,每人每年度不少於15學時。

6、建立涉密人員保密自查制度。對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情況,應當進行監督考核。涉密人員嚴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應當調離涉密崗位。

7、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人員涉密等級,給予相應的保密補貼。

8、涉密人員脫離單位,應當與原單位簽訂保密承諾書。單位應當對其實行脫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1年至2年。

9、單位應當及時將涉密人員名單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登記備案。因私出國(境)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審批。出國(境)前應當對其進行保密教育。涉密人員擅自出國(境)的,單位應當立即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

『叄』 非涉密人員是否可以接觸秘密文件

接觸當然是可以。根據《涉密人員管理指南等》法規,非涉密人員每年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接觸不多於9項秘密級的國家秘密。

『肆』 如何加強機關單位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

一、要牢固樹立保密工作意識.近年來,無密可保、保密無用等思想觀念開始抬頭並有所蔓延。對此,要保持清醒認識,加強正確引導。
1、正確認識秘密。
秘密是與公開相對而言的,秘密無處不在,大到國家、政黨,小到家庭、個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變、絕對封閉的,它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超出了規定的時間,秘密即不再為秘密,既便在規定的時間內,知悉范圍內的人員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關秘密的。基層機關、單位雖然涉密事項不多、程度不高,但並非不涉密,其在公務、政務、事務活動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國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時貫穿於某項工作的全過程,有時僅存在於某項工作的某個環節,但在一定時間內都需要對一定范圍內的人員加以保護和限制,以免外泄。
2、正確看待公開。
保密與公開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片面強調保密和過分誇大公開都是錯誤的,兩者必須進行有機銜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必須公開,不得以保密為由拒絕公開;另一方面,公開前必須經過保密審查,並選擇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方式、適當的范圍,依照法定的程序公開。機關、單位不得公開涉密信息,也不得公開未經保密審查的信息。
3、正確判斷形勢。
從外部看,敵方敵對勢力和境外情報機構對我信息監控和情報戰略明顯升級,滲透、策反、竊密活動變本加厲,保密形勢更加嚴峻;
從內部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保密工作,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個別機關、單位麻痹思想嚴重,管理不落實、防護不到位,泄密風險空前加大,有的還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保密工作已經到了非抓不可,必須抓好的關鍵時期。廣大機關幹部特別是機關、單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負責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切實築牢保密思想防線,自覺抓好抓實保密工作。二、要建立落實保密工作責任。當前,一些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責任制或建立不全、責任不清,或有名無實、形同虛設,都不利於保密工作的落實。對此,機關、單位要把建立和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擺在重要位置。
1、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和維護人員責任制等。
2、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最主要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即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負全面領導的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組織領導的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
3、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從而有效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
4、保密工作責任制應當經機關、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會議研究通過,在適當范圍內公布,並納入幹部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考核內容,實行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確保保密責任製成為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三、要科學確定保密范圍對象。調研檢查發現,對保密范圍對象把握不準、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無的放矢、無所作為的問題。這也是許多基層機關、單位普遍認為無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層機關、單位涉密的內容主要是三個方面:
1、上級單位下發的各類密件、密品;
2、本機關、單位業務工作中產生的各類涉密事項,包括本行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范圍具體規定》規定的涉密事項,本機關、單位工作中產生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公開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
3、其他業務部門滲透在本機關、單位各項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在此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做好「三定」工作:
1、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則確定。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如辦公室、涉密業務(部門)科室等;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統機房等。
2、定涉密崗位和涉密人員。
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應被確定為涉密崗位,在涉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應「對號入座」確定為涉密人員。
3、定涉密載體。
主要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及信息設備和文件資料(含電子文檔)的定密定級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當前,要重點解決制度不全、雜而不精和落實不力的問題。
1、要繼續抓好制度建設。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制度、互聯網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發布)審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雜反而不利於貫徹執行。必要時,機關、單位可以先借、再試、後定,逐步修訂完善,確保各項制度因需制定,確保制度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操作性和規范性。
2、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
要認真學習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個環節、各項要求。主要領導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制度。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制度貫徹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行制度。堅持由上而下,突出重點,狠抓末端落實。對制度不落實、不按制度辦事和破壞制度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五、要不斷完善保密防護體系。著力解決保密專業人才、設施設備和技術手段比較匱乏的問題。
1、加強人防。
重點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組織機構,選派專業人員從事計算機和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別要發揮機構成員、相關部門(科室)的互助協作作用,避免出現單一的科室和人員獨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強制安裝「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電腦密碼櫃、報警器),配備使用電磁泄漏防護、移動通信干擾等設施設備。涉密場所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嚴禁使用音頻、視頻設備和無線互聯設備。
3、強化技防。
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安裝「三合一」(違規外聯、單向導入和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系統,涉密信息設備要統一采購、統一登記、統一標識,專人管理。「一機兩用」(上網和辦公)的非涉密計算機配備雙硬碟隔離卡,安裝使用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系統和「中間機」。
機關、單位連接互聯網實行一個埠接入,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物理隔離,非涉密業務(辦公)網路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實行邏輯隔離。涉密網路建設應當與保密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同時採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密碼保護、輸入輸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術措施。六、要切實加強保密日常監管。將保密工作貫穿於機關、單位各項業務工作的始終,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鬆。
1、加強宣傳教育,堅持警鍾長鳴。
單位黨委(黨組)或班子成員會議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領導要經常強調保密工作,全員政治理論學習要安排學習保密方面的內容。同時,機關、單位要開辟保密宣傳教育陣地,利用多種媒體宣傳保密知識,經常開展針對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的形勢教育、責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識培訓,不斷營造「時時有保密、處處講保密」的濃厚氛圍。
2、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本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就機關、單位貫徹落實保密法律法規,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薄弱環節,迅速落實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斷提升機關、單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維護黨和國家秘密安全。

『伍』 國家涉密人員管理規定

涉密人員管理條例
一、涉密人員負有維護國家秘密安全的責任和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應自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二、選拔任用涉密人員,要依照機要幹部的標准和保密幹部專業化要求,進行嚴格審查,並報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備案。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三、涉密人員管理由單位組織、人事和保密部門共同實施,並對涉密人員在崗情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不宜留在涉密崗位的,應堅決調離。
四、涉密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參加保密工作部門舉辦的保密業務培訓。 五、涉密人員在崗、離崗和出國(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動前必須進行保密教育,不斷強化政治業務素質。
六、涉密人員必須與單位保密組織簽定保密責任書,履行保密責任和保密義務,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定。
七、涉密人員辭職、調動,單位應徵求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意見,並視情況進行脫密期管理。脫密期一般為6個月至3年。
八、涉密人員調動或退休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有關部門驗證無誤後,方可予以辦理工作調動或退休手續。
九、本制度由市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行。
保密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在網路維護管理過程中涉及國家和企業保密工作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各單位、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第三條 成立*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和組織落實各項保密工作。
第二章 保密工作基本原則
第四條 *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員會統一領導。保密工作將認真遵循嚴格管理、嚴密防範、確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 *全體員工有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義務。各單位和各職能管理部門負有具體落實保密工作的責任。保密辦公室具體負責保密教育、管理,並對各部門保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各部門和全體員工通過保密教育,必須自覺樹立保密意識,增強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主動接受監督和檢查,務必做到:
一、不該說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準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條件泄露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六、不準在電信業務、公務通信中泄露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七、不準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八、不準在公共場所議論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九、不準在非保密本上記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十、攜帶秘密載體(如:記錄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外出時,不得違反保密規定;
第六條 員工凡泄露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丟失秘密載體的,視其情節和後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則和公司有關規定將給予泄密者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陸』 涉密人員要怎樣管理

涉密人員,是指工作在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上的人員。根據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不同,涉密崗位分為核心涉密崗位、重要涉密崗位和一般涉密崗位。

在上述崗位工作的人員分別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機關、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確定涉密人員類別。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涉密人員上崗保密要求。在涉密崗位工作,不僅需要具備很強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還要具備很強的保密意識和相應的保密專業知識技能。涉密人員必須堅持先培訓、後上崗。機關、單位對涉密人員上崗前的保密教育培訓包括保密形勢和敵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保密知識技能教育,崗位職責教育等內容。涉密人員上崗要簽訂保密承諾書,主要內容包括了解並遵守各項保密制度、知悉並履行保密義務、自願接受保密審查、承擔法律責任等。

二是涉密人員出境審批管理。加強涉密人員出境管理,既是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護涉密人員自身安全的需要。涉密人員出境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經批准、任用涉密人員的主管部門批准,審批涉密人員出境要嚴格掌握,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三是涉密人員離崗、離職脫密期管理。脫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從就業、出境等方面對離崗、離職涉密人員採取限制措施。涉密人員離開涉密工作崗位,仍在本機關、本單位工作,或者辭職、辭退、解聘、調離、退休等離開本機關、本單位應當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與原機關、單位簽訂保密承諾書,作出繼續遵守保密義務、不泄露所知悉國家秘密的承諾;及時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載體和涉密信息設備,並辦理移交手續;未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駐華機構、組織或者外資企業工作;不得為境外組織人員或者外資企業提供勞務、咨詢或者服務。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應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為1年至2年。脫密期自機關、單位批准涉密人員離開涉密崗位之日起計算。對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員,可以依法設定超過上述期限的脫密期,甚至在就業、出境等方面予以終身限制。

『柒』 如何加強本機關,單位涉密人員管理

  1. 最重要的明確崗位保密責任;

  2. 其次是加強思想意識教育;

  3. 第三是要加強落實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4. 第四要落實日常監督檢查;

  5. 第五要切實落實獎懲。

『捌』 涉密人員保密管理辦法

一要增強保密意識。格按照「審計人員保密守則」 和審計「八不準」工作要求,統一思想,提高保密工作認識,駐牢思想防線。二要抓好日常管理。認真抓好文件收發管理過程中的收、發、管、借等環節,確保了文件管理的規范化。三要健全制度。緊盯審計業務、文件管理、辦公設備三大保密工作重點領域,健全制度。
法律分析
涉密人員負有維護國家秘密安全的責任和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應自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選拔任用涉密人員,要依照機要幹部的標准和保密幹部專業化要求,進行嚴格審查,並報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備案。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涉密人員管理由單位組織、人事和保密部門共同實施,並對涉密人員在崗情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不宜留在涉密崗位的,應堅決調離。涉密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參加保密工作部門舉辦的保密業務培訓。涉密人員在崗、離崗和出國(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動前必須進行保密教育,不斷強化政治業務素質。涉密人員必須與單位保密組織簽定保密責任書,履行保密責任和保密義務,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定。涉密人員辭職、調動,單位應徵求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意見,並視情況進行脫密期管理。脫密期一般為6個月至3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三十四條 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復制、維修、銷毀,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經過保密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關、單位委託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應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提出保密要求,採取保密措施。

『玖』 非涉密人員的保密要求

非涉密人員因為工作需要,經批准可以知悉少量秘密級國家秘密,也可以接觸和使用國家秘密載體,也可以使用秘密級計算機。因此,非涉密人員也必須遵守所有的保密規定。
即便是不接觸,也應該履行公民義務,保守偶然知悉的國家秘密。

『拾』 保密單位非涉密人員能不能保管保密室鑰匙

這個問題很奇特。
首先保密室的管理對一個單位的保密工作來說是很重要的,通常對於公司體制來說,這里是涉密人員開展涉密工作的地方,只有有許可權的涉密人員才能夠持有鑰匙和門禁卡(或者其他身份鑒別方式),以便出入。而非涉密人員在涉密業務方面與保密室無關,不需要持有。
至於說非涉密人員因為其他原因是否可以持有(比如行政人員持有備份鑰匙),建議是不持有。備份鑰匙可以交由有許可權的涉密人員保管,特殊地點特殊問題就特殊對待,不能一刀切,給保密工作增加風險。比如某天樓宇停電,而又沒配備UPS,門禁、防盜和視頻監控等技防措施全部失效,此時非涉密認真看用鑰匙就可以進入保密室,從而對涉密信息設備或者國家秘密載體產生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