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
法律分析: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月繳存基數上限標准為27786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貳』 北京公積金繳費標准表
法律分析:2020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相關文件已經發布,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將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月繳存基數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標准,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
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無需提供材料進行審批。繳存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於規定的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同繳存比例對應不同月繳存額上限。凡超過上限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後再作調整
法律依據:《關於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0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相關文件已經發布,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將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月繳存基數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標准,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
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無需提供材料進行審批。繳存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於規定的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同繳存比例對應不同月繳存額上限。凡超過上限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後再作調整
『叄』 北京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8017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上海市2020年7月1日住房公積金上下限調整政策:1、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9年月平均工資。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8017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2、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92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3、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肆』 北京公積金最低繳費基數是什麼2021
法律分析:北京公積金上限位27786元。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通知,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地區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下限暫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暫為1540元,待公布最低工資後再作調整。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具有普遍性、強制性、福利性、返還性。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伍』 北京公積金最低標准
法律分析: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繳費標準是,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繳納是本人工資的8% 。 一般標準是8%到12%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6463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85元。
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加基本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陸』 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住房公積金繳費標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柒』 北京公積金繳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2021北京社保公積金上限是按照社平均工資的300%來計算,最高繳費基數為29732元。最低繳費基數為社平均工資的60%,最低為3613元。
法律依據:《關於 2021 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實施若干規定》的要求,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政府批准,現就 2021 住房公積金年度(2021 年7 月 1 日至 20221年16月 30日,下同)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1 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 5%至 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1 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 28221 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附表;月繳存基數下限為
2320 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 1624 元。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准按 1624 元執行。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跨年清冊核定)新增社保申報渠道,推薦繳存單位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報「五險一金」年度繳費基數,實現一次性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gjj.beiljing.gow. cn/)及業務櫃台的原申報渠道照常運行。單位可通過委託銀行收款、轉賬支票、銀行匯款及現金四種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可根據自身情況任意選擇。推薦使用委託收款方式繳存。
本通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捌』 北京市公積金最低基數
法律分析:北京公積金的最低標准就是四千一百七十元。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每月的繳存限額為四千一百七十元,在原則上是不可以超過上限的。職工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每月繳存的數額,是職工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比例。在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繳存的一部分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的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一部分住房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玖』 北京公積金最低標准2020
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區月繳存基數上限較2019年度保持不變。上限為27786元。下限暫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暫為1540元,
法律依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作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附表;月繳存基數下限仍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資時再作調整。
『拾』 北京市公積金最低繳費標准2021
法律分析:具體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業及個人的比例。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與個人的繳費比例在8%至12%之間。按2000元確定繳費基數的,按8%繳納。然後企業和個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來就是320元的公積金。公積金的計算公式為:「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納的公積金金額」等於「上月工資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照規定,一般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最低是8%,但是職工個人也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和企業約定繳納公積金高於8%,只要不超過12%即可。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