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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怎樣管理村委會

發布時間: 2022-05-20 18:53:28

『壹』 民法典關於村委會主任不在時由誰管理村委會

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代表應當選幾個臨時的村委會主任,代替她的工作。
在村委會班子到期再重新選舉,正式的村委會主任,這樣的工作就不會耽誤對整個村民來說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作為村民委員會的上級領導部門可根據該村領導班子成員的實際情況,安排一位領導信任,村民擁護,又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副主任或其他成員暫時代理村主任職務,
主持和領導本村的各項工作。到期再進行_屆選舉,產生新一屆的村委會主任。

『貳』 村民委員會主任如何開展工作

首先要樹立四種意識:

一、是樹立發展意識。發展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既是村主任的首要職責,也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作為村主任,要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帶領村委會班人,根據本村資源優勢,謀劃好全村發展規劃。大力發展主導產業,要多渠道增加就業,努力提高村民收入,使村民得到更多實惠。

二、是樹立服務意識。多年來的工作我切身感受到,只要本著「村民事情無小事」的原則,真心實意的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真正辦幾件村民認可、群眾滿意的實事,這樣群眾才認可你和支持你。

三、是樹立團結意識。團結就是力量,在工作中,要把村委會成員的團結在一起,注重發揮他們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還要注意搞好與村黨支部成員的團結,尤其要注意搞好與村黨支部書記的團結,維護「一班人」的威信,樹立「一班人」的形象,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四、是樹立創新意識。農村工作面大、量廣、工作難度大,而且各村有各村的特點,這就需要村主任要在吃透上級政策、看準市場走向的前提下,走新路,出新招。要堅決克服等靠要的依賴思想、怕苦畏難的消極思想或者小進即滿。

小富即安的小農思想、因循守舊的保守思想;只要我們敢於正視困難,始終保持昂揚的鬥志,開拓創新就能夠迎難而上、排難前進,引領群眾打拚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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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主任選舉辦法: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

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

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布。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叄』 村委會屬於誰管

村民委員會是在人民公社進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權的過程中,在全國農村逐步建立起來的。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等責任制形式後,對以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進行改革。在改革過程中,在原來生產大隊,有的在生產小隊的基礎上建立了村民委員會。

特點是一是基層性。村是我國農村最基層的單位,是村民長期生產、居住、生活的單位,跟村民關系最直接、最緊密;二是群眾性。村民自治的主體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權參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員會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不得任命、委派和指定產生;三是自治性。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治的執行機構和工作機構。

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5~9人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的2~3名代表中選舉產生。

『肆』 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職責和任務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和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員會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村委會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村民合法權益,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和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三、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四、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夥的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五、舉辦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六、組織實施本村的建設規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

七、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八、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並接受評議,執行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議定;

九、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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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構成

根據本條規定,村委會成員中,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兩點考慮:

一是擔任村委會成員,要辦理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務並協助上級政府進行工作,行使一定的社會事務的管理權,這是一項重要的政治權利。我國憲法對保障少數民族以及婦女的權利都有特殊規定。

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

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婦女權益保障法也規定:「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村委會組織法的這一規定是對憲法有關規定的具體化。

二是村民自治的實際需要。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由於歷史的原因,民族分布狀況形成了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使是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也是聚居的少,分散雜居的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融合,互相依存的關系。

在我國農村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相當數量。一個村有幾個民族的村民居住,各民族的習慣和利益存在一定差異。在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如果沒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就不便於村委會開展工作,不便於村民實行自治。

在這里應當注意的是,村委會組織法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既包括在漢族村民集中的村中,應有少數民族村民擔任村委會成員,也包括在一個或多個少數民族聚居的村中,應有人數較少的漢族或其他民族的村民擔任村委會成員。

同樣,村委會成員中如果沒有婦女,許多需要發動婦女參加或直接涉及婦女權益的工作就不易開展,也不利於村民自治。

網路-村黨支部

網路-村民委員會

『伍』 村委會職責是什麼

村委會的日常工作內容是:1、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2、舉辦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3、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4、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委會是中國大陸地區鄉(鎮)所轄的行政村的村民選舉產生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
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村民居住狀況、集體土地所有權關系等分設若干村民小組。
第四條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領導和支持村民委員會行使職權;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陸』 如何才能管理好一個村委會

認清形勢,找准位置,樹立當好村幹部的信心。

『柒』 如何處理好村級兩委班子問題

村級兩委班子不團結的原因及對策

村級組織全面換屆後,如何正確處理好村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是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迫切需要解決和研究的突出問題。去年9月下旬,浙江省金華縣民政局通過重點調查和面上調查、走訪與座談相結合等方式,對5個鄉鎮的村級組織現況進行了調研。發現:村「兩委」班子絕大多數思想統一、團結心齊,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但也確實存在部分村「兩委」班子不團結,關系不協調,戰鬥力、凝聚力不強的問題。

據調查統計,全縣村支書和主任不團結的有52個村,佔5.6%;村「兩委」戰鬥力、凝聚力不強的支部有30個,佔3.2%;支部成員不稱職、黨委決定已調整的書記19名、委員17名,書記本人提出辭職的24名;村委會戰鬥力不強的有42個,佔4.5%;村委會主任本人提出辭職的有6名,在職不在位的書記11名、主任18名。

導致「兩委」關系不協調的具體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個人恩怨。在換屆前相互之間本身就有矛盾,換屆後,支部書記、村主任各自為政,互不服氣,互不支持,互相爭權,互相刁難。有的地方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過分強調了黨委意圖,而忽視了尊重民意,導致那些非候選人當選的村主任與村書記互不信任,人為造成矛盾。

———村「兩委」幹部對當前農村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缺乏正確認識,從而造成自身定位不當。「兩委」關系比較緊張的村,一些村幹部對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都非常陌生,自以為村委會成員是全體村民選舉出來的,對村裡任何事情擁有決定權,於是乎自然地漠視了黨支部的領導。一些支部成員則片面強調黨的領導,對村委會行使自治權力存有情感上的抵觸,覺得這是在向自己爭權,而不問這「權」該不該是村委會的。 ———村「兩委」權責不清,職能行使缺乏具體規范,幹部工作的個體隨意性大,致使村「兩委」開展工作時難免會產生一些「撞車」現象。

———一些村黨支部在村民中的影響力低於村委會,維護和鞏固領導核心地位的自身能力不足。村幹部是由全體村民直選的,因此開展工作的群眾基礎就比較好。而「兩委」關系存在問題的這些村黨支部,往往自身建設本來就存在問題,缺乏戰鬥力、凝聚力,只有被動地跟著上級要求走,難免力不從心。

———鄉鎮黨委對「兩委」工作的領導、指導不到位。雖然鄉鎮黨委政府對村委會的直選工作比較重視,但在如何處理「兩委」的職能和權責關系,如何發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等問題上則幫助、指導不夠。調查發現,凡「兩委」關系有問題的村,其所在鄉鎮的領導幹部對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意義普遍認識不足,對如何在發揮村民自治作用的同時加強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也缺乏應有的思考,也沒有採取積極有效的具體措施,反而在「兩委」產生矛盾時歸責於民主直選。

這些問題的存在讓我們深思,如何繼續深化村民自治工作呢?我們覺得村「兩委」關系亟需理順和加強。

首先是加強農村黨支部的建設。採取包括:大力發展新黨員、增強農村黨支部活力,加強對支部班子及黨員的民主評議和改變基層黨支部工作方式等辦法,將黨的領導與村民的意願統一起來,做好服務工作,贏得村民的信任和擁護。

其次是理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職能關系。規定好村「兩委」的職能和權責,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建立村「兩委」例會、村委會向村黨支部報告工作的制度。村委會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發展村級經濟的規劃措施;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資金使用方案及村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計劃;需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的事項;村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以及村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方案和結果;其它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村委會都必須定期或及時向黨支部報告。村裡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必須貫徹先黨內後黨外的原則,先由黨員大會進行充分討論醞釀,在此基礎上村「兩委」討論形成基本一致意見,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由村委會具體組織實施。

再次是鄉鎮黨委也要改變工作重點和工作方式,要把村黨支部建設放到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村級黨組織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等。

『捌』 村民是如何對本村重大事項進行管理的

1、通過村民會議制度對本村重大事務進行管理:依法選舉、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聽取並審議村民委員會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工作;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定、修改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改變或撤銷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討論決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
2、通過村民民主議事制度參加對本村重大事項進行管理:通過村民小組會議(年滿18周歲的本組村民或戶代表參加)、村民小組組長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對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提出意見建議:
(1)本村興辦公益事業所需籌資籌勞事宜(一事一議);
(2)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4)村民聯產承包方案;
(5)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6)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3、通過村務公開制度對本村重大事項進行管理:村委會的各項村務和經濟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的問題必須列為公開內容。村民對村務公開的事項,提出的意見、建議、批評,村委會要及時答復、說明、糾正不妥做法。

『玖』 村黨支部怎樣處理好與村委會的關系

村黨支部對村委會是領導關系,這是《黨章》中明確規定的。《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第31條)"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黨支部,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第32條)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的自治。這一點必須明確,不能含糊。
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領導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經濟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通過村委會的工作,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支部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協調村委會同其他組織的關系;二是戰斗堡壘作用,按照先黨內後黨外的原則,討論議決村內的重大事情,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對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自覺維護和遵守,並監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組織中工作的黨員和幹部;三是支持保證作用,支持和保證村委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行使職權。
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但不能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村黨支部要認真改進領導方法和工作作風,遇事要與村委會多商量,多聽取群眾的意見。村委會要及時向黨支部報告工作,多溝通情況,交換意見,擰成一股繩,共同把村中的事情管好辦好。

『拾』 村委的工作管理制度

村委會工作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制定本制度。
二、村委會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村委會要積極配合黨支部工作,村委會做出的決定,要徵求黨支部的意見。
三、村委會在工作中要自覺接受鎮政府的指導和支持,認真協助鎮政府開展工作,努力完成鎮政府交給的工作任務。
四、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委會對村民會議負責,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五、村委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重要問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六、村委會成員要勤奮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帶領幫助村民發家致富,要深入村民家中徵求對工作的意見,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及時解決。
七、村委會要認真執行村務公開制度,按時公開,如實公開,接受民主理財小組的財務監督。
八、村委會主要工作任務:
(一)組織村民發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二)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三)依法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草場、山林以及電力、水利等設施。
(四)管理本村的財務。
(五)根據本村經濟發展需要編制並實施村建設規劃,興辦農田、林業、水利、道路、供電、通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等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六)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產,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依法開發利用自然資源。
(七)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納稅、服兵役、義務教育等法律義務,執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
(八)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九)調解民間糾紛,增進家庭和睦,村民團結和鄰村之間團結。
(十)搞好社會治安、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對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進行教育,幫助和監督。
(十一)召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執行決定、決議。
(十二)向鎮黨委鎮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九、村委會成員不履行職責,不為村民服務,村民有罷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