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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怎樣加強安監員管理

發布時間: 2022-05-31 11:15:36

『壹』 煤礦如何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工作

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們理性的思維,去真抓、實抓、細抓、全抓。不能單純就安全抓安全,要跳出安全抓安全,抓安全離不開三個方面因素:一是抓安全必須有一個好的氛圍,要形成一個風正氣順人和的大環境和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環境;二是必須有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員工的職業素養和安全素質是決定煤礦安全程度的先決條件;三是安全是蘊含在生產過程之中,生產組織的三個正規循環,基層區隊堅持均衡穩定正規有序和穩中求進以質取勝的根本點的生產基調,都是安全管理的基礎。 突出日常安全管理抓苗頭、抓傾向,尤其安監部門要做到履職問責,揭示管理。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狠抓苗頭性、傾向性、共性的問題,變事故的分析處理為問題的超前預防,單位要每周甚至每天進行解剖式處理,並公開曝光亮相,以此來告誡自己,警示大家。二是堅持責任源於權力,在其位謀其政,有權就有責,有責必負責,失責必問責。作為煤礦企業,我們更要把問責任制制度化,常態化。通過強調履職問責,促進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 抓安全需要一支素質良好,作風端正的安監隊伍。一是要教育安監員牢記安全是我們的神聖職責,時刻保持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工作狀態,用心用腦去研究安全、抓好安全。心態上要警鍾常鳴,慎言好轉,多找不足,永遠戰戰兢兢,永遠如履薄冰。二是要發揮先鋒隊和主力軍的作用,安監處不僅要發揮監管作用,還要在揭示問題,揭示管理的過程中把握動向,捕捉苗頭,時不時地為大家敲敲警鍾。三是在現場督查過程中還要加強溝通,自我糾偏。

『貳』 怎樣做好一名煤礦安檢員

一、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安全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此,要求安監員必須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方面的各項法規,以及相關的管理知識。
二、要有良的管理技能,從本礦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來看,安監員應掌握運用以下四種技能。一是調查研究的技能;二是宣傳教育的技能; 三是組織協調技能;四是不斷學習,掌握新知識,運用現代管理手段的技能。
三、要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嚴謹的工作作風主要體現在「嚴、細、快、勤、實」這五個字上,嚴,就是對自己的工作標准高,要求嚴,敢於創新;細,就是了解安全情況要全面、詳盡。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細,職工思想工作做細;快,就是捕捉和交流安全信息要及時,安全信息反饋及時,安全隱患就能得到及時排除;實,就是工作作風和思想作風要塌實;勤,就是要做到腦、嘴、手、腳四勤,其中勤思考,勤檢查,是做為安監員最重要的一點。
四、胸懷要寬,度量要大。安全檢查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安全檢查過程中,肯定會遭到部分職工的不理解,和頂撞。這就要求安監員必須胸懷寬廣,頂住壓力,按章辦事。
五、由於從事煤礦工作,特別是在井下,都是一些繁重、單調、重復的作業,加上工人的文化素質各不相同,每個人的操作都有很大的自由性,所以很容易違反各項規定,會出現習慣性的違章,即使是一些很危險的工作,在安全生產段一時間後,人也會麻痹大意,疏忽僥幸的思想會漸漸增長,造成事故的發生。這時,作為檢查員就要通過監督檢查,及早地發現不安全行為,通過提醒、勸告、說服、批評、警告或處分手段,消除不安全行為,發揮安全監督的作用。
六、由於礦井所使用的設備多數都是相當笨重的,加上礦井內的溫度、濕度、風速原因,設備易腐蝕、老化、磨損,容易發生故障,一些設施也因礦井條件和礦山壓力等原因產生各種不同程度的問題,這時,安全檢查員就要通過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叄』 駐礦安監員如何開展煤礦安監工作

煤礦駐礦安監員是受政府委託,派駐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是加強和落實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主要內容,是確保煤礦實現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如何提高煤礦駐礦安監員的履職能力和監管水平,如何與形形色色的礦主打交道?如何提高煤礦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是每一位駐礦安監人員應該經常進行思考和不斷進行探索實踐的。筆者認為:尊重科學、講究方法,是搞好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精髓,特別是駐礦安監員的角色定位尤為重要」。
要當好一名稱職的駐礦安監員,首先要強化學習,做一名稱職的「政策宣傳員」。一系列相關的煤炭法律法規、政府文件、部門規定,都需要各級煤礦安全監管人員來解讀、宣傳、貫徹、督促、落實,而駐礦安監員作為煤礦安全監管隊伍的「兵頭將尾」,煤礦企業和政府的橋梁與紐帶,長期與煤礦打交道,自然而然地就承擔起了煤礦政策宣傳員的工作職責,其履職的好壞,直接關繫到煤礦企業安全氛圍的濃厚與否。
其次,要練就一雙「慧眼」,做一名稱職的「隱患偵察員」。按照上級規定,駐礦安監員要嚴格執行下井跟班制度,實施現場監管監察。因此,駐礦安監員就必須要通過不斷的學習業務知識,練就專業的技術技能,盡而才能對所監管的煤礦進行具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特別是進行現場隱患排查,是駐礦安監員履職的重要內容。在排查過程中,一定要做到檢查從細、排查從嚴,決不能避重就輕,避實就虛,避大就小,尤其是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必須徹底排查到位,該停的停,該撤的撤,一點來不得馬虎大意。
其三,要當好參謀、助手,做一名稱職的「隱患整改督辦員」。美國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提出的「安全金字塔」法則告訴我們,不是所有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即安全生產隱患)均會演變成事故,但所有的事故,都是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即安全生產隱患)所致。為此,駐礦安監員必須對所排查的安全生產隱患跟蹤督辦,限時、保質落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到位,狠抓事故預防工作,把有可能發展為事故的不安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其四,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做一名稱職的「信息反饋員」。在實際的工作中,當你在遇到說服教育無效的情況時,應積極的向上級進行匯報,尋求支持,全力以赴的把煤礦安全監管指令落實到位。同時,還要對煤礦企業的思想動態情況、安全生產情況、培訓與教育情況、企業投入整改情況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向上級如實匯報,切實做到信息反饋及時、准確,從而為上級進行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其五,要堅持原則,做一名稱職的「廉潔監管員」 。這一點,對我們每一位駐礦安監人員來講,至關重要。常言道:「為政當先正己,執政首先正身」。因此,一定要按照上級加強廉政建設的一系列要求,特別是局領導對我們一再囑咐的諄諄教誨來嚴格要求自己。堅決做到不向煤礦企業提出不合理的條件和要求,不接受煤礦企業以監管服務、支持工作、參與活動等名義提供的不正當報酬,不參加煤礦企業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旅遊等活動,更不能為了個人的私利而徇私枉法,對煤礦的違規、違法、違紀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縱容。
總之,「放鬆安全監管,導致事故發生,就是對人民的犯罪;對違規違法生產行為不抓不管,就是失職瀆職」。作為一名安監工作者,要常用鏡子照照自己,做個清白之人。要始終把保證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常想肩負的職責;要經常警戒提醒自己,不生非分之想,不存貪贓之念,不幹枉法之事;要「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誘惑」,不當被監管對象的傀儡,不做金錢的奴隸。只有以公平公正作鏡,就會說話有底氣,贏得更多的人氣;若以權錢交易作鏡,就會「嘴短手軟」,招人「指點」,最終將被唾棄。

『肆』 如何抓好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事故除了極少數是由不可抗拒力的客觀原因引起的以外,絕大多數都是人為的事故,或者說是責任事故。對安全生產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人,人的思想、人的認識。安全生產隱患是一種客觀存在,它就在你身邊、眼前、手上;你看得見、摸得著、測得到。你對它視而不見,隱患就會發展為事故;你對它敬畏有加,在思想上極端地重視它,你就能發現它、整治它、排除它,就能給它扼殺在萌芽狀態。因此,抓安全生產管理,不能就事論事,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幹部職工思想層次上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從政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效益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責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責任;福利上來說,安全就是員工最大的福利。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建立規章制度的時候,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從縣、鄉、公司、員工等實際情況來制定,不要照抄照搬。 一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一把手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制。形成公司老總、安全總經理、礦長、礦井安監員「四位一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使安全生產工作橫向要到邊,縱向要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二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1、一天一次經理點名制度,每周一次部門工作匯報會、每月進行三次安全大檢查和召開最少一次安委會會議。2、及時傳達學習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案例通報和縣、鄉重要文件;3、分析總結上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4、召開一年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和回顧反思,對下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目標任務和思路措施。 三是建立和健全安全考核獎懲制。也就是責權相結合,風險與利益相結合,考核與獎懲相結合,建立和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三、做好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治、處理工作 在預防方面:主要預防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在排查方面:安全檢查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等「三超」行為。 在整治方面:做到「五落實」即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任務,並進行建檔登記,整改完成經驗收達到整改要求後方可予以銷號。在處理方面:在做到 「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還要做到「三個堅持」,是堅持處理事故不過夜;堅持把「小」事故當「大」事故處理,增強「小事故也能導致大災難」的意識,嚴防任何性質的事故反復發生;堅持把隱患當作事故處理,加大隱患預防、排查、整治力度。 四、系統的教育培訓 從思想上轉變員工認識。從「要我安全」的被動管理模式,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自主管理模式轉變。(中寨 陳榮凱)

『伍』 怎麼對煤礦安全員進行管理

你們指的安全員,是安監員嗎(抓「三違」的那種)?
要是的話:首先,劃定安監員工作范疇。其次,制定安監員考核獎懲辦法,每月下達任務指標,超額獎勵,激勵安監員工作積極性。最後,嚴抓安監員崗位行為規范,這點尤其重要,特別針對安監員吃拿卡要等作風問題一定要嚴懲,不然從內部腐敗事情就更糟了,因為上面認為安設了這個崗位就會對安全管理多多少少有鬆懈思想,下面工人出現「三違」只要送禮就沒事,會造成欺上瞞下的錯誤局面。

『陸』 怎樣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

一、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事故除了極少數是由不可抗拒力的客觀原因引起的以外,絕大多數都是人為的事故,或者說是責任事故。對安全生產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人,人的思想、人的認識。安全生產隱患是一種客觀存在,它就在你身邊、眼前、手上;你看得見、摸得著、測得到。你對它視而不見,隱患就會發展為事故;你對它敬畏有加,在思想上極端地重視它,你就能發現它、整治它、排除它,就能給它扼殺在萌芽狀態。因此,抓安全生產管理,不能就事論事,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幹部職工思想層次上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從政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效益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責任上來說,安全就是最大的責任;福利上來說,安全就是員工最大的福利。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建立規章制度的時候,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從縣、鄉、公司、員工等實際情況來制定,不要照抄照搬。 一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一把手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制。形成公司老總、安全總經理、礦長、礦井安監員「四位一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使安全生產工作橫向要到邊,縱向要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二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1、一天一次經理點名制度,每周一次部門工作匯報會、每月進行三次安全大檢查和召開最少一次安委會會議。2、及時傳達學習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案例通報和縣、鄉重要文件;3、分析總結上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4、召開一年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和回顧反思,對下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目標任務和思路措施。 三是建立和健全安全考核獎懲制。也就是責權相結合,風險與利益相結合,考核與獎懲相結合,建立和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三、做好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治、處理工作 在預防方面:主要預防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在排查方面:安全檢查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等「三超」行為。 在整治方面:做到「五落實」即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任務,並進行建檔登記,整改完成經驗收達到整改要求後方可予以銷號。在處理方面:在做到 「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還要做到「三個堅持」,是堅持處理事故不過夜;堅持把「小」事故當「大」事故處理,增強「小事故也能導致大災難」的意識,嚴防任何性質的事故反復發生;堅持把隱患當作事故處理,加大隱患預防、排查、整治力度。 四、系統的教育培訓 從思想上轉變員工認識。從「要我安全」的被動管理模式,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自主管理模式轉變。

『柒』 硯山縣駐礦安監員管理辦法如何

《硯山縣煤礦駐礦安監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煤礦駐礦安全監督員(以下簡稱駐礦安監員)的管理,有效發揮駐礦安監員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雲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14〕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駐礦安監員是由安監局派駐到各煤礦,專門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煤炭行業安全管理的人員,由安監局和經能局統一管理。

第三條 駐礦安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熟悉國家煤礦安全生產及煤礦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廉潔自律,具有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安全管理的工作能力,熱愛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工作。

(二)身體健康,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45周歲以下。

第四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採取定點駐礦方式,由百里杜鵑安監局和經能局統一安排,每礦至少派駐1名駐礦安全監管員。

第五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崗位管理

(一)駐礦安全監管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每半年輪崗一次。

(二)對於被關閉煤礦的駐礦安全監管員,由百里杜鵑安監局會同經能局進行調整。

(三)駐礦安全監管員必須接受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包保組、安監局、經能局督查組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的崗位職責要求及獎罰細則

(一)督促所駐煤礦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煤炭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跟蹤監督煤礦企業對上級有關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同一重大隱患多次檢查仍然存在的,罰款500元/條,連續三次煤礦未整改又不及時匯報的,予以停崗處理。

(二)及時掌握和了解煤礦採掘工程進展情況,對所駐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力,對擅自布置採掘工作面、擅自打開密閉、對違規施工隱蔽工程不予制止,或對所駐煤礦重大隱患應當發現而未及時發現的,罰款1000元/次,累積三次予以停崗處理。

(三)監督所駐新建煤礦或整合技改煤礦嚴格按照批準的《開采方案設計》、《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建設,對邊建設、邊生產的行為要予以制止並及時向煤安局煤礦安全監管站及經能局煤監股報告,否則予以停崗處理。

(四)駐礦安全監管員每發現一條重大隱患並上報煤安局煤礦安全監管站和經能局煤監股,經查實並認定為重大隱患後獎勵舉報人員2000元,加當月實績考核20分。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駐礦安全監管員每周駐礦不得少於5天,有事必須按程序向派駐部門有關人員請假。請假一天的必須經煤安站站長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批准,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經煤安站站長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簽字後報煤安局局長或經能局分管領導審批,經調配其它安監員替崗後方可離開。如遇特殊情況可電話請示安監局或經能局相關領導,後補辦請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脫崗,駐礦安全監管員脫崗罰款200元/天,並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天。

(六)駐礦安全監管員於每天下午9∶00前,必須用所駐煤礦的固定電話分別向安監局煤監站、經能局煤監股匯報所駐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內容包括:井下采面、掘進頭的打鑽情況、瓦斯情況、領導帶班情況、下井人數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及其他需要匯報的情況,如發現煤礦存在其它重大隱患時還必須立即匯報。駐礦安監員在礦在崗不匯報一次罰款100元並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

(七)駐礦員輪休時間,由留守的駐礦員向安監局煤監站、經能局煤監股匯報,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檢查時陪同檢查。

(八)駐礦安全監管員下井檢查次數不得少於15次,每次入井時間不得少於兩小時(其中中夜班入井檢查各不得少於3次),並詳實記錄每次入井檢查時間、路線及檢查情況以備查。駐礦安全監管員每月下井次數比規定每少一次罰款100元並扣考核5分,入井時間少於兩小時的視為沒有入井(陪同檢查除外),入井情況弄虛造假的核實後罰款500元/次。

(九)督促煤礦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五個100%」。

1.防突隊每次打鑽結束後,駐礦安全監管員必須會同煤礦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退桿,數清鑽桿根數,並作好記錄,在煤礦的打鑽記錄上簽字,確保打鑽有效深度在60米以上,做好起始點記錄,留足20米的超前距;無故不參加現場退鑽桿驗收的罰款500元/次,扣當月實績考核10分。

2.督促煤礦將放炮地點設置在防突風門以外距放炮地點不小於300米的避難硐室或新鮮風流中的安全地點,確保實現遠距離放炮。發現煤礦沒有執行,既不制止又不匯報的予以停崗處理。

3.在煤礦進行石門揭煤前現場盯守監督,督促煤礦嚴格落實揭煤安全措施,沒有盯守的將予以停崗處理。

4.督促煤礦嚴格執行「先抽後采,先抽後掘」的規定。發現煤礦沒有執行,既不制止又不匯報的將予以停崗處理。

5.督促檢查煤礦召開班前會,清點下井人數,查看是否有礦級領導入井帶班,並做好記錄,沒有做記錄或作虛假記錄的罰100元/次。

6.發現有噴孔、卡鑽、煤層變化、淋水等煤(岩)與瓦斯突出或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井下人員並及時向煤礦安全監管站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匯報,否則罰款1000元/次,累積三次的予以停崗處理。

7.發現井下停電停風、瓦斯超限、大面積冒頂等緊急情況時要立即撤出井下人員,並及時報告煤礦安全監管站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既不制止又不匯報的罰款500元/次,累積三次的予以停崗處理。

8.發現被責令停產、停建的煤礦未執行執法指令擅自組織作業或違反小型煤礦採掘工作面個數規定的,必須立即向煤礦安全監管站和經能局煤監股報告,否則予以停崗處理。

(十)駐礦安全監管員月末必須制定下月的駐礦計劃、入井檢查計劃和匯總上月駐礦情況報安監局、經能局,計劃需明確當月駐礦日期及下井日期,安監局、經能局將根據所報計劃進行監督考核,未上報計劃的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

(十一)駐礦安全監管員必須按時參加上級組織召開的各種安全例會和培訓會,無正當理由或未經請假批准不參加各種會議的,查實後罰款100元/次,扣除當月實績考核5分。

(十二)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如因下井未能接到上級電話,升井後應盡快回復問清事由,否則罰款100元/次,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

(十三)不得參與或圍觀任何群眾聚集事件,自覺服從上級指令,造成不良後果的罰款500元,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

(十四)所駐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按規定報告。

(十五)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的,罰款200元/次,扣當月實績考核5分。

第七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考核評分及獎懲辦法

(一)安監局、經能局主要負責駐礦安全監管員的考核,安監局監管站、經能局包礦工程師負責現場跟蹤採集駐礦安全監管員在崗及入井記錄,各礦包保和工作組日常檢查反映的情況也納入考核。駐礦安全監管員日常考核採用百分制,90分及以上為優秀,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由安監局、經能局年終對駐礦安全監管員工作履職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和總結,全年中有8個及以上月考核為優秀且無不合格的年終評定為優秀,並獎勵5000元/人。當月考核為不合格的處以600元罰款,並由安監局、經能局領導進行戒勉談話。一年內有兩個月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評定為不合格,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或組織參加待崗培訓和學習;有三個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停崗處理。

第八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加所駐煤礦的工作例會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調閱所駐煤礦安全生產有關文件資料和檔案,並做好記錄。

(二)有權制止所駐煤礦違法開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並及時向煤礦安全監管站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匯報。

(三)有權制止所駐煤礦隱瞞重大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四)有義務向煤礦企業宣傳國家、省、地及管委會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

(五)有義務幫助和指導所駐煤礦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創建工作,促進煤礦及其相關人員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

第九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合法權益

(一)對阻撓駐礦安全監管員正常工作,威脅、打擊報復、侮辱、謾罵甚至毆打駐礦安全監管員的,駐礦安全監管員要及時向煤礦監管站或經能局包礦工程師匯報,安監局、經能局要及時進行批評和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安監局、經能局為駐礦安全監管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並按標准發放下井補助。

第十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崗位培訓

(一)新任駐礦安全監管員上崗前,由百里杜鵑安監局會同經能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正式上崗。

(二)安監局會同經能局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駐礦安全監管員進行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崗位職責任務、工作紀律、業務技能、職業道德和區域內煤礦主要災害特點及防治基本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由安監局、經能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制止違章不力,所駐煤礦發生傷亡責任事故的。

(二)所駐煤礦發生傷亡事故未按規定及時報告,或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不制止的。

(三)接受所駐煤礦饋贈的報酬、禮品、禮金、有價證劵的。

(四)參與所駐煤礦安排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旅遊、出訪等活動的。

(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的。

(六)駐礦安全監管員不認真履行職責,所駐煤礦發生傷亡事故的。

第十二條 駐礦安全監管員所駐煤礦實行輪換制度,原則上每半年輪崗一次,對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及水害嚴重礦井及水害嚴重礦井採取相互輪崗方式駐礦。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捌』 煤礦安全監察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監察員管理工作,保障煤礦安全監察員依法行政,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行煤礦安全監察員制度。煤礦安全監察員是從事煤礦安全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國家公務員。第三條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煤礦安全監察員實行分級管理。第四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除符合國家公務員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熟悉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程;
(二)熟悉煤礦安全監察業務,具有煤礦安全方面的專業知識;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四)符合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規定的工作經歷和年齡要求;
(五)身體健康,適應煤礦安全監察工作需要。第五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確認,並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員證。第六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實施煤礦安全監察,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煤礦及其有關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第七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對煤礦安全實施監察;
(二)對劃定區域內的煤礦安全情況實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檢查;
(三)查處煤礦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決定或提出實施行政處罰的意見;
(四)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五)監督檢查煤礦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六)參加煤礦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和處理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定由煤礦安全監察員履行的其他職責。第八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履行安全監察職責,具有下列權力:
(一)有權隨時進入煤礦作業場所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參加煤礦安全生產會議,向有關單位或者人員了解情況;
(二)在檢查中發現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煤礦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下達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的命令,並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四)發現煤礦作業場所的瓦斯、粉塵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超過國家安全標准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煤礦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或者採用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安全的決水、爆破、貫通巷道等危險方法進行采礦作業的,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五)發現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發現工人違章作業的,有權立即責令糾正或者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六)發現煤礦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使用;需要查封或者扣押的,應當及時報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七)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第九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為煤礦安全監察員提供履行職責所需的裝備和勞動防護用品。
煤礦安全監察員下井工作,享受井下工作津貼。第十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履行安全監察職責,應當向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出示煤礦安全監察員證。
煤礦安全監察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偽造、買賣或轉借他人。第十一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在執行公務時,涉及本人或者涉及本人有關親屬的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發現煤礦存在事故隱患或危及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處理或者向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煤礦安全監察員對每次安全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應當作詳細記錄、填寫執法文書,並由參加檢查的煤礦安全監察員簽名後歸檔。
煤礦安全監察員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應當填寫執法文書並送達行政相對人。第十三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應當依法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責,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十四條 煤礦安全監察員不得接受煤礦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在煤礦報銷任何費用,不得參加煤礦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旅遊、出訪等活動,不得借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在煤礦為自己、親友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玖』 如何抓好煤礦安全管理工作

煤礦企業是一個高危行業,安全是煤礦生產永恆的話題。只有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制度落實,提高安全執行力,才能構築安全屏障。煤礦主要作業點就是井下現場。煤礦安全生產關繫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眾所周知,煤礦企業是典型的職工勞動強度高、從業危險性高、事故發生率高的「三高行業」,在煤礦企業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關天的頭等大事。安全生產管理光靠領導重視、開會議、發文件是不夠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職工,注重單位內部具體日常化細節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產,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下面就如何抓好煤礦安全生產
管理工作,談談自己的幾點思考。
1、選用好基層領導幹部
1.1選用德才兼備的基層幹部
一是要做到有德無才的不能任用。有德的人可以先培養成才後任用,在成才之前不能放在帶班區長的崗位上。因為帶班區長不懂業務,極易出現亂彈琴、瞎指揮現象,
二是有才無德的不能用。無德的人責任心不強,利己心重,做事不負責任。
三是無德無才的不能任用。這樣的人,游手好閑,不務正業,用之會壞安全工作的大事。
1.2選用幹部要公開、公正、公平,杜絕賣人情、送禮、請客
在領導幹部選用期間,大多數人為了想上「一層」,出現找人托關系、請客、送禮等,被選拔上來的人一般技術水平差、文化知識少、工作能力差、責任心差,這不僅為以後的安全管理埋下了隱患,還打擊了部分沒有選用上的技術能力好、責任心強的工作者的積極性,所以在幹部選用好要杜絕賣人情、送禮、請客等現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1.3加強基層幹部的責任意識
一是要加強基層幹部的責任心教育,嚴肅整治只講生產不講安全、視安全工作為兒戲的壞風氣,努力使每一位跟班區長「安全工作責任意識到位」。
二是強化遵章指揮意識。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基層幹部是直接的指揮者和管理者,所以,必須帶頭做到吃透規程措施,熟悉管理制度,要求工人學習、考試的規程措施,基層幹部也要參加學習和考試,考不好就不能帶班,防止下井瞎指揮。對於那些只抓生產不抓安全的基層幹部要給予嚴肅處理。
三是強化現場把關意識。煤礦安全工作重在現場,所以要求跟班區長必須強化現場把關意識。基層帶班幹部要把好現場工人遵章作業提示關,提高工人遵章作業意識。一方面現場安全提示有親切感,工人容易接受;另一方面,因為絕大多數工人都明白,若不遵「旨」辦,跟班區長一旦發現「三違」,不僅「丟面子」,而且還要「丟票子」,所以通常來說,跟班幹部在現場進行安全提示是極為有效的。其次是帶班幹部要把住重點人物關。對那些經常有違章行為的人,要盯緊盯牢盯實,使其沒有違章作業的機會;同時要掌握有利時機,設身處地、用現實案例教育其遵章守紀,增強認識。最後是要善於把住現場安全生產的重點環節、關鍵部位,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1.4加強基層幹部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一是要有完善的幹部培訓制度和計劃,實施方案。
二是基層幹部培訓要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性要強要與實踐相結合。
三是基層幹部培訓要通過不斷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幹部的安全意識。如進行安全知識競賽、專業知識競賽、安全演講、安全文藝節目匯演、,定期放影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錄像,進行安全板報和宣傳欄評比,安全集市等形式的活動,能寓教於樂,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安全」意識紮根在廣大幹部職工的心裡,在平時工作中能自我規范行為,起到自我約束作用。要搞好企業安全管理,必須加強安全專業隊伍的教育,由於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從事具體的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監督和組織工作,又是企業安全責任人的左右手和參謀,所以,要求他們不僅有較廣泛的知識、較全面的安全技術和組織能力,而且要熟悉國家制定的安全方針、政策以及安全規程、規定和標准。
2、強化安檢部門的職責。
安檢員的職責落實,一直是困擾礦井安全的難題,始終沒有很好的落實到位,部分安檢人員和礦級領導,就像貓和老鼠一樣,老是在捉迷藏,面對安檢人員業務技術素質不高、職業責任心也不高的現狀,安檢隊伍能起的作用也大大折扣。既然設立了安檢員,為什麼現場安全隱患還是那麼多,現場違章的情況依然存在,其中的原因,一是安全責任心不強,不少人可以說沒有安全責任心。二是業務技術素質太低或者知識面太窄,看不到危險就在眼前。三是基層區隊是得罪不起他們的,找個空氣質量好的地方,睡上一覺或者閑諞一段,區隊――安檢人員,這不是兩全其美嗎?難怪好多安檢人員,都成了出了名的「杠頭」專家了。這幾種情況絕不是個別現象,看來,他們也是在憑運氣了,萬一自己跟班出了問題,就自認倒霉吧。這個問題的解決,可以將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違章現象與安檢人員掛鉤,由礦級領導牽頭,不定期組織巡迴檢查,這一敲山震虎的做法,不妨試試。
3、充分發揮技術參謀的作用。
在個別生產單位,存在副區隊長比技術員官大的現象,年輕一點的技術員,唯唯諾諾,缺乏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可以說是純粹的抄寫規程,沒有根據現場的條件,編制切實可行的措施,而我們的審批部門,也就習慣了這種方式方法,一批了之,寫的絕對沒有錯。向工人貫徹學習時,也是應付差事,念得滔滔不絕,而我們的工人,聽得一頭霧水,最後,一簽了之。解決這一問題,礦技術老總必須嚴格把關,將不按現場條件寫的規程或措施,堅決打回去重寫,並追究科室審批人員的責任,同時到作業現場,查看、詢問工人掌握措施的程度,相信,這類想像也就越來越少了。
4、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四抓」
4.1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們理性的思維,去真抓、實抓、細抓、全抓,不能單純就安全抓安全,要跳出安全抓安全,抓安全離不開三個方面因素:
一是抓安全必須有一個好的氛圍,要形成一個風正氣順人和的大環境和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環境;
二是必須有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員工的職業素養和安全素質是決定煤礦安全程度的先決條件;
三是安全是蘊含在生產過程之中,生產組織的「三個正規」循環,基層區隊堅持均衡穩定正規有序和穩中求進以質取勝的根本點的生產基調,都是安全管理的基礎。
4.2抓安全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機製做保證。
安全系列規章制度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並抓好兩個層面的學習,一是區隊學,通過學習讓幹部員工知道應該怎麼干;二是部門學,讓各職能部門依法監督檢查,知道怎麼管。要通過安全系列規章制度的健全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為安全生產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4.3突出日常安全管理抓苗頭、抓傾向,尤其安監部門要做到履職問責,揭示管理。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狠抓苗頭性、傾向性、共性的問題,變事故的分析處理為問題的超前預防,單位要每周甚至每天進行解剖式處理,並公開曝光亮相,以此來告誡自己,警示大家。
二是堅持責任源於權力,在其位謀其政,有權就有責,有責必負責,失責必問責。作為煤礦企業,我們更要把問責任制制度化,常態化。通過強調履職問責,促進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
4.4抓安全需要一支素質良好,作風端正的安監隊伍。
一是要教育安監員牢記安全是我們的神聖職責,時刻保持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工作狀態,用心用腦去研究安全、抓好安全。心態上要警鍾常鳴,慎言好轉,多找不足,永遠戰戰兢兢,永遠如履薄冰。
二是要發揮先鋒隊和主力軍的作用,安監處不僅要發揮監管作用,還要在揭示問題,揭示管理的過程中把握動向,捕捉苗頭,時不時地為大家敲敲警鍾。
三是在現場督查過程中還要加強溝通,自我糾偏。抓安全不能吹毛求疵,牽強附會,那樣很容易給違章者造成心裡負擔,反而不利於安全,所以我們要繼續發揮仲裁委員會作用,允許對有異議的「三違」申訴,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各類三違進行分析處理,工作過程中注重加強與基層單位溝通,從而達到達成共識、共保安全的目的。
5、積極採用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
推廣使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特別是創造條件使用綜合機械化採煤設備,避免採用低設備投入、大量投入人員、點多面廣、效率低下的人海戰術,應走出惡性循環圈,採用先進工藝流程,合理控製作業點和作業面個數,減少事故發生源的個數,真正實現礦井的安全、高產、高效。
優先使用大功率採煤機、綜掘機、絞車變頻調速裝置、斜巷行人行車綜合監測保護裝置、軌道運輸監測監控系統、膠帶運輸監測監控系統、變電所監測監控系統、副井鋼絲繩張力自動平衡裝置等先進技術和裝備。
總的來說,煤礦安全管理,是來不得半點虛假的,每一項安全制度、措施、規范的落實,都必須是實實在在的,之所以還出問題,是因為我們的工作,虛的還是太多,實得還是太少。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在安全管理上我們可以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