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起訴離婚要多少錢
離婚起訴一般需要50元至300元不等的訴訟費,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具體根據案件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度咱累計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貳』 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呢
從法律上分析: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叄』 起訴離婚大概需要多少錢
訴訟離婚可能產生的費用:
1、法院收取的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一般法院都會收300元,如果是調解結案,則會減半收取為15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律師收取的代理費。這個費用各地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經濟發達的地方、案情復雜的肯定費用高一些,關鍵還要看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的結果。如果雙方的法律關系簡單,沒有太多的財產爭議,自己可以在網上查一下資料,不需要請律師,大不了多跑幾趟法院。北京起訴離婚,請律師的費用肯定就稍微高一點,大概是3-10萬不等。
3、評估、鑒定費用等。
假如說夫妻雙方有一套房產,離婚時肯定是一個要錢,一個要房,就房產價值多少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起訴到法院後,可以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法官根據這個評估報告再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相關字據等需要鑒定的,也要產生一定的費用。
所以說根據您實際的情況,需要花費的費用是不一定的,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到法院起訴離婚可能就花費300元訴訟費,但是雙方財產比較復雜的話,可能就需要請律師代理或者進行評估,那麼花費就可能比較高了。
『肆』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你好,關於起訴離婚的費用問題:
一、一方去法院離婚訴訟費要多少錢
訴訟費是訴訟離婚必不可少的,在離婚訴訟中,如果不涉及財產的分割的話,法院的訴訟費就是按照件數收取的,一件離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財產的是按照財產的數額收取,但是財產數額不超過20萬的,是不繳納的,超過20萬的,按照超過數額的0.5%繳納。比如,分割的財產是100萬,繳納的金額就是100萬減去20萬再乘以0.5%後得出的金額加上原本的基數繳納。
二、訴訟離婚中的保全費標準是什麼
訴訟費繳納完畢,開庭審理,出了判決結果後,執行的問題就會出現。為了執行的順利進行,還是建議在立案的時候進行保全財產,那麼這個保全的費用就是不能少的,保全費用的繳納方法是:
①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的,每件交納30元;
②超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③超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財產保全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保全的話還需要申請保全人提供相應財產的擔保,有財產的可以用自己的財產擔保,沒有財產的話就會再花費一份費用,就是保險公司的保全保單的保險費用。由於每個保險公司的規定不同,繳納的數額也是不一樣的。
三、離婚案件的執行費標准
執行的費用,如果對方非常配合的話,如期按照判決履行財產的分配,就沒有這個費用。但是一旦對方耍賴,這個執行的費用還是需要花費的,執行的費用也是按照執行的標的收取的,具體是:
① 執行金額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
② 1萬至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③ 5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1%交納。
以上三個費用就是訴訟費、保全費和執行費。訴訟費和保全費由法院判定各方的承擔方式,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最終承擔。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118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伍』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離婚訴訟費一般是在50元到300元之間進行收取。不過,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則是按照一定的比例來繳納的。
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自2007年4月1日起,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2)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3)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3、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2)申請保全措施;
(3)申請支付令;
(4)申請公示催告;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5、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陸』 訴訟離婚需要多少錢
起訴離婚需要交納50元至300元訴訟費。如果請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需要再繳納費用。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是根據是否涉及財產分割而確定的。具體如下: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