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
新錄用的公務員級別和職務按以下標准: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規范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
第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
❷ 如何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啊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
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2)稅務系統新錄公務員怎樣定級擴展閱讀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對有下列違反本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一)突破機構規格、超職數進行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的;
(二)不按規定條件、程序進行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的;
(三)把試用期計入任職年限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新錄用的公務員定什麼級別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1、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2、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
3、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
4、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提升主任科員,一般要求任副科級職務三年以上),定為二十四級;
5、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是正科級,屬於非領導職務),定為二十二級。
6、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3)稅務系統新錄公務員怎樣定級擴展閱讀: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本人對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總結。
(2)所在機關對擬任職定級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提出擬任職務和擬定級別的意見。
(3)任免機關審批,下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決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新錄用公務員考核標准: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後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後的三十日內進行。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進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定期考核
在中國,公務員都要定期參加考核,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另外,考核的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除此之外,公務員定期考核的結果將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公務員法》第三十六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公務員法》第三十七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❹ 公務員轉正定級細則
一、轉正定級的級別范圍和時間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國考、省考用於新招錄公務員的崗位僅限於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崗位,也就是包括二級科員、一級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一級主任科員共6個職級。
轉正定級的時間一般是在報到之日滿一年,30日內完成轉正定級相關工作。之後的晉升,將以轉正定級任命通知的落款時間為准,而非報到時間。
二、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
直接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錄用的情形下,轉正定級比較簡單,對應關系如下:
1.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二級科員,27級;
2.大學專科——一級科員,26級;
3.大學本科——一級科員,25級;
4.碩士研究生——四級主任科員,24級;
5.博士研究生——二級主任科員,22級。
根據了解,絕大多數地區都能按上述標准執行,但也有個別地區的基層機關對碩士或博士會低定職級,主要還是受職級比例限制。例如,改革前到基層工作的碩士有的幹了幾年還沒有晉升副科級,新招錄的碩士反而直接定四級主任科員,容易引發矛盾,單位就會想方設法避免。
三、從已有工作經歷人員中錄用的
已有工作經歷的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比較復雜,主要受兩個條件影響:一是學歷和工齡;二是工作資歷。官方的說法是: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級與級別。
看起來好像很簡單,其實不然,因為「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的具體職級會受到包括職級比例在內的很多因素的影響。
理論上,中央部委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是不會受比例限制的,因此筆者先以此為例進行介紹。
1.工作不滿3(1+2)年的,都按照畢業生轉正定級,如本科畢業工作2年,仍定為一級科員。
2.工作滿3(1+2)年的,原則上可定高一級職級,如本科畢業工作滿3年,可定為四級主任科員。
3.工作滿5(1+4)年的,原則上可定高兩級職級,如本科畢業工作滿5年,可定為三級主任科員。
4.工作滿7(1+6)年的,原則上可定高三級職級,如本科畢業工作滿7年,可定為二級主任科員。
5.工作滿9(1+8)年的,原則上可定高四級職級,如本科畢業工作滿9年,可定為一級主任科員。
但上述條件受到兩個限制:一是最高只能定一級主任科員,如博士畢業工作滿5年或7年,也只能定為一級主任科員。二是受公務員招錄公告所列崗位等級影響,如公告職位表上寫明是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那麼轉正定級最高只能是三級主任科員。
轉正定級後,此前的工作年限清零,也就是說,不論是剛畢業、工作1年,只要不滿2年,在轉正定級為一級科員後,在晉升時就再無區別。
部委和省直機關的轉正定級基本都符合上述對應關系,但對於地方特別是基層機關來說,很大程度上還要受到職級比例的限制。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三十五條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六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
第三十七條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定期考核採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個人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後,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
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❺ 請問公務員定級怎麼定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一般為非領導職位,也稱一般行政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根據國家公務員局2008年12月8日頒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初任職務及級別如下: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 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 ;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 。而領導職務就是指有實際的行政職務或者黨委領導職務。也就是說你報考的職位要求跟你以後提拔晉升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任何限制。其實再打個比方你就更清楚了,比如你擔任區縣公安局下轄的派出所所長,你的領導職務(實職)副科級所長,一般行政職務是副主任科員。但是由於目前公安普遍一般行政職務(非領導職數不夠),不少派出所所長只能是科員,但是評為的副科級偵查員,享受待遇。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❻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轉正定級為幹部是國企和事業單位的稱呼。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後就具備了國家幹部身份,如果變動工作調入國有單位,轉正定級將作為享受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
轉正定級在檔案管理的意義上用處很大,不作轉正定級,檔案中就沒有轉正定級表,按檔案不全處理。機關、事業單位和規范的大企業不收此檔案,也就不能錄用。大城市辦理引進人才解決當地戶口時也不收此檔案,也就無法辦理。
(6)稅務系統新錄公務員怎樣定級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入職前,需要打電話向錄取單位所在的人社局詢問具體報到時間。了解清楚後,打電話給錄取單位詢問是否可以安排住宿。如果沒有安排住宿,要提前去到當地找好房子,買齊生活必需品。
因為越到報到日期,房子越難找。一部分原因是心裡著急,沒有太多時間去逛、去找,到最後會得過且過。另一部分原因是同時錄取的其他公務員已經找到了房子,只剩下自行去找房,很孤單。
❼ 新錄用的公務員任職定級包含哪些程序和環節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本人對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總結。
2.所在機關對擬任職定級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提出擬任職務和擬定級別的意見。
3.任免機關審批,下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決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是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規范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相關法規,制定的規定。
即將走向新崗位的,准備考上公務員的各位同學,你們對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知道多少了?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如何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
2、新錄用公務員如何進行任職考核?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
❽ 公務員轉正定級細則
公務員轉正定級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檔案審核。在轉正前組織部檔案科會將我們的檔案調出,一是檢查檔案的完整性,二是再次確認是否有處分或者違規的內容。
第二步要填寫三張表。分別是《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表》、《一般幹部定職審批表》和《公務員登記表》。
第三步是單位簽字蓋章。所在單位意見、組織部意見、最後是本人意見。三張表全部簽完之後再報回組織部。至此,轉正定級的全部程序結束,領導簽字後正式生效。
轉正定級後有什麼變化?
首先是職務的變化,本科學歷轉正後定為科員,研究生學歷轉正後定為四級主任科員。很多人不明白什麼是四級主任科員,事實上四級主任科員只是一個職級,雖然待遇和副科領導一樣,但是沒有職務,不是領導。
其次是工資的變化,我之前一直以為試用期拿的工資和轉正後是一樣的,其實不然,轉正後工資級別由24-3提到24-5,大約會漲100元左右。四級主任科員的工資比科員高300元左右,研究生學歷在這個時候終於起到一點作用。
最後就是身份的變化,從一名試用期人員正式轉變為國家公職人員,這種感覺就像當初預備黨員轉正一樣,一個階段的任務完成,另一段新的征程即將開啟。現在轉正定級內容
一、國家規定,參加革命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後既可辦理轉正定級。
二、工作滿一年了,應該抓緊時間去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三、沒有規定超過二年就不能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能辦理轉正定級了!轉正定級需要你在報到的單位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辦理!
於轉正定級的手續復雜,加上有的人才代理機構不是特別正規,中間涉及作假以及暗箱操作的問題,所以人才辦理轉正定級的表格有時候不被接收單位認可,所以有部分單位不是以轉正定級表來計算工齡的,因此想出了上述辦法,約定按照參加工作後單位給繳納的保險作為驗證工齡的方法!
研究生的工齡肯定算,確定我剛才說的資料你有沒有辦過,找相關部門補辦。你的新單位錄取部門估計要看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❾ 稅務局職位等級有哪些
稅務局的職級分為9類,12級:
1、部級正職:三至四級;
2、部級副職:四至五級;
3、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4、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5、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6、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7、科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8、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9、科員:九至十四級;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9)稅務系統新錄公務員怎樣定級擴展閱讀
職位分類通常是指根據職位的工作性質、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和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分類,劃分為若干種類和等級,以便對從事不同性質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對同類同級的人員用統一的標准治理,以實現人事治理的科學化,做到「適才適所」,勞動報酬公平合理等。
職位分類通常是根據職位的工作性質、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和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分類,劃分為若干種類和等級,以便對從事不同性質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對同類同級的人員用統一的標准治理,以實現人事治理的科學化,做到「適才適所」,勞動報酬公平合理,是現代人事分類的一種類型。與品位分類相對。職位分類是以「事」為中心的分類,側重職位的職務、職責與職權。在組織裡面,最常用的職位分類便是部門分類和等級分類,例如人事部司理,就涵蓋了兩方面的分類。
職位分類制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劃分職位類型,二是職位設置。可以說公務員法規定的分類制度是一種以職位分類為主,職位分類和品位分類相結合的分類制度。
❿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暫行規定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規范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中文名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暫行規定
對象
公務員
條數
10
性質
法規
快速
導航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規范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應及時予以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第三條
予以任職定級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必須能堅定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能夠較好完成工作任務,具有擬任職務所需要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第四條
任命、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應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范圍、職數限額和職務對應的級別內進行。
第五條
對錄用時已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按報考職位和德才表現任命職務,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條件,確定級別。
對錄用時未明確報考職位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一般按以下規定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一)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人員:
高中和中專畢業生,可任命為辦事員,定為十五級。
大學專科畢業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四級。
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大學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科員,定為十三級。
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十二級。
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十一級。
(二)新錄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本人德才表現、學歷、工作經歷和原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市(地)級以下行政機關錄用的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如不能按上述第(一)、(二)項規定任命職務,可以在第(一)、(二)項規定的基礎上低一級任命職務,並比照上述第(一)、(二)項規定確定其級別。
第六條
任命、確定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人對在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情況作出總結。
(二)所在單位對其試用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提出評鑒意見和擬任職、定級意見。
(三)任免機關人呈部門審核。
(四)任免機關審批。
第七條
按國家規定下基層鍛煉和由於組織原因未能按期任職定級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其任職定級時間從試用期滿時算起。
第八條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職定級,按有關規定取消錄用資格。
第九條
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在國家行政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