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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好案件質量評查ppt

發布時間: 2022-06-14 22:49:21

『壹』 法院案件質量評查程序和實體指哪些

無外乎就是關於結案率,調撤率,發改率,超審限,積壓案件。形式吧

『貳』 基層法院如何採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基層人民法院如何採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已經是法院管理持之以恆工作重心。就目前多數基層法院對案件質量和效率的管理而言,主要是通過審判管理辦公室具體實施管理工作,案件質量的好壞和效率的高低與司法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密不可分,兩者的結合則是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來實現。現就基層法院的審判管理中上述三者的關系,結合雙牌縣人民法院的做法談以下四方面點體會。 一、提高思想意識,重視審判管理工作 審判管理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是司法管理和司法理念中的一個新課題。就目前審判管理模式,審判管理的主要職能和目標價值體現在以下六大方面:(一)案件質量和裁判文書質量評查;(二)審判流程管理;(三)司法績效或者司法狀況管理及評估;(四)司法統計管理;(五)審判管理制度建立與完善;(六)審判資源配置決策建議。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審判管理工作還沒有很理想地實現其應有的職能和目標價值,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認識問題。從現行的審判管理模式上反映,審判管理現在仍然沒有擺脫案件質量評查和數據統計具體工作,反而將原由各部門的做具體事務攬入到審判管理事務中來,將職能變相轉化為充當業務部門的內勤。這一現象的產生和存在,一方面有來自院領導的認識,大局意識不強,沒有充分認識審判管理職能和作用,沒有抓好分管部門的案件、裁判文書質量和司法統計工作,將案件、裁判文書質量評查和審判管理信息數據推給審判管理部門;另一方面審管辦沒有正確對待和履行審判管理的職責,仍然停留在審判管理初期的職能上,沒有分析總結在審判管理上的經驗,沒有開拓探索審判管理的新思路。 法院的管理由人事管理、審判管理和政務管理三大部分組成。審判管理所管理的對象是法院審判職能這一核心,是法院管理最基礎也是最為重要管理工作,處於三大管理的核心地位。因此,審判管理工作關乎全院審判改革和發展,關乎法院是否持久體現「司法為民」的宗旨。重視審判管理工作,我們不能僅僅表現在形式上,而是切實地將審判管理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紮根在法院的每位領導和各個審判人員的思想意識之中,自覺的支持和接受審判管理;在機構設置上,將審判管理權與立案權、審判權、執行權相對分離,確保對審判管理工作人力和物力上的需要;對一個基層法院而言,審判管理機構在具體管理過程中既是管理行為實施者,又是管理制度規范的設計者,既具有微觀管理,又具有宏觀調控的職能,因此,基層法院應重視審判管理機構的各項分析與建議,讓審管機構參與崗位目標考核的研究制定,充分發揮審判管理在審判資源上的調節和服務作用。 二、健全制度,強化制度的落實 湖南省法院是全國法院實行案件質量評查和審判管理比較早的一個省,在管理制度建立上歷經幾度變革,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管理體系,對指導基層法院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每一個法院有自身的實際,有對審判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因此在制度上一方面要執行上級法院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據本院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審判管理在制度上更加完善和明細化。例如我院針對案卷裝訂歸檔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制定了《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實施辦法》,較好地規范了訴訟文書立卷歸檔;在審判管理方面為了有章可循,制定了《審判管理工作的意見》作為審判管理工作的原則性制度;在《審判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要求下,根據本院實際和管理的需要分別制定了《立案管理工作的規定》、《審判流程管理辦法》、《案件督辦制度》、《案件質量評查細則》、《關於審判信息數據管理的規定》、《關於司法統計管理的規定》、《司法績效考核制度》、《關於信訪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見》等制度。在制度建立上,我院立足於確保上級法院的各項制度能夠順利執行,又使各項制度符合我院的實際,更便於操作和落實,最終達到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的目標。 制度,就是規矩,形象的說法就是社會生活中的游戲規則,我們在審判、執行工作必須按規矩辦事,遵守審判、執行的規則。審判管理的各項制度就是用以約束和規范審判、執行行為的規矩,是要求審判執行部門和案件承辦人完成工作的基本定質定量。完成得好、達到了質和量要求,就應兌現制度。因此,我院崗位責任制在制定時,由審管辦根據審判管理制度,拿出能夠全面體現制度的合理方案,交由院黨組審定,確保制度落實到崗位責任上來。 三、跟蹤管理,常抓不懈,把握動態 審判管理是一種動態管理,不是一個只要結果,不要過程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應時刻抓緊抓好每一個時段,每一個環節的管理內容。如裁判文書是案件質量的集中體現,無論是在案件質量評查,還是上訴、信訪案件的出現,問題最多的地方均是出現在裁判文書的質量上,因此抓裁判文書質量是一日常性的工作,我院要求,承辦部門製作的裁判文書在送交簽發前,先由審管辦審查,從製作技術層面和文書結構層面進行把關。又如在流程管理方面,審管辦按案件適用的程序,隨時跟蹤,根據案件審理進度等實際情況進行督辦,杜絕超期審理。審判管理的另一重要職能,體現在對司法狀況的管理,對審判執行數據的統計、分析。這一職能的要求不僅僅局限於對一些數據的統計和匯總,更應要求對審判、執行的某一時段數據的核查、比較、分析和判斷,提出數據變化的原因,以及建議下一階段應解決或注意問題和措施,體現審判管理的服務和參謀建議職能。對此審管辦和分管院領導應時常把握數據變動情況,重在運用統計分析,解決問題,提高司法狀況水準。對於在管理中發現帶有典型性或有苗頭性的問題,審管辦可根據院長的授權,與分管院領導決定及時召開部門負責人會議,通報情況,提出建議和措施。 四、加強審判管理研究和理論總結,不斷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審管辦是一項業務綜合性很強的部門,應將具有審判、綜合能力較強的審判人員充實到審管辦,並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正如前面提到的審判管理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相對而言,審判管理的理論尚不成熟,全國各地做法也沒有統一,因此要求從事審判管理的人員要能夠深入到審判管理的深層次中去不斷進行管理方面的研究和總結,正確處理審判管理與司法行政、人事管理的關系,增強為審判、執行的服務意識,不斷提高司法管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我院審管辦在設立五年來,在管理中,進行了一些經驗總結和理論研究,如根據案件質量評查的情況,疏理和抽象出《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其規范》,總結出案件質量方面的十大問題,分析問題形成的原因,提出規范的要求,對案件質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指導性作用;針對目前裁判文書中存在的問題和根據上級法院對裁判文書製作的要求,依據法律和相關規定,較好地從裁判文書製作技術層面和結構層面全面歸納了裁判文書製作技術和結構要素,形成了《法院裁判文書製作技術規范和結構規范》,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從審判管理工作的開展到審判管理機構的設立,結合審判管理的理念、發展,審判管理的地位、目標價值以及審判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開展審判管理進行研究,撰寫的《從司法改革的視野談法院審判管理》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對提高審判管理能力和提高審判管理水平具有推動作用。 審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處於核心地位,但卻一項繁雜的工作。

『叄』 如何做好法院審判工作提升審判質效

一、審判管理的定義 審判管理,就是人民法院通過組織、領導、指導、評價、監督、制約等方法,對審判工作進行合理安排,對司法過程進行嚴格規范,對審判質效進行科學考評,對司法資源進行有效整合,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① 審判管理既是一種管理活動,同時也是一種管理手段。單獨來看,審判管理是一種管理活動,目的是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將審判管理放到法院整個系統中來看,審判管理是法院黨組的一種管理方法,即由對審判業務的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活動,達到管理法院人才隊伍,整合司法資源,實現司法公正、廉潔、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在這個層面,院黨組是審判管理的決策者、指揮者、政策制定者,審管辦是具體執行者、協調者、監督者。管理對象是審判工作、司法過程、審判質效和司法資源,具體的審判工作中管理對象的操作者是辦案人員,也可以說辦案人員是審判管理執行活動中的被執行者。同時,辦案人員也是審判管理的管理者,他們決定著案件的進展和質量。因此,審判管理就是通過監控審判流程、案件質量評查、審判節點提示等活動。 二、當前形勢下審判管理面臨的挑戰 (一)經濟社會因素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未來幾年,西部欠發達地區將快速掀起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熱潮,步入經濟社會後發趕超的「快車道」,社會矛盾也將隨之不斷增加。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人民法院該怎樣發揮職能作用以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充分發揮職能,努力促進司法公正、公開、高效、廉潔,切實擔負起為經濟社會趕超跨越發展保駕護航的歷史重任。 (二)司法公信力下降 缺少公信力的司法無法承擔起法律救濟的應有權威和實效,也難以產生法律公正和社會正義的形象。公信力是司法的內在邏輯要求和其生命力的保證。②如今,司法個案的不公導致人民群眾對司法公信產生質疑,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出了問題,他們首先想到的不是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而是找領導,找上級。據國家信訪局近年的相關資料統計,「求決類」信訪在各類信訪中比例最大,而涉法信訪案件在「求決類」信訪中的比例已經超過了30%。這些數據都充分體現了司法公信力缺失問題嚴重。 (三)出現對司法新期待、新要求 一方面,雖然當前大多數人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但也有不少訴訟當事人對法律一知半解,這就要求辦案人員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不僅要了解部門法,還要對整個法律體系融會貫通,才能讓當事人信服。否則,會加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因而對審判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司法能力較以往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新聞媒體對案件審理的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明顯,人民群眾對司法公開及透明等要求愈加迫切和強烈,對案件進程和審判結果更加關注,對審判工作產生了新的期盼。 基於以上分析,做好新時期、新形勢下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意義重大。 三、審判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銅仁市地處中國西部欠發達地區,對於審判管理工作開展時間比較晚。 2011年我市兩級法院才開始正式設立審判管理辦公室(到目前為止,仍有個別基層法院沒有獨立的審判管理管理辦公室),對於審判管理工作經驗不足、基礎薄弱。一些老同志以及一些業務部門對審判管理工作不理解,有抵觸、排斥的情緒,對審判管理工作不予配合。因此,此項工作的開展,我們還處於起步階段。不過,從近兩年的審判管理實踐看,我市審判管理工作開展以來,收效顯著。通過實行審判管理工作,調動了幹警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了凝聚力,使幹警將工作的重心統一到執法辦案上來。通過質效考核、案件質量評查、審限流程跟蹤,形成了爭先恐後、你追我趕的審判業務比拼形勢。辦案人員對審限節點的把握增強,辦案水平得到極大提升,案件質量得到一定的保障,司法公信力得到加強,一些久拖不決的案件得到切實徹底解決。盡管如此,審判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就審判管理執行中出現的問題予以剖析: (一)本末倒置,視管理手段為管理目的 調解率、撤訴率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人民法院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的指標。通過指標監控發現,有的基層法院調解率、撤訴率高達80%以上,這充分證明人民法院開展化解社會矛盾工作扎實有效。與此同時,有的法院調解結案的案件申請執行率卻達20%以上。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有的辦案人員一方面為了實現高調解率在考核中獲得加分,另一方面因為調解結案不用寫判決書那樣麻煩和承擔風險。為了以上兩個理由,辦案人員會想盡一切辦法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如,故意使案件久調不決,一方當事人,特別是原告為了盡快結案,有時不得不違背真實意願,犧牲一部分利益,達成調解協議;法官經常採用的「背對背」調解方法,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這種方法會喪失法官的中立性,法官往往在調解時通過對當事人雙方輸送不對稱的信息,由於很多當事人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對於如果不接受調解的法律後果沒有清楚的認識,就稀里糊塗地接受調解,事後發現其實可以得到賠償更多,也不能再反悔,這樣容易引起新的矛盾,也容易損害司法的公信力。上述情況表明有相當部分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案子沒有從真正意義上定紛止爭,只是片面追求高調解率、高撤訴率而結案的。把調解率、撤訴率這兩個指標當做目標而不是管理手段。同樣,在其他指標上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唯數據論、唯指標論的指標異化現象。 (二)部分辦案人員存在抵觸行為 個別辦案人員對審判管理工作認識不足,將審判管理工作認為是挑刺找茬,個別法官以自己是老資格,認為有些審管辦的人員是業務沒有自己中國、級別沒有自己高,沒有資格對業務庭的案件進行「指手畫腳」,因而存在對立抵觸情緒。個別被查出卷宗質量問題的辦案人員逃避問題,反復狡辯,否認查找出來的問題,不願意整改。 (三)司法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審判人員程序意識不強、辦案能力有待提高。有的離婚案件直接跳過調解前置程序;有的宣告失蹤案件沒有向被宣告失蹤人戶籍所有地調查核實就發出公告宣告失蹤;有的卷宗內證據全部收復印件,沒有收原件等。 二是審管辦人員能力有待提高。審管辦人員大多是擁有辦案經驗但長時間未從事具體審判業務的老法官和新進的沒有審判經驗的年輕工作人員組成。這種一老一少的組合,會造成老的有經驗但法律知識沒有及時更新,或者長期從事某一部門的審判業務工作而對其他工作不甚熟悉,或因年齡偏大對一些新的管理方式,如中國上辦案系統的操作不熟悉等。年輕的工作人員有知識、能夠運用新的一些辦公系統進行統計分析,但又缺少相應的工作經驗。這也使得一些業務部門的人看不起審管辦的人,也就不把審管辦當一回事。 (四)審管辦部分人員思想認識不足、責任心不強 個別同志認為審管辦就是一個養老的清閑部門,案子辦得好與壞與自己無關,那是業務庭的事情,不用自己承擔風險。評查的工作也只是應付而已,不願意過多地去行使審判管理職權,認為這樣會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如有的案件質量評查通報千篇一律,由於每次案卷評查出的問題都大致相同,例如:送達回證填寫不完整、裁判文書出現錯別字、當事人捺印沒有沒有註明手印名稱等。因此,有的評查人員要麼隨便看幾本卷宗要麼乾脆就不看,在案件質量評查通報上隨便寫幾句常見問題以應付了事。甚至有次被評查的卷宗明明已經全部捺手印,卻還是在案件質量評查通報上寫出沒有捺手印等。 四、原因分析 (一)指標設置不夠合理 進行審判管理必然會涉及到數據和指標,這是必須的手段。由於手段與目的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界限,在實際追求指標的過程中,極容易將手段當成目的。出現調解率、撤訴率高,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高的原因是過分追求該項指標造成的。辦案人員為提高調撤率,就可能通過軟硬兼施,採取各種方法達到目的。調解率是高了,但是採用調解結案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目的卻沒有能達到。之所以會過分的追求撤訴率和調解率這兩個指標的數值,是因為指標設置不科學,沒有為該指標設定上限,這樣會導致辦案人員將追求高指標作為目的,從而出現導致指標異化,與設置該指標的初衷背道而馳。因此,要解決唯數據論,導致本末倒置的問題,應對每一項指標根據各個法院或者某一區域的法院系統的具體情況,設置一個合理的上下限區間。 (二)沒有獎懲導致監控乏力 對於審管辦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和人員就是不去整改,被評查出的大多問題幾乎期期雷同。出現評而不改,根本原因在於沒有和獎懲掛鉤,沒有建立相關的機制進行激勵和約束。這就導致辦案人員依舊我行我素,錯誤依然存在,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形同虛設,審判管理目標無法實現。 (三)文化軟實力薄弱 卷宗出現質量問題,最重要的原因是辦案能力有待提高。辦案能力不高既表現為整體水平,又表現為個體能力。有的辦案人員有工作經驗,但理論功底不強;有的辦案人員理論豐富,但實踐經驗欠缺。法院人才隊伍呈現兩極分化化、青黃不接的現象嚴重,要麼是具有辦案經驗的40歲以上老法官,要麼是具有學歷卻沒有經驗的30歲以下大學畢業生。人才隊伍的能力不均衡造成了司法能力的良莠不齊和整體欠缺。文化軟實力欠缺,是造成法院對外司法能力缺乏的一個原因。 (四)領導對審判管理的關心支持有待加強 有的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不是由一把手親自抓,而是由副院長分管,並且審管辦的級別與其他庭室相同,甚至有些業務庭的庭長同時是審委會委員,比審管辦主任的級別高,再加上個別業務庭自認為自己才是長期從事審判業務工作,自己才是業務方面的專家,對審管辦的人根本就看不起。因此,就導致審判管理工作執行不力。案件質量評查時,個別評查人員害怕得罪人,不敢認真查找錯誤,態度不端正,評查不認真,敷衍了事,查找一些皮毛、瑕疵,甚至評查出一些根本不存在錯誤的問題。有自身思想認識的不足,同時也有害怕因為認真開展工作得罪同事,卻得不到領導支持、信任,於是為求自保,敷衍搪塞。 五、對策建議 (一)設置合理的指標體系,實現科學管理 任何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規律,審判管理也不例外。審判工作有自己的特殊之處,進行審判管理必須在不違背審判規律的前提下進行。運用定量分析作為審判管理的一種管理方法,開啟了法院管理史上科學管理的先河,審判業務的工作成效由過去單一的定性分析到用數據說話,是法院管理的一大進步。定量分析使得一切工作成果都可以通過數據展示,數據更客觀、更公正。但也該看到過分的依靠定量分析也會帶來一些弊端。定量分析只是一種手段,過分的運用定量分析,只會導致本末倒置,舍本求末。定量分析主要適用於一些自然科學領域的計算、經濟效益的增減等。因為數據本身是客觀的、中立的東西,它是人計算出來的,如何計算,怎樣在審判管理中利用也是人操作的,很容易造假。然而,法院的審判工作是一項群眾工作,也是一項涉及到公平正義的實踐性工作。對於公平正義的實現情況僅僅用數據本身無法去完全衡量和全面感知。公正與效率、社會效果、法律效果以及政治效果好不好,也無法用簡單的加減乘除來度量。當然,指標和數據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評估審判工作的好壞,但不是唯一的手段。因此,在審判管理活動中,我們要運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對每一項指標都根據各地不同的現實情況,多一些柔性管理,同時設定上限和下限,並且對指標的上下限根據不同情況盡力放寬泛一些。在指標的基礎上,將審判管理的重心放在司法為民的效果上。例如,有的基層法院管轄范圍窄,轄區人口少,收案數量少,但是法院的各個機構設又必不可少。那麼,對其法院人均結案數和法院人均結案數該項指標就應當適當降低,要不然就形成天然的不公平。應授權各個法院根據自己不同的情況來調整相應指標以及指標區間。比如,基層法院民一庭、民二庭的案件一般都要比派出法庭的案件重大、復雜,案件的調解率一般要比派出法庭低。因此,在法院各部門之間也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設置指標的上下限,將機關民庭的調撤率指標設置比人民法庭更低,這樣才能做到科學合理。 (二)引入監督機制,確立權利制衡態勢 不受監督和制約的權力就會誕生腐敗和獨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提出:「審判管理就是規范、引導、促進和服務審判。」可以說將審判管理作為法院的三大管理之一,本身就是將監督功能引入法院管理活動之中。而在審判管理活動內,也應引入監督體系,避免權利過於集中和沒有監督,產生權利尋租,甚至腐敗。 一是引入復議程序。針對評查出問題的案件,給予辦案人員3-5天提出異議的時間,如果有異議,由被評查人提出異議申請並說明理由,再由評查人員組成評查小組結合異議申請討論評查的問題是否客觀真實給予答復,如果被評查人員不服評查小組意見,可以將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審委會最終決策。沒有異議或超過異議期,則進行通報,相關人員必須整改,並且以通報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二是評查和整改分離。評查和整改由兩批不同的人員操作,形成審判管理工作內部權力監督和制約,避免權力過於集中,也便於發現評查中發現不了的問題,避免矛盾尖銳,過於集中針對某個特定的評查人員。 (三)建立激勵懲罰制度,變被動接受為主動行為 針對評查人員積極性不高、懈怠的問題和被評查人員不整改、逃避的問題實行獎懲制度。當被評查人員被評查的案件沒有評查出問題的,辦案效果和質量較好的給予獎勵。反之,評查出問題不積極整改的應於懲罰。「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管理應要通過利益的分配來調節人們的行為,通過引入合理的獎懲機制,根據人趨利避害的本性,自然就會使被管理者變被動為主動,形成你追我趕的良好局面。如果沒有相應的獎懲制度和措施,審判管理就顯得蒼白無力。 (四)重在服務審判,實行人性化管理 要堅持服務審判的理念,在實施審判管理的過程中,要管理到位,又不能越位,不能以管理為名干涉法官的審判權;要尊重審判規律,充分考慮審判工作的特點,既要通過管理規范法官的司法行為,又要在管理中尊重法官的權利,充分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審判管理工作內容比較廣泛,既有傳統的審判管理內容,也有信息化建設等現代管理手段,既有宏觀的管控,也有微觀的指導;在制度設計、制度落實、管理科技手段的實現等工作中,對圍繞管理所需要的各類資源進行有效調動整合。形象地說,審管辦的工作人員既是統計員、分析員、預報員,又是評論員、監督員、服務員。審判管理權來源於院黨組和審委會的授權,審判管理辦公室作為法院審判工作宏觀管理的職能部門,要緊緊圍繞院黨組確定的工作中心,以加強管理、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為主線,不斷創新管理,為建立科學高效、符合司法工作規律的運行機制向院黨組建言獻策,提供決策參考;審管辦在法院審判管理工作格局中,是審委會、院長的參謀和助手,是承上啟下、連接各方的樞紐;是法院專事審判管理的綜合審判業務部門;因此,要充分發揮審判管理辦公室的協調、溝通作用,使各部門的審判工作形成合力。審管辦要為人事部門開展審判業績考核和人力資源配置提供客觀、科學、合理的依據,要配合司法政務部門做好信息化建設、物質資源配置等保障工作,共同推動法院管理工作水平總體提高。 (五)制定統一規范的案件審判流程操作細則 針對案件質量評查過程中的整改不力,被評查人員不服的問題,為了減少因為標准不一引起的矛盾,使管理、監督更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審判管理目標清晰,執行准確,操作簡單明了,實現審判管理科學化,可制定統一規范的案件審判流程操作細則。含具體的操作方法、操作標准。比如:卷宗裝訂,分不同的情況,是怎樣的裝訂順序。裁判文書如何排版,字體,行間距,遇特殊情況怎麼處理。等許多程序、形式方面的操作流程以具體的統一的書面建章立制。 (六)加強學習、提升能力、促進司法公信力建設 面對司法公信力下降和人民對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要從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新期待。必須從根本提高司法能力,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開。注重對中青年幹警的司法實踐和司法能力的培養,加強對中年幹警理論水平的學習深造。將辦案業務人員與實施審判管理的人員進行定期交流,避免辦案人員不懂審判管理,或者進行審判管理的人員不懂審判業務的情況。高度重視學習,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審判管理工作既要懂政治,又要懂業務;既要加強對科學發展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學習,領會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及上級人民法院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人民法院當前的工作使命和方向。又要加強對審判業務的學習,特別是加強對一些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將審判經驗豐富、對審判工作熟悉、具有管理能力、公正廉潔的優秀人員充實到審判管理崗位。只有通過規范的管理、優質的服務,才能創造出優秀的司法「產品」來回報人民群眾的關心和期待,才能進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肆』 案件評查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案件質量評查是指對已經辦結的案件,以法律和有關規定為標准,對辦理質量進行檢查、評定的業務管理活動。規定要求,案件質量評查應當堅持統一組織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問題導向與正向激勵相結合,監督管理與服務司法辦案相結合,人工評查與智能輔助相結合,主觀過錯與客觀行為相一致。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試行)》第六條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應當在檢察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案件管理部門、辦案部門依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的分工組織開展。

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可以在本地區檢察機關范圍內統一調配評查工作力量,組織開展交叉評查,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

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每年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報告本地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情況,具體報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門承擔。

『伍』 如何加強案件的評查工作,確保案件質量

司法公信力的基礎在於審判工作質量,案件質量評查是審判活動中面向社會的重要環節和內容,是社會公眾衡量審判工作質量的重要標尺,對司法公信力的影響至關重要。在當今時代條件下,各種媒體高度發達,社會生活日益透明,法官的司法行為和案件的任何差錯或瑕疵,都有可能被放大在社會公眾面前,成為輿論炒作的熱點。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就是要從審判工作的細節著手,發現問題、分析原因、強化訓練、提高水平,促進各級法院一線法官審判辦案整體素質的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與河南省法院高度重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開展,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在全員崗位大培訓中開展庭審評查和裁判文書評查活動的通知》,對開展「兩評查」活動作出具體部署。河南省高院為促進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迎接最高法院的「百萬案件評查」活動的總結驗收,在總結近幾年評查工作的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2012年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計劃。對於,下面淺談一下我的看法: 一、進一步深化對評查工作的認識 搞好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首先要解決好思想認識問題,即對實行案件評查制度有一個正確的、理性認識,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大多數案件質量評查員對案件質量評查有錯誤的認識,主要表現在:1、認為案件評查無非是走形式,應付檢查,何況評查人員的業務水平未必就比審判員強,往往草率了事。2、法官一年辦這么多案,出現錯別字、漏字等現象是在所難免的,這些都是小毛病,無需進行案件質量評查。3、都是一個單位的同事,進行案件質量評查,沒有問題還好,如有問題,進行通報糾錯,抹不開情面。上述這些觀點說明一部分同志對案件評查制度的作用和效果沒有搞清楚。要走出思想認識上的誤區,消除影響案件評查工作的主觀不利因素,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把握: 1、統一「規范、保障、促進、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指導思想。建立案件評查制度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需要。司法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恆的工作主題,是對審判工作的根本要求。維護司法公正,最基本、最核心、最具體的就是要確保辦案質量和提高司法效率,具體到每一件案件上,就是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認定事實准確,證據確鑿充分,裁判文書准確無誤,說服力強。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無法體現司法公正。 2、切勿忽視小錯誤。在評查案件中,小的質量瑕疵案件佔了相當比例,主要是責任心不強,馬虎草率造成的。雖然案件質量中出現的小瑕疵、小差錯,對案件實體公正的影響不大,但反映了少數審判人員質量意識和責任心不強,對待工作時有馬虎之心,也有可能導致當事人因理解錯誤而纏訴不休,影響法院的形象,減損法院的威懾力。因此,辦案人員要高度重視案件的質量,不要忽視小問題的出現,力爭打造精品、質優的案件。 3、由中院統一組織,隨機抽取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的人員進行案件質量評查。如各個院自己組織案件質量評查,都是一個單位的同事,有礙於情面,不能充分調動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評查工作發揮的應有作用。為保障案件質量評查活動的順利開展,各基層人民法院向中院報送案件質量評查人員,由中院建立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時,由中院從案件質量評查庫隨機抽取評查人員到各個基層法院進行案件質量評查。 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 目前,大多法院都存在著案件質量評查相關制度不配套。案件質量評查作為一種機制,應有相應的制度配套,但目前基層法院的相關制度並不配套。一是沒有統一的案件質量標准,在實踐中,差錯的界定標准不明確,並且標准難以與實際中對照下來,容易產生質評人員與審判人員的沖突;二是沒有統一的差錯責任追究辦法,現行的責任追究散見於《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兩者規定並不一致。 針對此種現象,法院要制定相關配套制度。一是按照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要求,以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為依據,制定統一的案件質量標准,作為辦案部門的辦案指南和評查部門對案件質量進行評判的依據。二是制定《錯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案件質量瑕疵的責任人進行追究。 三、評查過程中要突出評查重點 司法資源的有限性要求在使用司法資源時必須考慮司法效益的最大化。在法院人手緊缺的情況下,不可能用更多的人來從事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要使質量評查工作發揮作用,必須突出重點。把案件質量評查的重點放在判決的訴訟案件和採取強制措施的執行案件,尤其要注重領導機關交辦案件、當事人申訴上訪案件、上訴後發還改判案件和社會關注度高案件的質量評查工作。這樣做,有利於解剖「麻雀」,對案件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舉一反三,提高評查工作的質效。其他如調解、撤訴、未採取強制措施的執行案件,則可由各業務庭進行交叉評查,形成書面評查結果後報審管辦備案。 四、獎懲措施落到實處 大多數法院都有制定錯案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但錯案追究往往流於形式,獎懲機制未發揮應有作用。對一些經常存在細小問題案件承辦人懲處措施不到位,不能起到震攝作用。案件評查結果作為對法官考核的依據之一,與法官晉升、獎懲以及年終考評掛鉤,才能促使法官增強責任心,不斷提高案件審理水平、提高案件質量。為此,各個法院要嚴格錯案責任追究,促進案件質量提高。對於瑕疵案件和違法案件則應分別予以責任追究,並且要將責任追究情況落到實處。案件質量評查不僅要查錯案,而且要評出優秀案件、精品案件,並對案件承辦人進行獎勵,並記入法官績效考核檔案,激勵法官辦好案的積極性。

『陸』 如何做好司法筆錄ppt經典版.ppt

庭審筆錄是以文字形式對法庭審理全過程所作的記錄和再現,是重要的訴訟檔案之一。庭審筆錄的好壞不僅體現出書記員個人業務素質的高低,也體現著審判質量的好壞和法院的整體形象,關繫到裁判結果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一份理想的庭審筆錄至少應當滿足三項要求:一是忠實庭審原貌,完整記錄庭審過程;二是准確、詳實記錄各方訴訟參與人的陳述、辯解和觀點、意見;三是格式規范,頁面整潔,清晰流暢,無錯別字。現總結自己的記錄情況,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庭審筆錄所具備的職責和工作方法
(1)庭前做好准備工作。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為訴訟活動進入開庭審理這一重心階段打下扎實的基礎。每個案件都有著不同的事實、情節、證據,如果不了解案件具體情況,記錄的速度和准確性也是難以保證的。這就需要書記員庭前做好充分准備,不打無備之戰。首先,應當閱讀全部案卷材料,對各方當事人姓名、訴訟地位及其相互關系,案件基本事實、情節作以掌握,通過閱讀卷宗筆錄熟悉當事人語言特色、表達方式。其次,加強與審判人員溝通,詢問庭審重點和關鍵證據,以及特別需要注意的環節等。要做到掌握案件全貌,關注案件重點內容,這樣才能有備無患,記錄時有的放矢,從而提高記錄效率和效果。
(2)庭審過程中做好記錄工作。庭審筆錄是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的重要訴訟文書,製作得如何,將直接影響到審判工作的質量。因此,書記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製作,做到完整、准確,符合原意,如實反映庭審活動實際情況及其全過程,甚至還應包括當事人或被告人的一些動作、表情。這就要求在做好庭審筆錄時需掌握以下幾種方法:第一,取答舍問法。對一些常規性內容,如宣布開庭、合議庭組成人員和訴訟參與人名單等,可預先填寫。法庭事實調查部分可先記問、答話的開頭,或在出現多問多答等記錄速度跟不上的情況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記下答話,問話暫空,其餘部分伺機或事後及時補上。但對一些重要案件的時間、地點、數據等則必須當場記錄,以免漏記。第二,求實舍虛法。庭審調查、辯論、最後陳述這三個階段,是筆錄的重點,因此對案件當事人關於事實的敘述、認定依據和適用法律等實質內容的發言,應照原話記錄,對答非所問,與案無關的話則可不記。第三,取新舍「舊」法。對庭審中新的證據、線索和事實等新情況要詳盡記載,對案卷已有過的材料或有書面文書的,則可從略記錄。第四,歸納整理法。當當事人敘述語無倫次,多次反復或東拉西扯時,應抓住實質,理順頭緒,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歸納記錄,但不能任意取捨。
(3)庭後做好核對筆錄工作。庭審筆錄應當在庭審後當庭向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宣讀,也可交給他們閱讀。經宣讀或閱讀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沒有遺漏、差錯的,應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認為有遺漏差錯的,有權要求補正,書記員應將補正的內容和經過記入筆錄,並讓要求補正的人簽名或蓋章。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否認確已陳述的內容,對此要求補正的,書記員可以拒絕,但應讓他們寫清說明;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應將情況說明附卷。凡重要的修改和補正都應當經過案件主審人的許可。
二、書記員自身的素質要求
(1)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素質。與合議庭成員相比書記員只是執行事務性的工作,但這決不意味著書記員工作不重要。作為書記員不能放鬆對自身的要求,要正確認識書記員工作,特別是庭審記錄的重要性。要牢記「三個代表」的要求,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立足本崗,以做好本職工作為出發點服務於人民,服務於國家法治建設。認真學習各項制度和要求,恪守職業道德,做到忠於職守,廉潔自律,保守審判秘密;工作中講政治、顧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克服困難、積極進取、團結協作;做到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維護法院形象。
(2)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素質。一個人的職業道德面貌如何,必然影響全體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影響整個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且司法工作者建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也是司法機關正確運用法律、提高工作質量的必要條件。職業上的道德形象很重要,它給人以向上的力量,是信心的源泉、前進的動力、成功的保障。書記員在工作中應當忠於職守、嚴肅執法、廉潔自律、謹言慎行、保守秘密、儀表端莊、舉止文明、顧全大局、團結協作,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這樣才會成為一個合格的、受法官和當事人信賴的書記員。
(3)須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庭審筆錄雖然是對庭審過程的客觀記錄,必須忠實於庭審原貌,不允許恣意修飾、人為改變客觀真實。但在此前提下也並不完全排除書記員的分析、歸納,這就要求書記員具備法律知識的同時,還必須具備較高的文化水平。庭審筆錄應當做到條理清晰、語言流暢,文意准確、用詞恰當、無錯字別字,這些同樣離不開深厚的文化修養。因此,書記員應當自覺學習文化知識,不斷提高寫作水平。不僅常用漢字的正確寫法、用法要爛熟於胸,還要注意對生僻字和口語的學習,特別是有些沒有相對應漢字的口語,不僅要理解含義,還要掌握最接近其原意的替代詞彙,以免在記錄時影響速度和准確性。書記員在平時工作中還要以身邊業務骨幹為榜樣,虛心求教,邊干邊學,並結合實際工作消化吸收,融匯貫通,逐步向更深層次的法律領域邁進,不斷提高文化素質。
(4)要有勝任工作的業務素質。當場做好筆錄,是書記員最主要的工作,這就從業務素質方面對書記員提出了要求。第一,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說話速度快,有時語無倫次,書記員及時把握應記內容是十分重要的,這就要求有駕馭語言文字的速記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記錄,另一方面要有選擇的記錄。第二,在審判活動中都要用文字記錄,尤其法律文書的表達需要具備一定的文字水平,這就要求書記員具備准確的語言表達能力,做到:敘述事實簡明清楚,特別要把關鍵問題交待清楚;使用語言文字確切精煉、通俗易懂,還應盡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語;標點符號也要用得正確、恰當。
(5)要有遵紀守法、令行禁止的自覺意識。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接觸到許多各方面的機密文件、機密事件等,這就要求我們遵守保密規定和保密紀律,不泄露國家秘密或審判工作秘密,還應積極同違反保密法規的行為作斗爭。有的時候,當事人往往「施小恩,加小惠」和自己「拉關系」,通過套近乎唆使自己在記錄中將案件事實變得有所出入,使案件變得撲朔迷離,阻礙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這樣的現象應嚴厲杜絕,做到廉潔自律。同時,我們還應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本職業務無關的活動,嚴格執行各項制度。
(6)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工作實踐證明,在困難的時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者能知難而進,善於克服困難,順利完成本職工作。在維護自我的同時,維護了人民法院的榮譽和威信。心理素質不健全的人,在困難面前往往是畏首畏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給工作造成嚴重後果或不可挽回的損失,影響了法律的尊嚴和人民法院在群眾中的威信。作為書記員,要做好本職工作,具備許多優良的心理素質是十分必要的,主要包括:①良好的氣質。由於從事的是特殊行業,不但應形成一種特殊的心理傾向,還應形成一種特別的司法氣質。作為一名書記員,在工作中應戒驕戒躁,遇事「三思而後行」,做到「靜坐常思己過,閑談莫論人非」。②良好的品德。人民法院的書記員,除具有良好的氣質外,也應具備良好的品德。有高度的責任感,在思想、行動上不辭艱辛、不受誘惑、不計得失。同時還要有堅定不移的求實精神,堅持以事實為根據的司法原則,實事求是,努力干好本職工作。③出色的能力。書記員除要具備以上兩點外,還應具有圓滿完成本職工作的各種能力。主要包括:敏銳的觀察力、准確的語言表達能力、駕馭語言文字的速記能力、迅速的反應能力、牢固的記憶能力、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堅強的自控能力和善於保持的注意力。具有出色的能力,並能適時發揮,才能使工作順利進行。
(7)要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庭審記錄工作是一項高強度的腦力和體力相結合的勞動。有的庭審需要一、二個小時,有時一天要參加數個庭審的記錄工作,而有的庭審甚至需要一個或者幾個工作日才能完成。記錄時書記員精神高度集中,耳聽、眼看、大腦記憶、思維、手指運動把語言變成文字,身體需要長時間保持相同的姿態。可見,良好身體素質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否則無法保證庭審記錄的質量。因此,要作好庭審記錄工作,書記員還必須勞逸結合,加強鍛練,隨時為保質保量地完成記錄工作做好身體上的准備。

『柒』 如何做好法院卷宗管理工作

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佳林法院卷宗是司法活動的重要載體,是檢驗審判人員審判和執行活動准確性、合法性、嚴肅性的重要依據,案卷質量既反映司法水平,又體現司法作風。所以案卷裝訂歸檔工作不容忽視。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強案卷管理,全面提高了案卷歸檔質量,顯得尤為必要。 第一、案卷管理要加強案卷審查。應成立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小組負責評查全院案卷。評查按照嚴格的評查流程、評查標准和評分辦法進行,實行一案一表,一月一通報,並將評查結果及時反饋給主辦業務庭、主辦人和書記員,便於及時進行整改,使每一份案卷都經過多次檢查,反復核查,全面提升案卷質量。評查內容和重點是辦理程序是否合法、實體是否公正、文書製作是否規范和卷宗裝訂是否標准,對每卷案件實行百分制考評。評查案件過程中,對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案卷提出書面的《評查建議書》,直接反饋影響案件質量的差錯,向承辦人予以提示並督促整改。 第二、 案卷管理要規范案卷裝訂流程,統一案卷裝訂目錄,細化案卷考評標准,完善案卷移送和歸檔。專門對書記員進行思想認識、文書送達、筆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案卷歸檔的全程專門培訓,全面提高書記員裝訂案卷的能力,提升書記員的綜合素質。 第三、案件到承辦法官後,從審理、宣判、送達、裝訂到歸檔等各個環節,均由同一名書記員完成,並對承辦法官負責。審理結案的由該書記員及時裝訂歸檔,並做好檢查工作。檢查的事項不僅僅是案卷裝訂順序、裝訂質量等形式上是否合格,還包括檢查案卷內容是否存在缺陷,如流程管理表的填寫、審判筆錄的簽名、送達規范等。 規範文書格式 提高案卷質量。對各類法律文書從紙張大小、字體字型大小、紙張邊距等進一步規范。堅決杜絕在裁判文書、審理報告及其他訴訟文件的製作上排版不規范、字體不統一、錯別字較多、印刷質量差、頁面不幹凈、字跡模糊、裝訂錯頁等現象。

『捌』 如何做好案件質量評查信息化,創新性評查模式

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常態化案件質量評查,在完善評查工作機制上狠下功夫,真正「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促進審判質量提高的過程」,是加強審判管理、確保案件質量的長久之道。

案件的審判質量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生命線,是司法公正的最終體現。在新形勢下如何強化案件質量管理監督,建立和完善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確保每個案件都能優質高效「出爐」,切實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是人民法院加強審判管理的核心內容,也是提高辦案質量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各地法院圍繞提高案件質量,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評查機制不斷完善,評查成效日趨凸顯,評查工作的積極效應得到了較好發揮。但是在案件評查具體運作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對案件評查認識不到位,案件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評查部門不統一、標准不盡一致等等。這些不同程度存在的問題,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影響了案件質量和應達到的社會效果。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制定相應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常態化評查,在完善評查工作機制上狠下功夫,真正「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促進審判質量提高的過程」,成為加強審判管理、確保案件質量的長久之道。

要牢固樹立案件質量意識。案件質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線,案件質量評查是加強審判管理、強化法院內部監督的重要方面。要充分認識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重要性,樹立科學的案件質量觀,增強責任意識,改變對案件質量評查的傳統觀念,把以往單純地找茬、挑毛病錯誤定位轉變為提高案件質效、創新審判管理的理念。賦予法官參與監督管理的權利,加強法官對評查工作的理解,減少評查阻力,形成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的質量評查模式,以統一的標准、客觀的原則貫穿評查始終,注重對評查結果的及時總結分析,從表層的簡單分析,上升到深層次的問題思考,並把考評結果能動地轉化到審判實踐中。

要明確案件評查專門機構。按照最高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對人民法院辦理的案件實行統一流程監控、案後評查、統計分析、信息查詢、綜合考評,對辦案期限、辦案程序、辦案質量等進行管理、監督、預警。應當在設立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以審管辦為主體,專門負責案件的日常評查工作。審管辦評查案件,直接對院長或審判委員會負責,配備相應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資深法官並保持相對穩定,對本院所辦理的案件進行常態化、專業化的評查,切實履行好對案件質量監督管理的職責。

要創新案件質量評查體系。首先,建立程序運作和評價標准體系,設置科學的案件質量評查方式方法,堅持自我評查、交叉評查、隨機評查、重點評查、專項評查、集中評查相合,對整個流程運轉規定嚴格的運行規則和時限要求,按照「瑕疵情形、處罰標准、改進辦法」結構,制定明確、規范、細致的涵蓋案件質量評查各個環節的具體量化標准。正確處理好「查」和「評」的關系,「查」得主動,「評」得到位,堅持發現問題與改進工作相結合,堅持糾正錯誤與總結經驗相結合,堅持評優與評差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評查水平,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提升案件質量評查實效。其次,建立事前、事中、事後為一體的質量評查機制,將審判質量監督工作的關口前移,實現從注重審判結果向注重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的轉變。改變過分注重規範文書的做法,從實體到程序,從事實證據到法律適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對立、審、執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評查,堅持審判前中後動態監控,真正實現對案件質量全程跟蹤和無縫隙監督。

要注重評查結果的運用轉化。案件評查結果的及時有效轉化,是加強審判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分析,反饋到相關部門和承辦人員,對評查出有差錯的案件,組織資深法官對案件進行會診,把准問題關鍵,制訂具體解決方案,加大對評查結果的利用和轉化。積極探索評查結果轉換機制的構建,對個案,通過通報、整改,使案件評查結果公開透明,強化評查警示作用,努力將差錯的再發率降至最低。對普遍性、傾向性、類型化的問題,建立評查與調研互動機制,注重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審判執行工作的動態和趨勢,通過分析、評析、講評,集中精力予以解決。在注重審判質量提升的同時,繼續完善跟蹤追查機制,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需要整改的案件進行抽查,對無正當理由不予整改的加大懲戒措施。加強對案件質量的統計分析,定期對案件質量進行通報,以此促進辦案水平和辦案質量的不斷提高。同時,以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為視角,將案件評查與法院的管理工作掛鉤,針對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審判工作運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採取改進措施,促進法院整體工作良性健康發展。

『玖』 如何提高縣級局案件審理工作質量

煙草在線專稿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工作,是對涉煙違法案件所進行的審核處理工作,也是提高專賣執法工作效果的有效措施。案件審理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到違法案件當事人的利益,更事關煙草專賣制度的有效運行。近期,筆者參加了「如何幫助城區局提高案件審理工作質量」的主題調研幫扶活動,得出一點心得,在此提出來以供商榷。 一、做好案件審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依法處罰違法人員,提高專賣執法工作效果。 案件審理工作規范與否,直接影響著當事人的權益,決定著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規范性。案件審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關鍵環節,做好案件審理工作有利於有效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專賣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通過案件審理,處罰了一些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法現象,對涉煙違法行為,真正起到了查處一個,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作用,提高專賣執法工作效果。 (二)確保案件的合法性與規范性,符合嚴格規范的要求。 案件審理以行政合法標准來衡量,既要對適用糾正違法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理,又要對合理性原則適用糾正不當的行政行為合理性進行審理,確保案卷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符合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得當。近年來,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部門加強了案件審理工作,加大了對案卷中的處罰主體是否合法、被處罰主體認定是否准確、被處罰主體是否構成涉煙違法行為等方面進行合法性審理。同時,要求在案卷中必須要規范製作立案報告、調查總結報告、審批表、事先告知書、處罰決定書等文書,從而保證了案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有助於提升專賣隊伍人員素質。 煙草專賣案件審理工作具有很強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專業性。加強案件審理,規范了專賣執法人員的行為,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執法文書、執法程序及相關的業務技能培訓,增強了領導和專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了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有助於使具體行政行為引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變更、敗訴和撤銷案件率不斷下降,切實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到實處。 二、當前行政處罰案卷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合法性方面,有個別案件存在合法性問題。主要是案件證據效力不夠充分、立案依據適用錯誤等,這些合法性問題的存在是造成行政處罰案卷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二)在規范性方面,許多案卷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規范性問題。主要是文書說理性不強、照片等證據收集不夠齊全、裝訂歸檔不規范等,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案卷質量的提升。 三、提升案件審理工作質量的解決對策 (一)提升案件審理工作質量,根源在思想上高度重視。 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教育,使專賣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到提升案卷質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樹立依法行政意識。要堅決排除畏難情緒,堅定信心,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採取有效的措施切實整改存在的問題,狠抓行政處罰工作。專賣執法人員要認真開展案件調查取證和文書製作等有關工作,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案審員從接收案卷材料開始,要認真審核案卷材料,案卷證據材料不完善的,要及時退回案件稽查部門進行整改。在案件立案之後,案審員要嚴格依法進行審理,確保案卷做到主體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理得當,杜絕不合格案卷的發生。 (二)提升案件審理工作質量,核心在提高人員素質。 一要進一步加強對縣級局案審員的培訓。案卷質量的提升主要取決於提升案審員素質。通過培訓授課、月度檢查幫扶指導等靈活方式,重點針對案卷評查、檢查中發現的工作薄弱環節涉及的法律法規知識及有關業務知識進行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提高案審員的業務能力。 二要狠抓專賣執法人員的培訓。當前有相當一部分專賣執法人員的案件調查取證、文書製作等方面的能力還不夠強,法律知識掌握不夠全面。針對這部分人員,要通過市局培訓、縣局培訓、管理所組織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做好一線專賣人員的培訓,提高專賣隊伍整體素質,真正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將知識轉化為工作能力,在源頭上確保案卷質量。 (三)提升案件審理工作質量,重點是加強監督考核。 一是法規員要進一步加強案卷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法規員承擔著案件合法性審查的工作職責,是案卷質量提升的有效保證。因此,法規員必須要加強責任感,認真審核案卷材料,嚴格按法律法規對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處理是否合法進行合法性審查,糾正案卷中存在的問題,為行政處罰案卷質量把好關。 二是針對現行考核力度不夠的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考核辦法,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獎懲措施。對案卷存在問題有關責任人員不及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採取扣除考核分等方式加大懲罰力度;對案件辦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員,通過考核加分等方式加大獎勵力度。

『拾』 案件質量存在問題及整改報告

法律分析:案件質量評查是建立檢察院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及提高檢察官自身素質、增強司法能力的需要。通過評查,可以確定出一個部門在一定時期或一個階段辦案質量的基本指數,並根據這個指數對案件質量做出客觀的、有根有據的正確估計和評價,以此來促進檢察機關和每個檢察官改進檢察管理和辦案質量;可以發現和解決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行為不規范、執法隨意性大、辦案質量不高等諸多問題,讓人民群眾從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樹立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可以強化內部監督,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案件流程監控和建立更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現將工作中幾點體會進行總結,以期有利於更好的開展評查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八條 法官的職責:

(一)依法參加合議庭審判或者獨任審判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等案件;

(二)依法辦理引渡、司法協助等案件;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法官在職權范圍內對所辦理的案件負責。

第九條 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除履行審判職責外,還應當履行與其職務相適應的職責。

第十條 法官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秉公辦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四)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對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

(七)通過依法辦理案件以案釋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