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有哪些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如下:
1、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
2、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公司章程修改導致登記事項變更的,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Ⅱ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什麼程序
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有:
1、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
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Ⅲ 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及如何備案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經營范圍、住所以及經營管理制度的基本文件,如果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需要到工商局去備案。那麼,備案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要經過怎樣的流程?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申報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二、辦理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條,程序如下:
1、審查受理: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
2、核准: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
3、發照: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三、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受理後當場辦結。
四、其他規定:
收費標准:不收費
申報條件: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記事項。
五、備案依據
1、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6月24日國務院第156號發布,2005年12月28日修正)第三十七條: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2、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
第八條: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前款規定的具體登記管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登記。
Ⅳ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完了還用到工商局備案嗎
修改公司章程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等等。
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修改完了還要到工商局備案。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准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Ⅳ 公司章程具體如何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的辦法:召開股東大會,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做出變更決議。然後,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Ⅵ 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公司章程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修改:
1、召開股東大會,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做出變更決議;
2、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Ⅶ 怎麼在網上修改公司章程
你好,登錄工商行政管理網站,裡面會有詳細介紹,咨詢的話打當地所在區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