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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家庭原因不能當警察

發布時間: 2022-08-11 07:22:24

① 請問父親曾經是吸毒人員(或一直吸毒)能報考警察職位嗎

吸毒人員一直吸毒不能報考警察職位,
毒品的危害可以說有很多,歸納起來最主要的危害有三大類:

對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對身體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葯劑量過大或用葯時間過長引起的對身體的一種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中毒主要特徵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

吸毒

(2)戒斷反應:是長期吸毒造成的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在突然終止用葯或減少用葯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或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並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礙與變態: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礙是幻覺和思維障礙。他們的行為特點圍繞毒品轉,甚至為吸毒而喪失人性。


吸毒(4)感染性疾病:靜脈注射毒品給濫用者帶來感染性合並症,最常見的有化膿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擔憂的艾滋病問題。此外,吸毒還會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易感染各種疾病。

對社會的危害

(1)對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

(2) 對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破壞:
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 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 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3) 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 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 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

對人體的機理的危害

流行最廣、危害最嚴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屬於阿片酊葯物。在正常人的腦內和體內一些器官,存在著內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體。在正常情況下,內源性阿片肽作用於阿片受體,調節著人的情緒和行為。人在吸食海洛因後,抑制了內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漸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狀態,一旦停用就會出現不安、焦慮、忽冷忽熱、起雞皮疙瘩、流淚、流涕、出汗、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這種戒斷反應的痛苦,反過來又促使吸毒者為避免這種痛苦而千方百計地維持吸毒狀態。冰毒和搖頭丸在葯理作用上屬中樞興奮葯,毀壞人的神經中樞。

② 父親有案底,孩子應聘輔警政審不通過,是不是父親犯罪

直系親屬(父親)有案底,其違法犯罪記錄將直接影響本人及家庭成員政治權益。 子女考公務員、考軍警學校、入黨都會因父母的違法犯罪而受到限制。孩子應聘輔警政審不通過就是因為父親有違法犯罪記錄導致的原因。
法律分析
直系親屬(父親)有違法犯罪記錄,全家將會為其承受巨大的心裡負擔。父親的犯罪記錄將伴隨終生,子女報考事業單位等資格政審將受到限制。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以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③ 您好,孩子想報考警校,但我跟孩子父親離婚多年,離婚後聽人說他詐騙入獄,這樣影響孩子考學和入警嗎

你好。會的,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父親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公務員的政審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4、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要看坐牢的原因是什麼,也就是犯的什麼罪。另外目前是否仍然在服刑。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對於親屬方面情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政審不合格: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如果父母刑事犯罪,對於子女報考公務員(尤其是政法機關)都會有一定影響。
例如: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第這兩條都很好理解,直系親屬從法律上來講,包括父母、祖父母以及子女,加上配偶,這四類群體如果有判處死刑的情況,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麼刑罰)、曾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審查的,都會影響到考生的「仕途」。還有旁系親屬,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例如有一位考生就很冤枉,因叔叔故意殺人致人死亡被判處無期徒刑正在服刑,政審不合格。

④ 考察和政審中哪些情形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招警考試中考察和政審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我國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4)有哪些家庭原因不能當警察擴展閱讀:

考察對象有以下行為的人員,均屬於未達到招警基本素質標准,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人員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人員人員;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人員。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人員;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人員;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人員。

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人員;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員合法權益的人員;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人員;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人員;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人員;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人員。

⑤ 近親屬有犯罪記錄本人就不能當警察嗎

各地在招錄警察時,因崗位不同要求也不同。按成都的要求,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 覆我國政 權活動的,就是禁止條件。對於一般的犯罪不會有影響。
如:《2014年成都市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三)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 覆我國政 權活動的。
6、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員。

⑥ 家人有犯罪記錄可以當警察嗎

法律分析:家人有犯罪記錄不可以當警察。警察一詞是指國家及其統治者,根據國家和統治者階級的意志,按照確定標准設置的警察機關及其警務人員。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在警察機關中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⑦ 父親有案底可以當警察嗎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的犯罪情況而定,我國法律規定,報考人家庭成員有這些情形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三)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四)其他可能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後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九條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三)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後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⑧ 爸爸坐過牢子女能考警察嗎

普通的犯罪並不會影響,父親有刑事犯罪記錄,但已經服刑完畢的,一般不會有影響。但是如果父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話,會對警察政審有影響。另外,還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
法律分析
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那就不會對政審有影響,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另外,直系親屬,有沒有關系,這個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要根據法律規定的。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⑨ 什麼情況下,子女不能當兵,考公務員

父母有以下幾種行為的,對子女當兵、報考警察、考公員、行政事業單位甚至報考一些大專院校、一些國企單位都會受到影響,難過政審關。其中最嚴格的是考警察專業、公務員和當兵的政審關。在報考下列崗位時,子女的父母(包括配偶或直系親屬)在國考中考公安崗位、人民警察、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政審不過關。

⑩ 考察和政審中哪些情形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0)有哪些家庭原因不能當警察擴展閱讀

錄用人民警察,應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門制定的錄用實施辦法進行。公共科目考試由錄用主管機關組織實施。專業科目、體能、心理素質測評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機關按照錄用主管機關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中錄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間要通過公安專業知識考試以及體能、心理素質測評和考核。畢業分配前在校參加錄用主管機關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合格者方可錄用為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