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士兵政治審查登記表本人入伍前表現及獎勵情況怎麼填
沒啥犯罪記錄就寫表現良好,未獲得任何獎勵,如果有學習拿什麼獎的,都可以寫。
Ⅱ 大學生入伍獎勵金在哪兒領
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准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財政部會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上報數據進行審核後,在20個工作日內下撥資助資金。其中:中央部門所屬學校的資金由中央財政通過中央部門下撥到所屬學校;地方所屬學校的資金,先撥付到地方財政,再由地方財政按隸屬關系撥付到學校。
大學生入伍流程:
1、網上登記: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成功後,自行下載列印《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符合國家學費資助條件的,同時還應下載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分別交所在高校徵兵和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2、初審初檢:大學生在畢業離校或放假前,根據學校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3、體檢政審:大學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或者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選擇一個作為自己參軍入伍的應征地。徵兵開始後,應征地兵役機關會將具體上站體檢時間、地點通知大學生本人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4、批准入伍: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
Ⅲ 入伍動機怎麼寫。詳細點。急!!!
經濟原因,大學生參軍入伍學費全免,復學後入黨優先考慮,考研也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這項政策是許多因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寒門學子的福音。而且兩年義務兵退伍後有一筆不少的退伍費。如果是一個普通的本科生畢業正常工作,兩年未必能攢到一筆退伍費的錢。
大學生士兵選擇參軍就是想把軍人當成一種職業,他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考軍校,在部隊的目標一直很明確。這樣的大學生士兵很理性,也就是部隊經常說的「精幹」!他們也會遇到自己的煩惱,但由於目標明確,不論外界環境如何,他們只需要儲蓄能量,到時候一發即中。
部隊對這類大學生來說其實是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要汲取以前在大學天天混日子的教訓,不要在相同的地方跌倒兩次。到了部隊千萬不要混了,即使後來發現那裡的生活自己不感興趣,也要想辦法慢慢學習提高自己。混日子久了,將來就會被日子混了。
Ⅳ 當兵獎懲情況有獎懲名稱,獎懲時間,獎懲單位,獎懲原因,還有什麼。
證書、證章,比較全,填寫簡歷夠用了。
Ⅳ 參軍意向怎麼填寫
參軍意向是自己的志向填寫的,比如想當海軍,陸軍,空軍還是哪種兵種等等。
兵役登記參軍按照法律規定有服役義務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登記報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兵役登記義務。
相關信息
在全國,已有遼寧、四川、山西、寧夏等多個省市出台相關兵役登記法規、規定,確保兵役登記工作有效落實,對拒不進行兵役登記者予以處罰。逃避或拒絕兵役登記的公民,既影響正常參軍,還將受到行政性處罰。根據兵役法規定,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且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上述條款規定處理。若是在戰時拒絕履行相關義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Ⅵ 士兵政治審查登記表本人入伍前表現及獎勵情況怎麼填
按實際的獎勵情況填寫,有什麼獎勵寫什麼獎勵,沒有就填無。
Ⅶ 黑龍訌2015年大學生畢業入伍獎勵怎樣辦理
大學生入伍可以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
2014年03月29日 來源: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高等學校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退役後自願回校復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國家給予資助。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高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下簡稱「高校學生」)。
下列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不享受國家資助:
(一)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國防生;
(三)其他不屬於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學生。
第五條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二章 標准及年限
第六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准,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據實補償或者代償。退役復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超出標准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如補償金額高於國家助學貸款金額,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第七條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後,國家助學貸款停止發放。
第八條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准,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餘期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復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
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學習時間或碩士已學習時間計算,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專科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第三章 申請與審批
第九條 高校學生申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登錄大學生徵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計劃書。
(二)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標准、金額(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應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確認貸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後,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三)學生在徵兵報名時將《申請表》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徵兵辦)。學生通過徵兵體檢被批准入伍後,縣級徵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並返還學生。
(四)學生將《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第十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學生寄送的《申請表》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後,對各項內容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向學生進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對於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按照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對於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根據學生簽字的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或由學校將代償資金匯入學生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賬戶,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向銀行償還;學校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還應同時將償還貸款票據復印件寄送學生就讀高校。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第十一條 退役後自願回校復學的學生,到學校報到後向學校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填寫並提交《高校學生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表》和退出現役證書復印件。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及時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第十二條 資助資金不足以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與經辦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償還剩餘部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往屆畢業生,如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應由學生本人繼續按原還款協議自行償還貸款,學生本人憑貸款合同和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銀行憑證向學校申請全部代償資金。
第四章 資金撥付和管理
第十四條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以下簡稱中央高校)國家資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方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地方高校)國家資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各省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 地方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採取「當年先行預撥,次年據實結算」的辦法。中央財政於每年5月底前,對各省份上一年度實際所需資助經費進行清算,並以上一年度實際支出金額為基數提前下達各省份當年資金預算。
第十六條 中央有關部門、各省級財政和教育部門應及時將資金撥付至所屬高校。各有關高校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支付資助經費,確保國家資助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第十七條 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應將本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經費使用等情況,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將本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經費使用等情況,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 各地財政、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或截留、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九條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受助資格,並不得申請學費減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及時將被退回學生的姓名、就讀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並按照學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
被部隊退回並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如學生返回其原戶籍所在地,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如學生返回其原就讀高校,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原就讀高校會同退役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應在收回資金後十日內,逐級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按規定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經費。
第二十條 因部隊編制員額縮減、國家建設需要、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因病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役、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退出現役等原因,經組織批准提前退役的學生,仍具備受助資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學生的資助資格認定,由學校所在地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對應征入伍高校學生的入伍資格、資助資格等進行認真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對符合要求的高校應征入伍學生,學校應及時辦理資助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09年4月20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印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35號)和2011年10月19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印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11]510號)同時廢止。
Ⅷ 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獎懲情況怎麼寫,或者說只要是個獎就可以寫嗎
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獎懲情況一欄,不必所有獎項都填寫。重大的,政府發的,有意義的填上,意義不大的不要填。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獎懲情況一欄,不必所有獎項都填寫。重大的,政府發的,有意義的填上,意義不大的不要填。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獎懲情況一欄,不必所有獎項都填寫。重大的,政府發的,有意義的填上,意義不大的不要填。
Ⅸ 在校期間受過何種獎勵怎麼寫
根據個人情況填寫。
主要有獎懲兩方面的內容。
一,獎懲方面均無內容可填
部分同學在校期間,更注重學業,並沒有獲得什麼獎勵,亦未受過處分,此時,這里就可以填寫「無」,或者直接空出這一項。
二,獎勵方面
1.是否獲得過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團員
2.參加過一些例如作文競賽等的市級以上獎狀
3.是否參加過如全國高中物理競賽等比賽並獲得獎勵
4.大學在校期間,是否參與過大型國家級比賽,並由此獲得過獎勵
5.要求:獎勵應填寫清楚獲獎時間、地點、原因和獎項。
三,處分方面
根據個人情況填寫。是否曾在學籍上留有處分。每個人情況都不相同,依據自身實際填寫即可。
1.若在校期間受過黨、團及行政處分但由於表現突出而撤消處分者,則填「無處分」;
2.若在校期間受過黨、團及行政處分而未撤消處分者,則應如實填寫所受處分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處分等級。
(9)如何填寫入伍獎勵原因擴展閱讀:
2019碩士研究生報考流程
根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2019碩士研究生報考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進行報名。報名前,請務必提前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為避免多佔考位,影響其他考生報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考生應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凡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在教育部官網http://www.moe.e.cn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
網上報名時間充裕,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網路擁堵影響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具體時間、要求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並按規定完成現場核對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繳納報考費、採集本人圖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網上報名信息經考生現場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
三、列印准考證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考網報流程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