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婚後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內出軌造成雙方感情破裂離婚的,離婚時共同財產分割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2. 一方婚後出軌起訴離婚法院怎麼判
法律分析:起訴離婚一方有外遇法院的判決是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願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會進行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婚後一方出軌引起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一方出軌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平等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 婚後單方面欠債離婚如何處置
原則上共同債務一起還,個人債務自己還具體來說,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如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6)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4)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予合同而帶來的債務為接受遺囑或贈予一方的個人債務;(5)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6)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7)其它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如一方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 婚後經濟獨立離婚如何分
一、婚後經濟獨立離婚如何分
1、婚後經濟獨立離婚分財產的方式:
(1)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屬問題;
(2)約定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樣才能離
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攜帶相關證據前往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6. 婚姻法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該怎麼分財產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債務也要共同承擔。關於單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沒有特殊情況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適當多分財產以作補償。但一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就離婚要求精神損失費或青春損失費的,法院不會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 婚後經濟獨立離婚如何分
法律分析:財產的性質不同,歸屬和分割也不一樣,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依法判決。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1. 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的意願.2.男女平等原則。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照顧子女的利益,也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應該保障使其在分割後能充分發揮其效用,不降低其價值。對不能分割的,則應作價補償給對方。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應當依法收繳,不得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就協議離婚來說,因為需要當事人都自願離婚,所以一般稱之為雙方面離婚。即使另一方不同意,最終也是有可能解除婚姻關系的。下面看看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1
一、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一方想要離婚的,可以與對方協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訴訟離婚,並不需要有什麼固定的條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里所指的並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范,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賣淫、淫亂等。一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2
一 、女方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由於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只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即雙方對財產、子女撫養權等達成了一致意見,選擇去民政局和平分手;另一種是起訴離婚即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一般適用於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下落不明等情況,也即是本文將要談的單方面離婚。因此,想要申請單方面離婚,只需要前往住所地基層法院起訴即可。
二、申請單方面離婚有哪些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
(二)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四)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五)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六)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一方與他人通姦,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十)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十一)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實踐中,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雖然都是屬於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但大部分人出於方便、快捷的考慮,可能會優先選擇協議方式離婚,這也是人之常情。當然,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通過訴訟方式離婚也是可以的。以上就是律圖我整理的內容。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女方如何單方面離婚3
1、到你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訴訟的時候要提交證據。這兩點都見下面具體的規定。
2、一定是先調解再判決,所以不能缺席審判。不過法院會發傳票給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果沒有聯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會受理你的案件。超過兩年,沒有任何音訊的(包括親戚朋友都沒有他的音訊),可以向法院申請他下落不明,再申請。
3、法院的收費是50-300不等,涉及20萬以上,還要加收。具體見下面規定。訴訟費用也是先調解再判決。一般是雙方分攤或者由拿到財產特別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過錯方負責。
4、一審一般是6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15個月。對方上訴的話,一般三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6個月。另外,如果有、小孩等問題的話,最好找律師。找律師的費用比較難確定,一般也是根據爭議財產的多少來定。這個可以自己跟律師協商。
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律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准予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序有以下幾個方面:
1、起訴階段,提交起訴書,夫妻感情破裂證據材料;
2、答辯階段:被告提交答辯的,由法院送達答辯狀副本給原告;
3、庭審階段:開庭審理,開展法庭調查,雙方質證,查清事實真相,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
4、生效階段:法院送達判決法律文書,當事人簽字即為生效。
9.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單方面怎麼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但不能獨自去民政局申請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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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如今的社會離婚已經很常見了,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婚姻,任何的感情都是需要夫妻雙方來維持的,有時候為了孩子或者自身只能盡力挽回感情,實在支撐不下去最終還是會走向分離,下面來看看單方面離婚要怎麼離。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1
一、夫妻中一方單方面離婚怎麼離
1、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
2、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時效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項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2
一方單方面提出離婚的程序包括當事人提交訴狀、證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法院調解;調解不成開庭審理;法院判決五個階段:
(一) 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准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三) 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願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麼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五) 根據庭審情況判決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我國的法定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訴訟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應當十分注意離婚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權益。
單方面離婚怎麼離3
一、網上怎麼申請起訴離婚
1、現在離婚是不可以通過網路辦理的,但是有些地區是支持在當地的法院主頁上面申請網路立案是可以的。在網上申請了離婚訴訟立案之後,需要再去法院提交紙質證明。提出離婚的話是需要本人到場的。如果當地法院官網上並沒有立案的方式的話,那也是必須本人到法院去申請立案的。
2、起訴離婚需要的資料包括: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話,還需要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訴訟狀這些紙質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給法院的。一般申請立案之後需要等待。一周到兩周左右的時間,然後案子才會從立案庭轉交到審判庭的辦案法官手中。
3、辦案關接手到單子以後會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後進行調解,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的,可以准許離婚,如果並沒有實質的證據,對方也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則不會判決離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靜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沒有恢復,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二、起訴離婚都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1、應當准備起訴書,起訴書應當表明原告的訴訟請求;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原告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證據,不能通過證據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5、要爭取撫養權的,還應當准備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證據;
6、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材料。
三、起訴離婚的程序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