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原因查詢 » 在如今技術發展下謠言如何演變即原因
擴展閱讀
男的胸疼是什麼原因 2025-05-19 17:42:28
怎麼排查無線網掉線原因 2025-05-19 17:28:04

在如今技術發展下謠言如何演變即原因

發布時間: 2023-02-11 21:25:21

『壹』 謠言是怎麼產生的怎樣判別一個消息是否是謠傳

謠言是非常多的人都非常討厭的一個東西,它歪曲了最初的事實,把很多不靠譜的東西強加在某些人或事的身上。而往往謠言的傳播會對當事人產生一定的傷害所以面對謠言時我們一定要堅決抵制。

2.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的判斷謠言的真假性

想要判斷謠言的真假性,首先我們就要做一個聰明的人。我們也都聽說過謠言止於智者這句話。所以當我們聽到某一件謠言的時候,首先要在腦海中思考一下,看看這件事情的真實性到底有多大,自己要有一個比較初步的評判。比較建議對於那些也不太好判斷的信息你可以一概全部當做不相信。因為當你已經不相信之後,這些謠言也就沒有了最初的傳播途徑。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謠言之所以會被傳播還是因為現在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太多了,本身這些事情跟他們並沒有多大的關系而他們卻喜歡去把自己帶入其中,甚至於還要拉攏很多人來共同參與,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行為。

『貳』 你如何看待網路謠言在生活中泛濫屢禁不止的現象

網路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由於網路空間缺乏有效的規范而成為了網路犯罪的溫床,如網路謠言。網路謠言是在網路上生成或發布並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或捏造的虛假信息。其與傳統謠言相比,無論是傳播速度、覆蓋面均有擴展並且社會危害性更大、治理難度加大。目前,網路謠言此起彼伏、屢禁不止並已嚴重侵害了個人的權利、影響到社會的穩定,故此我們不僅要關注網路謠言,更應探尋網路謠言的形成規律,研究其原因以便遏制該類犯罪。針對網路謠言犯罪現象,從三個層面分析其泛濫的原因:首先是社會層面,一方面立足於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的大背景,從文化沖突的視角分析網路謠言犯罪現象的動因即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沖突,另一方面從政府信息管理不夠科學的角度,即面對一些重大事件政府正面報道語焉不詳,渠道不通暢,導致公眾不能及時、有效獲取相關信息;其次是群體層面,從群體心理學的角度分析網路群體在傳播網路謠言時受無意識的支配和從眾心理的影響;第三是個體層面,主要是行為主體對網路行為虛擬性的認知錯誤以及造謠者基於特定的心理驅動如為報復、中傷他人、為獲得關注、為追求經濟利益。故此,在綜合分析網路謠言泛濫原因的基礎上,提出以下規制對策:行政層面,應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機制,提高網民的責任意識;司法層面,完善刑法法對網路謠言的規制;國外治理經驗借鑒層面,通過在對國外治理網路謠言的經驗之分析並綜合我國自身的實情得出以下啟示: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增強操作性;二是鼓勵行業自律;三是加強網路監督。通過以上三方共同著力,對網路謠言犯罪進行有效控制,進而形成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的良好社會氛圍。

『叄』 讀書筆記《謠言:世界最古老的傳媒》第一章 一個難以捉摸的現象

        在這一個章節中,作者對謠言下了一個定義。為了達成一個清晰的定義,作者先回顧了過去研究的情況,後又對近義詞進行了區分。

        研究謠言的著作很少。作者解釋了原因:這項任務難乎其難;更注重於對謠言的道德分析,而忽略對謠言結構的分析。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在接下來,作者討論的問題, 基本都圍繞著謠言的結構 。

        作者在提出觀念之前,先回顧了過去研究的情況。在這里他介紹了五位學者的思想(准確的說是7個人)。針對五位學者的思想,進行了批判。那我們來看一下作者是如何抨擊他們的。

        五位學者的思想大體可以歸類於三個方面:

(1) 「未經證實的」尷尬的信息 :奧爾波特和波斯曼、納普、彼得森和吉斯特;

(2) 謠言誕生於集體議論 :特·希布塔尼;

(3) 針對謠言的精神分析(謠言是假的) :埃·莫蘭

        奧爾波特和波斯曼、納普、彼得森和吉斯特對謠言的定義中,都提到了一個觀點:「未經證實的」:

        奧爾波特和波斯曼認為,謠言是一個「與當時事件相關聯的命題,是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傳媒介的方式在人們之間流傳,但是缺乏具體的資料以證實其確切性」(1)。

        納普認為,謠言是一種「旨在使人相信的宣言,它與當前時事有關,在未經官方證實的情況下廣為流傳」(2)。

        彼得森和吉斯特認為,謠言是一種「在人們之間私下流傳的,對公眾感興趣的事物、事件或問題的未經證實的闡述或詮釋」(3)。

    如果比較一下的話,這 三種定義的共同點是 :

1. 謠言是一種信息,它賦予 與現實有關 的某人或某事一些新的元素。這里要與傳說區分:傳說是與過去的事實有關

2. 謠言的目的:為了使人相信。這可以與滑稽故事及童話區別。

        相應的, 三人研究及定義的缺點 如下:

1.  所舉的例子是具有傾向性的 :沒有參考謠言所傳達的信息中的任何真實性成分,即只是說「未經證實」而不是「虛假」;也沒有談謠言核實的結果。

2. 「 未經證實的消息 」是什麼意思?

3. 謠言的出現往往伴隨著最為理想且直接的證明:「 我朋友親眼看見的…… 」

        單純根據定義就說別人研究是不是不好?不要緊。作者在這里一項一項的分析了。分析的時候,作者提出,奧爾波特和波斯曼的轉述實驗並非完全吻合現實。奧爾波特和波斯曼的轉述實驗是啥呢?簡要地說就是我給A一個信息,A告訴B,B告訴C,這樣傳下去,到了G會出現信息的偏差。說白了和小時候的傳話筒的故事。

        作者認為消息在流傳過程中,有時每個人都小心翼翼地准確傳遞。

        談到納普的時候,作者提到了謠言令人尷尬的原因: 它可能是真實的,並非總是無稽之談 。這還要從納普在戰爭年代提出的旨在制止謠言大量流傳的五條「建議」說起。

        這五條揭示了為什麼在任何時代,謠言總是使人尷尬的。這明確指出來了偏見的根源。 謠言之所以有人相信,正因為謠言經常最終被發現是「真實的」;謠言之所以令人不舒服,是因為權力無法控制這種信息。 在戰爭年代背景下,要求全民族共同努力,這些建議是可行的。但在和平年代重讀時,好像是在描寫一個極權國家:

第一條:反映了對非官方傳播媒介的疑慮;

第二條:對領袖們的贊歌;

第三條和第四條:為了保證人民能接受官方的說法,需要排除一切信息的空白點。如果不知道官方的消息,那麼這個空白點就會產生自己的事實;

第五條:必須消滅空閑時間和無所事事。

        所以,強調謠言是「未經證實」的消息,屬於人們對謠言的懷疑最為激烈的歷史階段。以「未經證實的」,尤其是「虛假的」信息為標准來定義謠言,是意識形態上的定義,反映了反對謠言的偏見以及勸人為善的意願。

        美國社會學家特·希布塔尼對謠言下的定義也是關於謠言的產生和發展過程的理論。

        他認為,謠言是「在一群人議論過程中產生的即興新聞」。他認為謠言總是起源於一樁重要而撲朔迷離的事件。這是「一群人智慧的匯總,以求對事件找出一個滿意的答案」(4)。所以謠言是一種集體行動,目的是為了給無法解釋的事件尋求一種答案。謠言的內容演變並非源於記憶失真,而是源於謠言在整個傳播過程中的演變和添油加醋的評論。

        在這里,希布塔尼列舉了一個較為合理的論點:「夜間,幾十輛坦克穿過了一個突尼西亞小鎮」這條新聞是如何演變的。

        所以在希布塔尼的論點中, 謠言 = 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含糊不清 。

        不重要的事件或過於明晰的事件都不會產生謠言。所以,在公眾議論大眾化的產品(比如香煙)的時候,往往賦予這些產品以重要性和神秘性,比如一個神秘的符號(這就很含糊不清)。

        在任何一個地區,當人們希望了解某事而得不到官方答復的時候,謠言便會甚囂塵上,這是信息的黑市。

        埃·莫蘭將謠言上升到了精神分析的層面。

        莫蘭提出了發現規范謠言的兩個標准:「沒有任何事實可以構成謠言的來源或為謠言提供依據」和「這個消息自始至終通過言傳耳聞而傳播,所有的報紙、布告甚至傳單或塗畫在牆上門上的胡言亂語,均未提及此事。」(5)

        莫蘭的定義將謠言的范圍限制在了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故事,這使得謠言給人一種 社會精神病 的現象。莫蘭的專著中舉了一個奧爾良的謠言(即1969年5月在奧爾良流傳的販賣白人婦女的謠言),在分析的時候他利用了很多醫學的名詞,比如病菌、病理學、潛伏期、傳染病灶等。

        對謠言的精神病學分析是拒絕承認一個關鍵事實的直接結果: 當一個虛假的信息流入社會時,它的傳播完全和一個真的消息一樣 。這不是因為發瘋,而是因為完全遵循著構成社會生活的規則,因為謠言是從我們熟悉的人那裡來的。

        答案可以提前公布:卡普費雷認為謠言的真偽並不值得關注。

        信息和謠言的分水嶺是主觀性質的: 它是我們相信與否的產物 。並不是先有謠言,而後有人信之;謠言是這種相信的明確展示。這是 完全主觀性質的價值判斷 。即使謠言的通俗定義不能被視作科學的定義,至少它是解釋謠言所具有的強大的說服力的基礎。所以作者認為莫蘭將真假的概念引入謠言的定義,只是引進了一個無用的、甚至更為含糊不清的參數。所以在全書中,作者的觀點中謠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預示它的內容的真實性。

        構成謠言的內容特徵並不在於其是否得到證實,而是「 它的非官方來源 」。作者在這里所提到了他所給謠言的定義:「 我們稱之為謠言的,是在社會中出現並流傳的未經官方公開證實或者已經被官方所辟謠的信息。 」

        「有人說」 = 「沒有說」。謠言是 對權威的一種返還 :揭露秘密,提出假設,迫使當局開口說話。所以謠言是一種 反權力 ,增加了政權的透明度。謠言起到了一種干擾作用,是「第一台自由廣播電台」。

        此外,謠言的特徵之一就是迅速。因為信息的價值是具有時效性的。

所有的信息交流都可以通過如下六個方面進行定義: 信息的來源、內容、傳播的過程、傳播的工具、對象及其效果的性質 。

那謠言就可以和如下的現象進行區分了:

1. 謠言(rumeur):連貫、幅度大、非官方、是一個與當前某個事件有關的新聞

2. 傳聞(bruit):傳播的幅度及傳播過程不同。謠言的傳播過程是連貫的、幅度大;傳聞的傳播過程是間斷的、涉及面有限。

3. 流言(ragot):與信息的內容、對象相一致:指針對某人流傳的種種低俗故事,近乎誹謗中傷。因而在今天稱為一種謠言或傳聞內容的主觀判斷。

4. 閑話(Potin):針對目的而言。閑話涉及人,並無惡意,轉瞬即逝。

5. 流言蜚語(Commerage):針對消息來源下的定義,是一種價值的判斷:「長舌婦」

值得聲明的是,括弧內的東西都是法語,不是英語單詞。

        所以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卡普費雷的在這一章節的思路。

        他闡述了前人的觀點,認為我們不應該關注謠言的真偽,不是去關注謠言「未經證實」。 我們稱之為謠言的,是在社會中出現並流傳的未經官方公開證實或者已經被官方所辟謠的信息。是對權威的一種返還,是一種反權力 。最後,他再將謠言與其他相近的詞彙進行了區分。

        那謠言是如何誕生的?就要等下一章與大家分享了。

(1) Allport G. W., Postman L., 《An Analysis of Rumor》,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10, hiver 1946 - 1947, p.501 - 517

(2)Knapp R.,《A Psychology of Rumor》,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8 (1), 1944, p. 22 - 37.

(3)Peterson W., Gist N.,《Rumor and Public Opinion》,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57, 1951,p. 159 - 167

(4)Shibutani T., Improvised News: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Rumor, Indianapolis, Bobbs Merrill, 1966.

(5)Morin E. La Rumeur d』Orléans, Paris, Editions Seuil, 1969.

本文在如下平台同時更新:

(1)LOFTER: https://ludemao.lofter.com/

(2): https://www.jianshu.com/u/57a8b4496cc2

(3)本篇的豆瓣讀書筆記: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92823637/

(4)知乎: 鹿的貓1992

如需引用,請標注來源,謝謝!

『肆』 為什麼網路謠言製造成本如此低下,影響力如此之大

謠言古已有之,在書寫文字出現前就存在。而網路謠言則是近些年依託於互聯網技術而興起的一種新形式的謠言。謠言,本身就會危及社會穩定,而以網路為宣傳平台的謠言不僅傳播速度快、波及范圍廣,其影響更是遠遠超於現實生活中的謠言。大學生群體作為互聯網上的活躍用戶,自然成為網路謠言的重要信宿。盡管在學歷上,大學生群體優於社會上的一般網眾,但是大學生涉世未深,對信息的判斷能力也十分有限,因而很容易受網路謠言的影響。



三是矛盾激化。在這個時候,執政當局任何不當的行為都可能被放大,成為炸葯桶,在網路謠言的點燃下發生爆炸,致使群體性突發事件提前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