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除勞動合同原因怎麼寫
一、怎樣解除勞動合同
1、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具體如下:
(1)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解除員工的具體條件有哪些
用人單位解除員工的具體條件具體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2. 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可以寫明以下內容:
1、勞動合同的訂立期限。
2、當事人的身份信息。
3、合同解念跡除事由及解除期限。
4、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工作交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
範文: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甲方同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丙方作為勞務派遣工被派遣到乙方處工作,由於。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關條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甲方與丙方之間存在的勞動合同;
二、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工資薪酬和社會保險費用至年月日止,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同甲方存續勞動關系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待通知金等共計:____元,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丙三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書後,終止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丙方自願放棄因上述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拍舉其他一切權利,並確認甲、乙、丙三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或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三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五、丙方承諾與甲、乙方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等事宜就此終結,丙方不向甲、乙方提出其它任何異議或要求。丙方不得以勞動合同的履行及解除為由,採用仲裁、起訴等方式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三方均不得反悔,違者將承擔因違約而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襲高碧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丙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3. 解除勞動合同填寫原因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 填原因是什麼 1、勞動 合同到期 ,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由企業所開具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 2、 勞動合同 未到期,因勞動者 辭職 而與用工單位 解除合同 時,企業所開具的證明; 3、勞動合同未叢肆到期,因用工單位原因而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企業所開具的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編號: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與 ( 身份證 號: )在本單源鄭譽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 勞動法 》及《 勞動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 法規 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雹段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月日 簽收時間: 年月日 註: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有很多,有個人原因也有用人單位的原因。但是如果是個人原因,那麼用人單位不會給勞動者金錢上的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那麼用人單位會賠給勞動者一定的補償金,具體的金額會根據勞動者的 工資 進行計算。
4. 關於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該怎麼寫
解除勞動關系 的原因該怎麼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按實際原因寫即可。勞動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不需要徵求用人單位的同意。 合法 勞動關系 成立後,並非一成不變,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況一樣, 勞動合同 在出現無法維持情形時也要解除。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用工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系 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按照《 勞動法 》第24條規定:「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的,沒有必要分清是誰的責任導致。 2、過失性、非過失辭退 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 法規 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消滅。即《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非過失性辭退是指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棗正》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非過失性辭退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裁員和 辭職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或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被裁員人員即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7條對此類勞動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確規定。企業富餘人員辭職按國務院有關規定是允許的,同樣也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 4、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種情況: (一)在 試用期 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 勞動合同終止 導致勞動關系的自然解除 《勞動法》第23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即「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假如說雙方解除勞動關凳棚悔系的原因是因為職工自己提出來的辭職,那原因就填寫上職工個人要離職,所以說,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這不是統一規定的。但是,縱觀這些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只要是非職工本人意願而解除的話都會產生相應的 賠償金 ,但過錯性辭退的和蔽除外。
5.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怎麼寫
尊敬的XXX公司領導:
首先我衷心感謝您們在我工作以來給予我的關心和幫助,讓我增拿凱睜長了知識,積累了經驗,得到了鍛煉和提高。由於我的個人原因,經過慎重考慮後,我決定向XXXX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望給予批准為謝!最後衷心祝願分公司業績蒸蒸日上!祝願分公司領導和各位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孫纖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強行給員工「放假」、「停工」,可視為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准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比如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准不得辭職等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主要是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消歲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以上違法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通知用人單位。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
6. 勞動合同解除原因怎麼寫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是規范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章制度,勞動合同已經簽署,不管是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按照規定流程進行辦理。一、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怎麼寫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實際原因寫即可。勞動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不需要徵求用人單位的同意。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好和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二、非員工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公司單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友念盯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三、勞動合同的條款能夠變更嗎高物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原勞動合同的派生,是雙方已存在的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發展。根據本條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依《勞動法》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協議後的變更。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實現。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能給大家解答疑問。他們一天24小時在線,能隨時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怎麼寫
法律分析:書寫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譽辯時,要寫明具體是與誰終止了勞動山升合同。要寫清楚解除勞動合同人的姓名,進入單位的具體時間,離開單位的具體時間。現在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的哪一條,在多久開始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逗虛老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