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護的原因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強,容易遭受不法侵害。
未成年人正處在生理、心理發展的重要時期,思維活躍,樂於交往,好奇心強,但自製能力差。
未成年人由於生活經驗不足,各方面都還不成熟,在辨別是非、區分良莠方面往往會出現這樣和那樣的問題。
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長,關系著民族的振興、國家的富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⑵ 政治題目 為什麼要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由於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發育不完全,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護能力很弱,有的甚至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因此,社會上有一部分違法犯罪分子把侵害對象直接指向未成年人,如拐賣兒童、虐待未成年人,體罰未成年學生等等。所以未成年需要法律給予特殊保護。
1、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易受侵害
家庭、學校、社會都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現象,這需要用法律來規范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而保護未成年人。
2、各方面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
近年來,由於種種原因,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加入了犯罪的行列,為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也需要運用法律的手段。
未成年人保護措施:
1、跟隨父母進城務工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保證他們跟他們的父母一樣融入到城鎮,能夠接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2、對於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是民政部門的職責,並跟公安部門聯手對流浪未成年人進行快速的救助、快速的甄別,幫助他們回歸家庭,作好相應制度安排。
3、對整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無論是流動兒童,還是農村留守兒童,在制度設計、工作力量投入、社會力量統籌、慈善組織和專業社工隊伍作用的發揮,都會有一系列的措施來推動。
⑶ 國家為什麼特別重視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因為少年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社會都要了解少年兒童、尊重少年兒童、關心少年兒童、服務少年兒童,為少年兒童提供良好社會環境」。對於未成年人保護來說,不僅要針對個體,也要面向群體;不僅要保護外部安全,也要保護心靈健康;不僅是針對現在,也要考慮未來。
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除了相關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之外,也有必要通過相應社會組織及時補位,共同維護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讓少年兒童更好成長。
(3)全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因有哪些擴展閱讀:
未成年人保護的理念,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而不斷深入。不久前發表的《改革開放40年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中,專門列舉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利,展示了兒童保護方面的成績。就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而言,早在1986年,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就設立了全國第一個「少年刑事案件起訴組」,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朝著專業化方向發展。
如今,「兒童利益最大化」這一司法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並落實到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個領域和訴訟全過程,未成年人的保護網正在越織越密。要從未成年人不同於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徵和特殊需要出發,通過及時的心理疏導、矯正教育輔導他們健康成長,促進其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進而正常融入社會生活。
⑷ 未成年人特殊化保護的原因
1.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自我保護能力較弱,辨別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和不法侵害,需要給予特殊的保護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發展事關人類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關愛和保護,已經成為人類的共識,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應有之義
⑸ 七下政治國家為什麼重視對未成年的特殊保護(三點)
①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容易受到不法傷害。
②未成年人辨別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
③未成年人的生存和發展事關人類的未來,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應有之義。
⑹ 青少年為什麼需要特殊的保護
由於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發育不完全,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護能力很弱,有的甚至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
因此,社會上有一部分違法犯罪分子把侵害對象直接指向未成年人,如拐賣兒童、虐待未成年人,體罰未成年學生,等等。這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說明這部分特殊群體需要法律給予特殊保護。
1,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易受侵害
從景聰的那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知道,家庭、學校、社會都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現象,這需要用法律來規范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而保護未成年人。
2,各方面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
近年來,由於種種原因,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加入了犯罪的行列,為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也需要運用法律的手段。
3,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6)全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因有哪些擴展閱讀:
青少年是青春期的年齡段的人。青春期是兒童轉變成人角色的過渡時期,青少年一般是指自上初中到高中畢業,初中階段:13-15歲、高中階段:16到成年,要經歷6年時間的中學階段。古時指年輕的男女、今指青年和少年。
學者們認為很難給青春期下一個准確的定義,因為它可以從不同角度來理解。 在當今社會,對青春期的一個全面的理解來源於各個角度的信息,最重要的包括信息來自於心理學,生理學,歷史,社會學,教育學以及人類學。
從所有的這些觀點和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解釋青春期是一段改變、轉化的時期。它的目的是讓孩子能夠為自己成人角色的轉換做准備。
⑺ 國家為什麼要給予未成年人特殊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事關祖國未來和民族振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指出,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未成年人是特殊社會群體,自我保護能力弱,需要國家和社會最大限度保護。人民法院歷來對未成年人權益給予特殊保護,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
(7)全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因有哪些擴展閱讀
一是建議將兒童利益最大化和國家親權責任的基本理念上升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原則,讓行政保護、司法保護、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網路保護、社會保護既分工明確,又無縫對接,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執法司法的基本法律依據。
二是建議在監護、教育、食品、葯品、醫療、衛生、環境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增進兒童福利,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發展成果更多惠及未成年人。
⑻ 為什麼要對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從國家,社會,個人角度)
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受到法律特殊保護?
①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容易受到不法傷害。
②未成年人辨別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
③未成年人的生存和發展事關人類的未來,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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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為什麼要對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初一下冊(政治)
有以下三種原因:
1、未成年人生活經驗不足,各方面不夠成熟,辨別是非能力差。
2、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夠強,容易遭受不法侵害。
3、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
(9)全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因有哪些擴展閱讀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我國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部專門法律,從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四個方面規定了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責任。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由於年幼、能力欠缺和經驗不足,生命健康較容易受到侵犯。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⑽ 國家為什麼要制定法律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1、未成年人是國家的的發展的後備力量。一個國家發展的最根本的力量是人,尤其是人的質量。如果一個國家的未成人的保護做得不好,一切都是空談。
2、未成年人是一個弱勢群體。雖說法律規定每個人的人格都是獨立的,但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經濟不獨立,容易遭受侵害。其次,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成熟,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限,自我保護能力有限。
3、不僅我國給予未成年人特殊保護,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給未成年人特殊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未來的主人,是一個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故,需要特別的保護。
(10)全社會重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因有哪些擴展閱讀:
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司法活動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並適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司法活動中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應當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並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訊問、審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到場。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應當保護被害人的名譽。
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關押。
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應當對其進行義務教育。
解除羈押、服刑期滿的未成年人的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路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與犯罪行為的預防,依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