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網上追逃的人怎麼辦
一
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一個人,如果被網上追逃,那麼意味著已經涉嫌犯罪。各地的公安機關可以通過「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獲悉被追逃人的簡要案情、姓名、性別、照片、體貌特徵、身份證號碼、法律手續等資料。被網上追逃的人,無論逃到何處,只要當地公安機關發現其蹤跡,就能將其就地羈押。
二
在懷疑自己被網上追逃之後,很多人會東躲西藏,惶惶不可終日。如何確定自己是否被列為網上追逃對象?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普通人是查不到的,要去派出所通過公安網全國網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但是,由於害怕被抓,很多人又不敢到派出所查詢。
如果被網上追逃,逃匿是長久之計嗎?近年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不斷加大投資力度,完成了「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推動了追逃工作的科技化發展,對於普通人而言,一旦被網上追逃,可以說被緝捕只是時間問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一旦懷疑自己被網上追逃,比較明智的做法是到公安機關查詢。如果沒有涉案,可以結束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如果因為涉案被當場羈押,也會成立主動投案。
當然,在到公安機關查詢之前,尤其是在明確自己已經被網上追逃而到公安機關投案之前,聯系刑事律師尋求法律幫助是非常有必要的,包括向律師咨詢涉嫌的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在訴訟過程中如何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訴訟過程中應該注意什麼事項,這樣才能令案件往最有利的方向發展。
⑵ 網上被通緝了還能被抓嗎
法律分析:容易。當事人使用身份證被抓,是已經被網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被追逃,必須是公安機關已經確定了其犯罪事實,並已經下達了刑事拘留證,然後才可以上網追逃。上網被追逃,公安機關會將追逃的信息錄入預警系統中,而使用身份證,會觸發預警系統,從而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可以由有關人員隱匿其身份實施偵查。但是,不得誘使他人犯罪,不得採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發生重大人身危險的方法。對涉及給付毒品等違禁品或者財物的犯罪活動,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實施控制下交付。
⑶ 被通緝了之後,應該怎麼逃避警察的追逃,有什
被通緝之後是無法逃避警察追逃的。原因很簡單:
1. 被通緝說明已經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這種情況下,不起追訴期限制,隨時發現隨時抓人。
2. 現代科技非常發達,不經意間,就會落入法網。
所以,主動投案自首,這樣可以獲得寬大處理。
⑷ 被網上追逃了為啥不抓
法律分析:網上追逃說明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但是還沒有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來判決。並不是說上網追逃的人一定會被定罪,這要看具體的案件的證據情況,如果證據不足或法院認為不構成犯罪,就不會定罪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⑸ 網逃容易被警察抓住嗎
網逃容易被警察抓住。網逃是已經被網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被追逃,必須是公安機關已經確定了其犯罪事實,並已經下達了刑事拘留證,然後才可以上網追逃。上網被追逃,公安機關會將追逃的信息錄入預警系統中,而使用身份證,會觸發預警系統,從而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只要被追逃的人到公共場所,就會被抓住。可以直接上公安部網站或各省市自治區公安廳網站查詢相關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可以由有關人員隱匿其身份實施偵查。但是,不得誘使他人犯罪,不得採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發生重大人身危險的方法。對涉及給付毒品等違禁品或者財物的犯罪活動,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實施控制下交付。第一百五十五條【通緝的條件及程序】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⑹ 現在被網上通緝了怎麼樣才可以躲著不會被抓
自首吧,苦海無涯,回頭是岸
⑺ 被警察通緝,怎麼跑 怎麼防止被警方監控
首先要時刻帶著壓低的帽子,然後化妝,如今化妝品的威力巨大啊,無論男女上完妝都是兩個人。然後交通工具最好選擇汽車或者船。飛機高鐵之類的都要求實名制,而且不好逃跑。沒事盡量去人流量大的地方,人雜不易被發覺,偏僻的地方要是被錄上了一抓一個准。工作的話就只能幹體力活了,只有這種活不驗證身份證。
⑻ 我被網上通緝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網上通緝就是對未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徵照片上傳到公安部網站,供大家識別和提供消息進行抓捕。所謂「網上通緝」只是指公安部門內部網路共享全國范圍內的通緝犯資料,這樣當其他地方出現嫌疑人時可以馬上進行資料對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網上追逃,又名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在刑事訴訟法中,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
建議自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