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集装箱运输操作流程
下文详情介绍货运代理一般海运操作的详细流程:
一、订舱
1.贸易商向货代订舱(订舱必须显示: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费条款、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2.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需确认订单
到付货FOB/EXW/FCA:跟国外确认
预付货:Sales(预付货)跟贸易商核对运价,在确认后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根据自编的S/O号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3.客服人员需跟船公司确认舱位。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公司内部系统
4.制作对应的操作通知单,注明与订舱信息相符的信息,发送给贸易商,以便贸易商安排好货物及单据的递送。
进仓:进仓通知单
拖卡:拖卡装箱通知单
自拉自报:自拉自报协议书
*EXW/FCA:由客人提供提货通知书,货代安排车队去提货送仓
二、进仓、拖车、自拉自报→报关
1.贸易商行为
① 进仓:贸易商收到进仓通知单后,在确认内附信息无误可以进仓后,需按照进仓单上的时间地址准时进仓。报关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货代处,以便货代安排报关。
② 拖卡:贸易商如需货代安排拖卡报关,需在接收到货代提供的拖卡装箱通知单后进行确认,如确认无误后需将安排拖卡的相关信息(拖卡时间、地点、联系人、装箱数据)正确无误地补充到通知单内,回传给货代。同时,需将报关资料准备齐全在货代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位。
③ 自拉自报:贸易商如需自拉自报,请在确认好货代提供的自拉自报协议书上的相关订舱及费用信息后,将自拉自报协议书签名盖公章先扫描回传货代,再在收到货代关于船公司已放舱的通知后,凭自拉自报协议书正本签字盖章原件到货代处领取箱单后自行安排装箱进港,并在船公司规定的截单时间内告知箱封号等信息给到货代。另报关也由贸易商自行安排其他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办理。
2.货代行为
① 进仓:在贸易商货单均到的情况下安排出运:整柜货,通知仓库提箱装箱安排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拼箱货,转交客服进行拼箱信息(顺序、箱型、是否安排装箱等)确认,通知仓库进行提箱装箱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报关资料移送报关行进行审单,告知预安排报关时间。
*货代确认贸易商到单到货情况须知:
⑴ 货物进仓情况:
已入仓:需确认货物与客人订舱数据是否相符,跟仓库确认货物是否有存在破损变形油污等情况。如有发生破损等情况,需跟贸易商确认。确认能出运的,需让贸易商提供相应的保函;不能出运的,请配合贸易商进行返工行为。(到付货FOB原则上需跟国外进行确认是否能出运,预付货需跟贸易商进行确认)
未入仓:需立刻跟贸易商进行确认是否出运,如仍需出运,需告知贸易商最晚截止送单送货时间。同时通知客服,由客服来确认是否等该贸易商的货。
⑵ 报关资料接收情况:
已接收:做好登记、整理、存档工作,与贸易商订舱的信息进行基本数据核实,并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提前移交至报关行进行审单(尤其是需要进行商检的单子,需提早交到报关行进行商检换单)
未接收:需立刻跟贸易商进行确认单据寄送到位的时间,并确认是否有商检等特殊情况。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应由贸易商提供正确完整的扫描件到我司,正本在报关日当天之前务必送到报关行。
② 拖卡:在收到贸易商回传的拖卡装箱通知书后,根据贸易商提供的信息以及所安排船期的截单进港时间通知合作车队安排提箱、拖卡装箱、进港等操作。并在车队进行安排后告知贸易商前往拖卡的车队信息以便贸易商进行核对。在车队提到箱子后,货代根据车队提供的箱封号等信息进行截单。
报关资料移送报关行进行审单,告知预安排报关时间。
③ 自拉自报:货代只需根据贸易商提供的舱单信息进行截单,在船公司规定的截单时间内将内容填写完整且正确的舱单发给船公司,并确保船公司已接收。
报关事项由贸易商自行安排。
三、单证确认→费用→签单→归档
1.单证确认:在贸易商到单到货并且已有初步出运信息后,货代单证需根据贸易商之前提供的订单进行提单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发送至贸易商进行确认,直到确认完毕。
注:签单后贸易商要求修改提单,货代需视情况加收费用。
2.费用:确认出运后,货代需制作费用,发送到贸易商处由贸易商进行确认开票事宜。在贸易商确认后,货代开具发票寄送至贸易商以便其付款买单。特殊费用的需跟客服/Sales进行确认。
3.签单
① 货代提单:货代在跟船公司确认好离港信息后,单证需将确认完毕的提单签出,在客服确认无误并且签字后上交财务保管。财务在确认收到贸易商付款后将提单盖章后,将提单退到单证手中,由单证寄送给客人或帮贸易商安排电放。
注:贸易商要求电放的提单需收到贸易商提供的电放保函正本、电放费和提单正本后方能安排电放
② 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出,货代在收到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后:正本提单,需将其中一正一副留底归档,剩下两正两副需正本寄出到国外代理;电放提,需出具电放保函到船公司以便船公司安排电放给货代;Seaway bill,只需将seaway bill跟货代提单一起归档转交客服进行下一步操作即可。
4.归档
客服在收到船公司的海单文件后,整理好与这票单子相关的海运费用、货代提单信息进行整合后扫描存档,扫描件发送至国外。另需将该票单子进行关闭归档。
四、其他
1.如由货代安排拖车/进货代仓库的并且由货代安排报关的货物,货代操作应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并在免堆期内安排进港,避免产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改船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贸易商,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做好登记。
2.贸易商因各种原因取消订舱的,需要求其书面确认,在确认所有发生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方可在电脑中删除资料。
3.提单缮制注意事项:
① 提单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 提单表面应清洁,避免过多涂改,一份提单最多不可超过3个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项目,比如件毛体数据、品名、船名/航次、箱封号等不可更改。切记报关单、提单、舱单三单上的品名、件毛体数据等数据须保持一致。
③ 贸易商要求出船证的。船证的内容(比如船级社、船龄的要求)应与相关船公司核实确认。
④ 原则上不能同意贸易商倒签提单的要求。
⑤ 海运提单原则上归货代所有,不能提供给贸易商海运提单,出给贸易商的提单是由货代提供(贸易商要求出直单的情况除外)。
货代操作流程中常见问题:http://www.58jzx.com/instryinfo/show/2022.html
2. 集装箱的运输条件
1.集装箱与集装箱货物
集装箱是有一定技术标准要求的运输设备,应符合集装箱定义。集装箱分为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和非标准集装箱。
承运的集装箱可以是托运人托运的集装箱,也可以是承运人的自备集装箱。
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而进行汽车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2.运输类别
按照集装箱所装载货物的性质,集装箱汽车运输分为普通箱、特种箱汽车运输;特种箱包括危险货物箱、冷藏保温箱、罐式箱等。
根据集装箱箱型情况和贸易运输合同,集装箱汽车运输分为国际箱、国内箱汽车运输。
3.运输车辆
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应是技术状况良好,带有转锁装置,与所载集装箱要求相适应,能满足所运载集装箱总质量的要求。
集装箱运输车辆通常采用单车型式或牵引车加半挂车的列车组合型式,半挂车分为框架式、平板式和自装自卸式等。
4.集装箱公路中转站、货运站
集装箱公路中转站、货运站的设置和配备,应符合GB/T枣12419《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站级划分和设备配备》的要求。
场站作业人应配备集装箱专用装卸机械和装拆箱作业机械,装卸机械应有集装箱专用吊具,装卸机械的额定起重量要满足集装箱总质量的要求。装拆箱作业机械要能适应进箱作业。
3.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的组织管理,明确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及公路运输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凡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装卸、货运服务,均适用本规则。
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货物运输,汽车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联运的,亦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开展合理运输,实行责任运输制度,安全、及时、方便、经济地运输货物,为发展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第四条本规则未作具体规定的,按本规则引伸的规则办理。
本规则引伸的规则、规定和办法有:
1.汽车运价规则;
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4.根据本规则制定的其他规定及办法。第二章汽车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第一节承运人与托运人第五条承运人是指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及货运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承运人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第六条承运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运输法规,按批准的范围营业,服从管理,履行运输责任。
经营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第七条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单位或个人。托运人对所指定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在收、发货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第八条托运人应安排好物资调运计划,配合运输部门实施合理运输,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货运车辆第二节货运车辆第九条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提供经济适用的车辆。特种货物、零担货物、集装箱等运输车辆,应符合专项规定。第十条货运车辆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完整清洁,并配备必要的工属具。
第三节运输类别第三节运输类别第十一条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第十二条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千克以上的除外),不大于1.5立方米;单件重量不超过200千克;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分别不超过3.5米,1.5米和1.3米。
各类危险、易破损、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不办理零担运输。第十三条由于货物性质、体积或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以及容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为特种车辆运输。第十四条凡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由专用汽车载运的为集装箱运输。对适箱货物应大力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积极发展专用集装箱和集装箱专用车,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范围。
下列货物不办理集装箱运输(专用箱除外);
1.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
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
3.危险货物;
4.货物重心不平衡,密度超过集装箱可承受负荷的货物。第十五条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包车办理:
1.不易计算货物运量、运距的;
2.因货物性质、道路条件限制使车辆不能按正常速度行驶的;
3.装卸次数频紧、时间过长的;
4.托运人需自行确定车辆开停时间的;
5.托运人要求包车运输的。
承托双方共同商定必要措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承运人不得任意扩大包车运输范围,托运人不得利用包车非法谋利。
第四节货物种类第十六条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为一、二、三等(见附表一“普通货物分等表”)。第十七条对运输、装卸、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特种货物。特种货物包括:1.长大笨重货物
指单件(含因货物性质或托运人要求不能分割、拆散的组合件和捆扎件,下同)长度超过6米、或高度超过2.7米、或宽度超过2.5米、或重量超过4吨的货物。长大笨重货物按其重量与长度分为三级:
(1)货物长度6至10米或重量在4吨以上至8吨的为一级长大笨重货物;(2)货物长度10米以上至14米或重量在8吨以上至20吨的为二级
长大笨重货物;
(3)货物长度14米以上或重量在20吨以上的为三级长大笨重货物。
2.危险货物
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贵重货物
指价值昂贵,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须承担较大经济责任的货物。如:贵重金属、精密仪器、高档电器、珍贵艺术品等。
4.鲜活货物
指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保鲜活措施,并需在限定运输期限内运抵的货物。
长大笨重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的范围及名称详见附表二“特种货物分类表”。
4. 集装箱运输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管理制度。
2) 具有一定的道路运输条件,各种运输方式之间有方便、迅速的换装方式和措施。
3) 具有一定的工业生产条件,货物的包装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以充分利用集装箱的载货容积。
4) 具有相对集中、稳定、充足的货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集装箱装载质量和容积的利用率,充分发挥集装箱的运输特点。
5) 具有满足运输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设备,如集装箱、集装箱汽车等。
5. 集装箱运输车的集装箱运输的交接方式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门到门: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工厂仓库交承运人验收后,由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2、门到场: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3、门到站: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5、场到场: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6、场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7、站到门: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站到场: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9、站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6. 集装箱物流如何运输,集装箱物流运输介绍
一般集装箱都是需要拖车来运输的,集装箱物流运输还分为: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冷冻集装箱运输,框架柜集装箱运输,铁路集装箱运输,普通集装箱运输,海运集装箱运输等等。
7. 集装箱在陆路中主要用什么交通工具运输
集装箱用铁路运输
火车头拉动整列的平板车,或者集装箱专用车皮
一列上百个集装箱
大货汽车也可以拉着
1对或者一个集装箱进行运输,一般是短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