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分门别类
首先,把自己所有的文件资料全部放到一起,然后按照你们长期使用的类别去分类,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岗位分类也是不一样的,举例说明:人事肯定是按照人力的六大模块进行分类,如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这是公司级文件分类,人事内部部门会在按照自己负责的模块进行分类,意思就是按照你经常的需求分类。
2、巧用档案袋
档案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档案袋上有明细,有的资料不是一份,根据时间有很多,有的是同一个事件有不同的资料集合,但是他们都是属于同类资料,难么档案袋的作用就显而易见了,档案袋不仅可以收纳资料,而且还能把里面涵盖的份数及基本内容写出来,这样你需要的时候直接看档案袋就可以了,无需全都翻出来一个一个的找
3、常用资料的归整
很多时候我们的资料是日常性的文件,经常用到,甚至是每天都用到,那么我们肯定是放在办公桌上,这时候就用到文件框了,文件框上每一看栏做好标识,每次使用时按照规定好的放好,假如有人要借阅你的资料,你又恰好不在,你就可以跟他说让他按照标识自己去找,总比他把所有资料都翻乱了要好,这样节省双方的时间
3、部门资料提报
有的时候我们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向上级领导提报资料,这类资料每个月都要,甚至是每个星期,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忙的忘记时间,为了防止工作没做好,我们还可以按照处理资料的时间进行排序,这样就会记得什么资料紧急处理,什么资料可以暂且搁置
4、电脑资料的存档
现在不似以前,办公基本人手一台电脑,文档除了要做好本身的整理,电脑里一定要有存档,除了电脑存档以外,还应该有一份管理清单,这个清单要记录的内容有时间,用途,标题,份数,归档地以及需求人等相关信息
5、领导批复资料的回拿
档案除了保存,肯定还有在工作中,比如有的文档需要领导签字批复之类的,而领导不可能随时随地能帮你签字,得等领导有时间才能集中处理,这就需要给领导准备那种抽屉式的文件框,上面标注,待处理,驳回,处理完毕,不论领导在不在,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那些文件已经签字可行,哪些被驳回了,还有哪些没有处理,这样非常能提高工作效率
7、巧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会博通档案管理系统涵盖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功能
提供档案采集、录入、整理、扫描上传、归档入库、利用、编研、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功能。
会博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提供一整套的档案信息化管理解决方案
规范化档案管理
符合国家标准,可对档案全宗、类型、属性实现自定义配置,全面实现各类型档案集中管理的理想。
全面化档案管理
集成实体与数字化档案统一管理,涵盖十大类档案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协同化档案管理
提供档案从录入、扫描、上传、移交到归档的全面流程化,谁形成谁归档原则,大大减轻档案管理人员负担。
高效化档案管理
支持档案的批量录入、导入以及批量上传、挂接,自动生成封面背脊、备考表、目录等档案表格。
安全化档案管理
借还登记、操作日志全面记录用户的使用行为,加注阅读屏幕水印,完美避免恶意扩散、盗用,减少丢失风险。
移动化档案管理
不限时间、地域查看、借阅、利用档案资料,方便快捷。
㈡ 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档案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将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第四条 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社会利用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第五条 市档案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的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区)档案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档案行政执法、档案科学管理、档案学研究、捐献珍贵档案、捐助档案事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档案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设置档案工作机构或者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三)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开展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质量标准,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五)向同级综合档案馆送交应当公开的现行文件;
(六)参与技术项目、建设项目、科研项目和重要设备档案的验收工作;
(七)参加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八)对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条 市、县(区)综合和专业档案馆是集中保存、永久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综合档案馆是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查阅场所。提供政府公开的综合信息和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方便公众查阅。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档案馆专用库房,并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配备计算机、复印机、缩微摄影、洗印等现代化设施。第十二条 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目录信息中心,建立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相互联通、信息共享的档案信息网络,实现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服务。第十三条 各类档案馆和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加强对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有效维护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将电子公文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纳入机关文书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实现档案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第十四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国有机构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档案,合资、合作期间归双方共同所有;合资、合作企业终止、解散后,企业的档案交原中方合资、合作者保存,或者由当地综合档案馆保存。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或者组织的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或者以继承、受赠等合法方式获得的档案归个人所有。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单位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应当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档等材料,应当由本单位文书或者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收集齐全和规范整理,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㈢ 政府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办公室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档案管理体制
(1)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机要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网络。
(2)办公室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须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机要档案室是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办公室档案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长期(三十年)和短期(十年)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种类也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有暂存、十五年和二十五年。
(3)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大事记、政务信息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机要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非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机要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必须定由两人以上负责,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和签名。
七、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的领导,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要档案员负责做好机要文件的整理、分类,做好收文登记、分发文件、领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3、通讯员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的工作,把需要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准确的送到领导办公室,待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机要档案人员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丢弃文件。在传送文件过程中,要增强保密意识,高度负责,保证不丢失、不损坏文件。
4、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5、 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制订、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材料,按规定向机要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6、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接受机要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
(3)政府部门各处怎样进行档案管理扩展阅读: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和加强乡镇档案工作,促进乡镇档案的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乡镇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乡镇档案是指乡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工作、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是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乡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配备档案人员,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档案部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纳入分管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解决好档案库房、装具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等设施。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应有档案人员办公室、阅档室,配置标准铁皮柜、木制橱和复印机、计算机、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
第四条 乡镇档案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集中管理本乡镇机关档案;乡镇档案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乡镇档案室(馆)应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各类档案按下列方法排列编目:
1、文书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卷内文件排列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一分文件做到正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在一个全宗内,首先分年度,然后分保管期限排列,先排永久卷,后排长期、短期卷。在同一种保管期限内,按党委类、政府类、人大政协类、工青妇、协会类进行排列,每一类目内,先排本级,再排上级、后排下级的案卷。
2、会计档案的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财务报告和其他四个属类分年度排列、编号。也可先分年度,再按属类排列、编号。但在一个乡镇内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3、科技档案的排列与编目。科技档案分为产品、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基本建设、设备仪器档案四大类。每个大类内按单个项目(即一个产品、一个课题、一项工程、一台设备仪器)的顺序排列编目。并保持其文件材料的系统和完整性,便于满足用户利用的要求。
4、声像档案的排列与编目。声像档案按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载体,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每年度各自编一个流水号。
5、实物档案。实物档案按照荣誉性实物、废止印章、题词书画、名优产品分类整理,各自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编一个流水号。
6、专门档案,如计划生育、婚姻、户籍、人事、司法、土地、社会保险等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排列、编号。
网络-乡镇档案管理办法
㈣ 如何做好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做好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档案界一般把档案划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和音像档案(或特殊档案)四个种类。而档案分类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如果文件分类不清、组织体系混乱、材料没有“各归其位”,整理编目杂乱无序,整理者空耗精力,使用者“怨声载道”。
鸿博档案数据科技承接了多家国(央)企、政府单位、各民营企业的档案信息化、数字化业务。期间,遇到了不少问题,走过一些弯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从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一直秉承“共同成长、构建健康生态圈”的理念,一人独享,不如众人皆有所得。
(一) 分类不科学
文书档案中,能找到科技档案;科技档案中,能发现文书档案。母公司、子公司档案放一起;已注销公司与正常经营公司档案放一起。在没有进行信息化处理前,查找起来,可谓千头万绪,大海捞针。
(二) 多人多地交叉管理
王某管理一块,李某管理一片;档案室保存前期资料,办公室放置现有资料;进而出现,一会找保管人,一会跑档案室,时间就在来回反复中消耗。
针对上述现象,给出以下建议:
(一) 科学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如《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技类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进行科学分类、整理,便于查询、利用。
(二) 定责
有些单位,没有专人管理档案,可以考虑指定某一人,在一定时期内兼管档案,保证档案管理的流畅。对于不再兼管时,详细填写交接清单,保证接替者,能快速上手适应,减少管理的真空期。
档案管理,重在理。理顺,则通。通则事半功倍,有条不紊。
㈤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目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着交接程序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硬件设施有限、职称评审无纸化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冲突、档案材料范围狭窄等问题。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应解决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水平。
一、关于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人事档案管理而言,材料的收集是关键,也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材料的收集齐全与否,其内容能否反映干部职工全面情况,将直接影响档案的提供利用。因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在材料的收集上下功夫,尤其要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材料。
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收集归档。档案人员对所收集的材料(如人事任免、调资升级、考核、奖惩等材料)或有关部门转递来的材料(如学籍、学历、技术职称等材料),要及时登记,归入人事档案卷内相应类别。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人事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建立收集、送交档案材料的联系制度,档案人员应根据所掌握的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定期向有关部门(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收集或催收新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3、要严把材料“入口关”,做好鉴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收集材料齐全,但并非所收集的材料都归档。因此,对收集的材料要进行认真鉴定,严格审查。对那些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对不属于人事档案范畴的材料则必须舍弃。
二、关于档案种类和卷内类别的判断。
1、档案种类的判断。在归档之前,档案人员首先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判断,看其是否属于人事档案,注意不要把属于文书档案(如干部任免通知、请示报告、来往函件等)、纪检档案(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旁证、检举材料等)、业务档案(如个人的着作、论文、译文、创造发明的总结等)及其他类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2、卷内类别的判断。人事档案卷内材料的分类,一般情况下按材料的名称“对号入座”,归入相应类别即可。但也有例外。有些材料的名称与内容并不相符,若按名称归类则有可能给以后的利用带来不便。因此,在分类时必须做到既要看名称,也要看内容;对包括多方面内容的,还要看以哪一方面的内容为主,力求分类准确。
三、关于档案的保管方式
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较常见的有两种,即袋装法和装订法。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袋装法由于材料不装订直接装袋,所以抽取、填入材料方便,但不符合“装订整齐”的要求且易造成材料的丢失。装订法是将材料分类后按序装订在一起,装入档案盒入柜存放。其优点是装订整齐、外表美观,但存取材料不便,且由于反复拆订易对纸张造成损坏。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它能充分反映出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工作表现,奖惩情况、行为轨迹,历史背景及其经历,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人才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㈥ 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涉及档案工作的,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宗教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符号、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逐步完善各级各类档案馆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条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六条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收集立卷,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将其据为已有。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
(一)行政区划的变动;
(二)市、县(市,区)直属单位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
(三)列入市、县(市、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
(四)辖区内举办或者承办的重大活动;
(五)其他应当提供信息的情况。第八条市、县(市、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竣工验收、成果鉴定时,应当由专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收集、补充、整理完毕。
前款规定的项目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在竣工验收、成果鉴定时,应当有相关档案馆人员参加。
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开箱等项目验收、鉴定时,应当有本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人员参加。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移交档案:
(一)列入市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市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五年,向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自项目鉴定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向专门档案馆移交;
需要提前或者推迟移交档案的,应当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条各单位在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检索工具以及本单位的编研材料、报刊等资料。第十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形成的档案归国家所有。
非国家所有组织的档案归该组织所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或者通过继承、受赠等合法方式获得的档案归个人所有。第十二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与香港、澳门、台湾合资、合作企业,自协议(合同)生效后形成的全部档案,在协议(合同)终止后,应当由本市合资、合作的企业保存。外方和香港、澳门、台湾方需要利用档案的,保存档案单位可以提供档案复制件。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产权变动时,其档案处置应当在其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在资产清理结束之前,原单位应当保管好全部档案资料及其目录,不得分散、丢失,并在资产清理结束时,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第十四条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因档案所有者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损毁的,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由综合档案馆代为保存。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非国家所有,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档案所有者向境内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必须经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㈦ 贵阳市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依法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的落实。第六条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七条对在加强档案管理、发展档案事业中取得显着成绩或将重要、珍贵档案捐赠给国家的组织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档案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贵阳市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的档案事业,对本市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区、县(市)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档案管理部门)主管本区、县(市)的档案事业,对本区、县(市)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指导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对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十条市、区、县(市)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是集中保存和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
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保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保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专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专业主管部门拟定,经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审定。
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置,经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条部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长期保管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利用。
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利用。
部门档案馆的设置,经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从事档案鉴定、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的机构,须经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资质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资质认定办法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遵守纪律,具备必要的档案专业知识,取得岗位资格证书。颁发岗位资格证书的办法由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归档。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十六条反映本市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的档案,是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收集和保管的具体办法由贵阳市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七条市、区、县(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必须经市、区、县(市)档案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以及有关档案馆进行验收。第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移交档案:
(一)列入市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贵阳市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区、县(市)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五年,向区、县(市)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向专门档案馆移交;
(四)撤销、合并的机关、团体的档案,应当从批准撤销、合并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㈧ 如何进行档案管理
企业档案如何管理,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结合实际档案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㈨ 如何规范档案日常管理
权威消息:国家档案局发布档案管理九项规范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档案馆应急管理等方面。这9项行业标准提出了哪些工作规范,适用于哪些业务?
会博通从1988年开发出我国第一套文档一体化软件产品以来,就是我国最早的知识与内容管理软件开发与供应商。历经30年,会博通一直潜心研发综合知识管理系统,打造组织知识生态链,已经成为经国家认证双软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现在会博通已经在知识管理、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证照管理、办公自动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等领域走在世界领先水平。为了更好的服务国家档案管理细则,研发符合国家的档案管理系统,会博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产品经理带大家了解一下最新的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九项行业标准!
1.DA/T 77—2019《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求,确定了开展OCR工作的总体原则、具体流程、性能要求和指标评价等内容,尤其是对归档章、文件处理单、公章等具有档案特征的内容提出了识别要求。标准适用于字迹清晰、文本规范的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
2.DA/T 78—2019《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
本标准为传统载体录音录像、传统载体录音录像数字复制件、数字录音录像3 种不同形式录音录像档案提供统一的管理规范,解决录音录像收集范围和收集质量、着录和整理问题。标准规定 了模拟信号录音录像文件和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着 录、归档与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要求,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 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形成的录音录像档案的管理。
3.DA/T 79—2019《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为加强证券业务档案工作规范化,确保证券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制定本标准。标准规定了证券业务档案工作总则、管理体制、管理岗位职责,以及在办理证券业务活动中产生的且具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证券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与处置的要求和方法,以及业务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并编制了具有参考性的《证券业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适用于证券公司证券业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4.DA/T 80—2019《政府网站网页归档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网站网页归档的总则,网页的归档范围和网页档案的保管期限,网页归档的收集、整理、移交接收和网页归档功能模块建设的一般方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政 府网站的网页归档,其他单位的网页归档工作可参照执行。
5.DA/T 81—2019《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旨在提高档案库房管理水平,完善库房空气质量检测制度,促进档案部门了解和评价档案库房空气质量状况。本标准给出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的方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库房,包括在用档案库房以及新建档案库房。
6.DA/T 82—2019《基于文档型非关系型数据库的档案数据存储规范》
标准旨在规范和统一采用文档型数据库存储档案数据的方法,解决非结构化档案数据的存储和管理问题,并为今后档案数据的利用打下基础。标准规定了使用文档型数据库存储档案数据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使用文档型数据库存储和管理档案数据的基本功能和实施方法,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档案数据的存储。
7.DA/T 83—2019《档案数据存储用LTO 磁带应用规范》
标准规定了档案数据存储用LTO磁带的技术要求、选择、条形码标签、使用、保管、运输以及磁带的复制、更新和转换等要求,适用于各级档案部门及有关单位档案数据存储用LTO 磁带的应用和管理。
8.DA/T 84—2019《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及风险管理,增强对档案安全风险的预见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风险,从而做好档案保管和保护工作。标准规定了档案馆应急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管理保障及监督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9.DA/T 85—2019《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
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的一般方法,包括归档工作流程和归档信息包的内容结构、命名规则、元数据和存储格式等,适用于政务服务机构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归档。
目前,会博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已将档案管理9项标准纳入系统升级范畴,全面符合最新的国家档案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