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总价多少算普宅
按照北京市的普宅判定标准,满足以下条件的房源可以算做普通住宅(首套首贷35%首付,二套60%首付):
五环内单价≤3.96万/平,或总价≤468万;
五环到六环之间单价≤3.168万/平,或总价≤374.4万;
六环外单价≤2.376万/平,或总价≤280.8万;
㈡ 总价等于什么x什么
总价是等于单价×数量。
乘以数量没有意义。方程如果已知数,方程存在,可能有无数解。比如x+y=z,就有无数解。单价=总价除以数量数量=总价除以单价总价=单价乘数量。
单价=价格总额/商品数量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税率实际工作中,要有数量才能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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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一张桌子的价钱是一把椅子的10倍,又知一张桌子比一把椅子多288元,求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各多少元。
解题思路:
由已知条件可知,一张桌子比一把椅子多的288元,正好是一把椅子价钱的(10-1)倍,由此可求得一把椅子的价钱。再根据椅子的价钱,就可求得一张桌子的价钱。
解:一把椅子的价钱:
288÷(10-1)=32(元)
一张桌子的价钱:
32×10=320(元)
答:一张桌子320元,一把椅子32元。
㈢ 定金一般为总价的多少
定金比例最高是主合同总价的20%。定金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未履行之前,在应行给付数额内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交换商品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即约定的定金中,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那部分定金将会被视为无效而取百分之二十为定金的数额。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订金法律上无规定,双方约定即可。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㈣ 定金一般为总价的多少
法律分析:定金一般为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㈤ 定金一般为总价的多少
定金最多不能超过主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虽然合同价款不受法律制度限制,但是定金应该参照合同价款的20%以下确定。特别要注意,在交付定金的同时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定金合同,对交付定金的一方来讲,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㈥ 计算下面各种商品的总价19.00元/千克3.60元/千克7.50元/千克,这些物品的总价是多少呢
读数图片,请勿删除
第一个19.00元/千克的鱼显示2.7千克,计价:19.00×2.7=51.30元;
第二个3.60元/千克的西瓜显示7.5千克,计价:3.60×7.5=27.00元;
第三个7.50元/千克的苹果显示3.4千克,计价:7.50×3.4=25.50元;
这三种商品总价:51.30元+27.00元+25.50元=103.80元。
㈦ 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生活当中不仔细去辨别 订金 和 定金 这两个词汇的人可以说非常多,实际上我们说定金本来就是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担保的。在生活中有很多的机会都能接触到定金的,不过,商家和我们所要的定金或者约定的定金的比例是受法律限制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一、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根据《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定金是在 合同订立 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 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 购房 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若定金超过限额如何处置? 1、《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6868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 合同当事人 为 保证合同 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民法典》第586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6868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合同履行 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货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须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但是同时约定 定金和订金 是可以的。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民法典》中规定: 担保合同 (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 合同无效 ,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 合同违约 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 。 由此可见,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的,超出来的这部分我们能够直接当面就拒绝商家的,或者当时并不知道就支付了的话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超出来的这部分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同时提醒大家,定金既能作为担保,如果交定金的这一方自己违约,定金是可以不返还的,反之对方称需要支付我们定金的双倍。
㈧ 房子总价怎么算
房子总价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单价。房子总价是由建筑面积及建筑销售单价来决定的,比如房子销售单价为80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那么房子总价就是80万元。
买房子看单价还是总价?
单价指的是一套房子每平方的价格,而总价是指的整套房子的价格,现在大多数的开发商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总价的,而这就涉及到公摊面积的这个差额了。也就是说如果根据房屋的单价来计算房屋的总价的话,也要根据建筑面积来计算才能跟房屋的总价对等,这样就无法衡量房子的性价比了。
买房子的时候大家可以吧单价作为参考,但小编建议大家可以重点看房屋的总价,总价所代表的经济意义较为明确,单价无法代表房屋的完整价值,购房者可以根据房屋的总价和套内面积来计算房屋套内面积的单价是多少,这样在对比其他房子的时候才好看出性价比。
房价受哪些因素影响?
1、地段
地段好的房子价格更高一些,购房者可以对比一下商业区的房子和郊区的房子,商业区的房子地段好,价格也更贵一些。现在很多经济能力有限,但又迫切需要买房子的购房群体才会选择郊区的房子,郊区的房子和市里的房子价格能差一倍多,这也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地段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2、房屋装修
房屋的装修主要分为毛坯、简装、精装三种,不同程度装修的房子,价格肯定也是不一样的,精装的房子价格要比毛坯房和简装房要贵一些。一分价钱一分货,这句话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相信大家对于这一点应该都是比较熟知的。
3、房龄
如果你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二手房的房龄大小一定不能忽视了,因为二手房的房龄也是影响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比如同一小区房子,房子越新,房价就会越高,并且二手房的房龄还会影响银行贷款,一般房龄越大,购房者申请贷款的难度越大,所以购房者对房龄比较大的二手房需求就不是那么高了,自然房价也不会高到哪里去的。
4、户型朝向
房子的户型和朝向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大家都想居住在环境很好的房子里面,那户型好、朝向佳的房子就更受大家欢迎,房屋的价格也就跟着上去了。如果房屋的户型设计不合理,户型不够方正,浪费的面积多,会让人觉得不实用,这样的房子,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