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档案如何整理
会计档案整理步骤如下: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1)点“档案着录”中的“案卷着录标引” →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2. 如何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由单位档案机构统一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单位,单位会计机构将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会计机构暂保管3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规范会计档案立卷。装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三)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但要由专人负责。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对已离任的会计人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或部门,其会计档案应交上级档案室保管。凡未移交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
(四)规范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管理和销毁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领导。
(五)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六)完善会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地区和部门,除了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外,还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在向委托单位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的监交人、会计人员、报账员、档案员应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公章,清点会计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账目是否相符,案卷整理质量是否规范。交接凭据应一式三份,双方单位各自保留一份,存档一份
(七)提高会计部门人员素质,完善人员配置结构
会计系统是由人来操作的,一个系统是否安全,不但取决于系统本身,更应该注意操作使用人员的素质,未经有效的业务训练和不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本身,对系统的安全是一种威胁。要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及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和提高会计电算化知识,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本单位尽快建立高效的会计信息系统创造条件。对会计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应按不同内容、不同要求进行培训。对系统维护人员,应尽量用计算机专业人员,毕竟,计算机系统维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这些计算机专业人员只要简单的会计培训,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加强档案管理意识,及时归还手中完善好的档案。
总之,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我们当前财务管理中急待改进和加强的重要工作,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从基础工作做起,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企业服好务。
3.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篇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会计数据毁损、散失和泄密而制定的。下面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1
1.根据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
2.财务会计档案的范围:
2.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凭证;
2.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 日记 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
2.3会计 报告 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等;
2.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会签单、审批单等);银行开户许可证;其他有财务保存价值的资料。
3.财务、会计档案的装订应按类别、按编号顺序按时装订成册,标明月份、起止年、号数、凭证张数,由装订人、审核人、主管签章;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3.1会计凭证:当月会计凭证必须于次月15日以前装订完毕
3.2会计账簿:电脑账本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打印并装订完毕
3.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4财务报告:按年装订,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5经济合同:按经济合同类别、所属项目来装订
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
一年,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5.凡需借阅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档案的,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办理:
5.1有权借阅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人员为:集团的董事长、总裁及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计经理;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和主管会计。
5.2其他人员需调阅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的,必须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且必须在财务部门查阅;未经财务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印。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档案;
7.财务会计工作移交的规定:
7.1财务人员因故离开公司或工作调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离职 手续。
7.2财务人员在办理移交工作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工作事项,移交人须填写工作移交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姓名及职务岗位、交接实物的名称和数量、凭证账册的名称数量及所属期限、文件名称及数量、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其中电子数据应说明存放目录和文件名称,并进行实际操作。
7.3本公司会计主管及以下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经理监交。 8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 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 其它 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 会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五)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 收据 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人员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否按规定
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保管
公司的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各种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会计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
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会计总监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二、审计、 财税 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会计总监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对理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 正式公文或 介绍信 ,经 公司法 务部门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会计档案管理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外单位人员调阅档案,需由会计部门人员陪同,查阅完毕,应立即归还档案室。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会计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五、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每年年初应由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公司稽核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要求内容
会计档案包括书面档案和磁盘档案,内容是所有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一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会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二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页和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 装订成册,年终将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转账凭证的输入和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
第三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
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三、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妥为保管。
四、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 操作系统 、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磁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五、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__,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看了
4.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建设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会计档案工作由各级财政机关和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共同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四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 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
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第五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则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部门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本单位领导或财政、审计订机关严肃处理。第六条各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第八条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营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十一条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有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同级审计机关派员参加监销。第十二条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会计单位:
一、预算会计。包括各级财政机关的总预算会计;各级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单位预算会计;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会计。
二、建设银行会计。
三、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所有国营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第十四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原则上按本办法附表执行。其中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需要永久保管的部分,可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另行制定保管期限。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果同本办法附表中档案的名称不相符时,可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五条预算、 计划、 制度等文件材料,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不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机关、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并下达执行,并将具体实施办法抄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5. 会计档案如何整理
会计档案整理方法:
1、给会计档案分类及编码
(1)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其它。
(2)会计档案编码示例:①会计凭证②会计帐簿 J2③财务报告 J3④其它
2、给会计档案分年度
分类后按年度分档案。
3、确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确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4、排列会计档案案卷
在一个类别的会计档案内,按年度、保管期限将档案顺序排列。
5、填写会计档案内容
(1) 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的归档单位编号。这个看情况,许多单位不需要这个。
(2)目录号:目录的编号。
(3)案卷号:案卷的顺序号,案卷内只有一个,不能重复。
6、制作会计档案目录
目录应包含:序号、类别、档案标题、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卷内页数、备注。
7、打印会计档案目录
将目录打印出来,一式三份。
8、会计档案归档
档案整理完毕,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盒封面和背脊。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5)信贷会计怎样管理档案扩展阅读:
会计档案整理要求:
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对电子会计档案均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二是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6.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和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
有些单位的会计档案未按要求归入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而是由会计人员自行保管;有些单位没有成立综合档案室,各类档案分别由具体工作人员保管;有些单位虽设有专职的
会计档案管理
人员,但未接收会计档案;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了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还有个别单位由于档案箱不足,将会计档案装入纸箱中,放在会计室的柜顶上或任意堆放。
(二)会计档案立卷不规范。
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后没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有些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文件资料混乱放置,活页账簿没按统一标准填写封面,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会计档案移交时双方没有按册清点,没有移交清单,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不仅查找非常困难,而且销毁档案也不及时,造成会计档案积累过多,无处存放。
三、会计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
由单位档案机构统一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单位,单位会计机构将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会计机构暂保管1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规范会计档案立卷。
装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年度终了必须封账,活页账簿必须将空白账页取出,已设置会计科目但无业务发生的账页则应保留。必须按账页编号顺序填写“目录”及“账簿使用登记表”,与账簿一并装订。装订后要将装订线封粘,由会计人员在封粘处加盖印章。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年度终了必须将会计报表逐页编制序号,分别填写“会计档案卷内目录”和“会计备考表”。
7. 会计档案的整理步骤
会计档案整理的步骤:
1、给会计档案分类及编码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其它。
2、给会计档案分年度
分类后按年度分档案。
3、确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确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4、排列会计档案案卷
在一个类别的会计档案内,按年度、保管期限将档案顺序排列。
5、填写会计档案内容
(1) 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的归档单位编号。这个看情况,许多单位不需要这个。
(2)目录号:目录的编号。
(3)案卷号:案卷的顺序号,案卷内只有一个,不能重复。
6、制作会计档案目录
目录应包含:序号、类别、档案标题、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卷内页数、备注。
7、打印会计档案目录
将目录打印出来,一式三份。
8、会计档案归档
档案整理完毕,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盒封面和背脊。
(7)信贷会计怎样管理档案扩展阅读: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
一是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是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是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是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8.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全文共五大章,分为内容解读,文件发布,政策全文,办法解读和信息化应用。
2、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鉴定销毁工作是档案销毁的前提和基础。原《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销毁的具体程序,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但未明确销毁前的鉴定工作和有关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销毁的最主要责任归于单位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对于远远超过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销毁条件的会计档案,单位负责人一般也不愿销毁,大量已失去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占据了储存空间,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新《管理办法》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要求“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法律法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9. 如何整理信贷档案资料
先是按照业务种类首字母:不同种类的信贷业务进行不同档案柜匹配。
或者按时间顺序:分配好业务种类之后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以年为一个时间点)
然后是姓名首字母:客户姓名首字母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