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账号管理 » 怎样调研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扩展阅读
公章的五星怎样填充颜色 2025-05-14 18:46:32
王者怎样触发安全系统 2025-05-14 18:40:34

怎样调研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22-04-15 16:38:26

❶ 如何抓好农村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例会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完善组织建设,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以乡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村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明确专兼职安全协管员,在基层上下形成安全生产网络;要大力号召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完善了“责任体系”,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细化量化,纳入各村、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使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大大增强各村、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按时组织开展所有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协管员、危化品经营负责人等的安全知识培训。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岗前教育培训,从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四)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矿山企业半月一次,重点企业每月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另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重点行业、企业不定期、经常性专项检查,做到初有记录,后有复查、结果。在检查工作中主要突出了对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严、细、实”,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五)严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节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基层党委、政府要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一片和平的环境。

❷ 如何加强乡镇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面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角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此,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必须在2005年3月底以前按要求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与乡镇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工,并由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聘任5-8名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聘书,县交警大队发放工作证,具体承担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监督职责。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门牌和《荣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荣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荣县道路交通安全村民公约》镜框由县安监局统一制作发放。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部分,各乡镇在财政经费中解决一部分,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补助一部分的办法予以保证,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措施五落实。
二、落实职责,规范管理,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
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要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搞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广大群众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学校)”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农机监理部门提供本镇(乡)、村交通治安信息,遇有交通事故或者治安刑事案件时,要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保护财物,并保护好现场。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作好辖区车辆和驾驶员统计、年检审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基础交通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努力提高广大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达到规范行为,保证安全的目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专栏,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版,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考评,奖惩逗硬,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从2005开始,县政府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5万元工作经费(具体金额见附件4),专门用于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考评的内容主要是信息上报情况、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农机监理查获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等。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要对全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考评,对工作业绩显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❸ 桐庐农村道路调查报告

桐庐交警大队领导来遂昌交流乡镇交管站建设经验 [2007-08-15]

8月13日,桐庐交警大队领导一行四人来遂昌交流乡镇交管站建设工作经验。两的大队领导召开了座谈会,张仪辉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介绍了我县的做法,大队其他领导参加了座谈,并陪同客人赴安口、三仁二乡交管站进行了实地考察交流。

座谈会上,张副局长首先热烈欢迎桐庐交警来我队交流工作,向桐庐交警介绍了我县交通及大队概况,通报了今年以来了道路交通安全角势。他重点介绍了我县乡镇交管站建设和构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等工作情况。他指出:遂昌县在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县局党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多方努力,在不增加经费,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情况下,顺利组建了19个乡镇交管站,并投入运行。另外,交警大队落实专门领导和农村交警中队,定期对交管站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使其充分发挥信息站、宣传站和服务站的作用。第三,在我县公路沿线的206个行政村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412名,通过乡镇交管站、交警中队及安全员的努力,实现了“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桐庐大队领导对我县高度重视乡镇交管站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赞同,并介绍了桐庐县的具体做法,他们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并表示一定取长补短,今后加强相互交流,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而努力。

❹ 如何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宣传教育。各村居、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安全作为第一目标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二是继续强化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给举办红白喜事村民及时提醒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力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是搞好调查摸底,做好辖区内机动车辆信息统计台账。加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对无证车辆车主进行劝导教育,劝导无效者及时上报,禁止将无证车辆开上马路。
四是交管站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处理,确保我镇农村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❺ 浅谈怎样做好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团圆,事关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认真研究道路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排查和治理的措施和对策,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结合辖区实际作以下浅析。
一、道路安全隐患成因分析
(一)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遵章守法,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忽视交通安全,驾驶人驾驶技术、对危险路段的重视程度和辨别能力都存在差异,驾驶陋习,这些主客观因素都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部分驾驶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根本就不把交通安全问题放在心上、记在脑中,经常利用民警的非工作时间从事违法运输活动。通过对辖区历年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95%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机动车性能不良造成的。
(二)交通标志残缺、无安全防护设施。受交通标志标线制作材料的限制,加上常年风吹雨淋日晒,部分交通标志标线没能达到使用期限就被磨损、风化,导致很多事故多发点段、事故隐患点段交通标志、警示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旦出现险情,措施不及时而由此发生交通事故。此外,不少新建或改建的道路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在建设中忽视交通安全设施的配套,致使道路交叉口、信号灯、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牌、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不能及时对驾驶人预先警示。
(三)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存在缺陷,形成安全隐患。虽然道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但不安全因素仍不同程度地增加,许多新建路在弯度、坡度、宽度等方面,都达不到要求。
(四)道路交通管理不到位。一是路面管控力度不够,由于基层交警部门警力缺乏,相当一部分危险路段存在失管漏管现象,有些乡村道路无法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控,给司机造成无人管的错觉而违法操作。交通违法得不到有力纠正查处,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偏轻,违法者经济收益大于违法成本,不能从根本上触及违法者利益,使违法驾驶人感觉不痛不痒,因而一些司机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五)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整改工作责任单位不够重视,甚至有推脱责任的现象。很多时候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工作大都存在交警一家唱主角,由于角度不同,排查结果往往见解不一,交警部门逐级提交的整改报告上报政府后,整改工作缺乏落实监督力度。
二、怎样做好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管理条件是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保障。1、对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专项整治,要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的分析研判,该改造的改造,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的要想方设法加以完善,最大限度消除潜在的危险。2、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要加大维护力度,保证公路路况良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3、加大现代化警用装备尤其是执法装备的投入。基层交警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三项建设”。积极争取和协调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执法装备的投入,提高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效率,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二)加强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交通参与者是道路通行的主体,因此我们要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阵地,强力推进“五进”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减少道路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加大路巡路查力度。要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合理科学调配警力,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大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超速、超员、酒后、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报废车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执勤装备、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加大对主干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实行定时、定岗、定路段、定任务的原则,层层落实巡逻勤务制度,确保巡逻到位,工作到位,保证路面“见民警、见警车、见警灯”,解决高峰与平峰、白天与晚上、工作日和节假日都一样的问题,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时把道路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发状态之中。
(四)完善排查建档工作。交警部门作为事故预防的主力军,应当摆正自己在交管工作中的位置,将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的排查建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力争将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全部纳入掌控范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定期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争得各级领导对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的理解与支持。
(五)健全综合治理机制。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治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因此,必须紧紧地依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发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只有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将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去抓,建立治理长效机制,才能扎实做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❻ 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制度化管理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施工单位要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达标管理办法,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种安全施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制度,就能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抓安全的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要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制订总的安全目标,即伤亡控制目标、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每年、每月都要制订具体目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主要做法是用签订安全责任状的形式来促进落实,要求项目经理与各班组长签订责任状,班组长和本班组成员签订责任状,而且奖罚要及时兑现,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
1.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高度重视和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总结、深化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教育培训内容,不仅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常规教育,还要对其进行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培训,切实让每一个操作工人都了解和掌握本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每一名工人自我防护能力。
2.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们不能只注重前期安全教育,因为三级安全教育只不过是基础教育,他不可能反映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很多具体的安全问题都是在施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许多安全生产事故都发生在施工后期。所以,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穿始终,尤其要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对农村公路工程深挖方危险地段、桥梁施工要进行定期检查,对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派专职安全员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早处理,彻底整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要深入开展对高坠、触电、坍塌、中毒、塔吊等五大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预案。同时,施工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对于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备案。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监控,每天派部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重点监督,进行全天不定时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4.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由于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与生产同时存在,为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为安全管理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安全检查中的安全隐患不但要登记,还要向存在隐患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部门重视。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隐患,检查小组应立即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行为,被检查单位要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各部门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派指定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整理归档。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必须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不断提升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他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从细节做起,从小事抓起,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狠抓严管,才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公路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❼ 如何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收藏推荐 随着农村公路的迅速发展,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管理和养护上存在的主体不明、责任不清、资金匾乏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公路的发展,而建立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建养体制和解决稳定的资金来源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研究制定科学的、建养体制和资金筹措方式是实现农村公路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农村公路管养现状及滞后的成因,.,管养现状焦作市地方道路里程4 685 km,其中列养道路780 km。县道1 261 km,乡道1 134km,村道208Ikm,专用公路209km。2以)6年实现了全市村村通水泥(油)路。虽然建立了市、县、乡、村地方道路管养体制,但乡、村两级养护组织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一般乡道和村道基本处于失养状态。县道和重要乡道由县市地方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管养,养护经费由地方道路管理部门筹措,路基、路面实行分离养护的机制,路基以下工程采取农民养护工养护,而农民养护工由乡镇和地方道路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聘用,县市地方道路管理部门则负责日常工作考核和发放工资。

❽ 如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双基”工作的紧迫感 我县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复杂多变的气候状况,以及驾驶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等主客观原因,致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形势十分严峻。究其根本原因,依然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因此,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双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抓基层、打基础做起,从重事后查处向提前防范整改转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少事故、少伤亡、少损失”的目标,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双基”工作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和层级管理的基本原则,集镇规划区内的道路和乡道、村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国道、省道、县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及基层基础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是管理主体,县交警大队是责任主体。县公路部门是国道、省道、县道畅通和安保工程的责任主体。县运管部门是县域内客运车辆管理和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 (二)明确工作职责 1 、 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是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建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考评内容。 (2)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细化基础工作责任,建立车辆台帐和驾驶人员培训学习登记卡,签订“四方一责”责任状,排查和整改隐患,检查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对主管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评估。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组织交通城建环保站对集镇交通秩序进行管理,清理占道经营、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运行秩序;设置辖区乡村道路标志标牌、排查整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协助 清理整顿监管农村客运市场。 (5)汇总各种交通信息并录入人车信息系统;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月检查督办,研究解决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集镇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巡查力度和路面行车秩序的监管,严查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超速、超员、超载以及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一般事故(无争议的)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事故处理;协助辖区内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国、省、县道交通安全管理。 (7)组织乡镇中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车和接送幼儿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校车档案;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8)组织交警中队强化对国、省、县道安全监管,落实 24 小时监管责任,创新与属地管理相匹配的机制和办法。 (9)牵头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对死亡 1 人以下(含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事故调查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 30 日内完成并送县安监局会签后报县政府审批。应当追究责任的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乡镇提出建议,县安委会负责协调并监督追究到位。 2、村(居)委员会、社区工作责任 驻村乡镇干部和村支部书记是该村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村干部重点履行如下职责: (1)建立人车信息或台帐资料库,掌握人车增减变化情况。 (2)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制止并纠正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为。 (3)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并到场告知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4)协助处理事故善后和维稳工作。 3 、县直相关部门责任
县公安局是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日常监管和督办落实。一是完善以交警为主体、多警种配合并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明晰交警大队、中队和各派出所以及其他警种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研究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公安民警到学校上一次交通安全课。五是制定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死亡 1 人(含受伤)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乡镇实行责任倒查。 县交警大队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每年以乡镇为单位对驾驶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培训教育,每季度会同安监局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暗访活动。二是强化交警中队建设,建立中队接受交警大队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措施,落实交警中队负责国、省、县道安全管理责任和中队民警指导协助乡镇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三是强化机动车辆管理,委托乡镇派出所办理摩托车证照。 县运管所负责搞好“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审批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清理、整顿、规范客运市场,每季度检查一次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取缔非法营运活动,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研究组建面向农村地区的客运公司;进一步完善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每季度组织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会同交警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一次评估。 县建设局负责对城区街道危险地进行治理,清理整顿城区占道经营,拆除占道建筑,清理城区路面污染物。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国、省、县道安保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规范设置全县国、省、县道标志标牌,及时整改危险路段。 农业(农机)部门负责落实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制度,做好农机车辆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等工作,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农机的路面监控。 宣传部门负责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媒体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以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拟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救助事故伤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卫生消毒。 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考核。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和区域性、阶段性综合整治或重点治理。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督办相关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死亡 2 人以上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 监察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其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管理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管理。 4 、交通运输客运企业职责
交通运输客运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一是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建立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台帐,组织所属车辆按期投保、按期年检,组织驾驶人员按期体检,与所属车辆驾驶人签定“四方一责”及其它各类安全责任书;四是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客运站场必须明确专人,每天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五是对已达报废年限的所属车辆及时联系报废公司通过交警部门进行报废;六是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提示,每月对所属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季度对违法违规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举办一次培训班;七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企业、站场常年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及时更换内容,站场常年播放安全教育片,张贴宣传挂图,展出宣传牌;八是随时排查所属企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三、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台帐和相关档案 1 、建立“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台帐; 2 、交警部门建立人车信息数据库,运管部门建立 9 座以上客运车辆台帐及档案; 3 、派出所建立“四方一责”签订台帐; 4 、交警大队建立车主、驾驶员办理牌证,年检(审)催办台帐; 5 、交警大队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及处理台帐; 6 、交警大队建立交通事故登记台帐。 (二)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1 、坚持例会制度。县综治委会同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村(居)委会、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形势,完善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2 、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上路值勤制度。负责国、省、县道的公安交警路面巡查每月不少于 25 个工作日,负责乡村道路的派出所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各村(居)委会、社区干部每月不少于两次、乡镇有关责任人每月不少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县直有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督查,同时对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干部值勤制度。全县推广“一个班子负责,一套机制保障,一辆专车服务,一年四季抓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模式。 3 、坚持“一票否决”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巴东县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制试行办法》(巴办发〔 2005 〕 7 号)的规定,该否决坚决否决,决不姑息迁就。 4 、坚持集中整治制度。由县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每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制定整改方案,力求收到实效。 5 、坚持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制度。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6 、坚持述职制度。县综治委和县安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相关责任部门述职,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7 、坚持事故“说清楚”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 2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村(居)委会、社区负责人及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县安委会“说清楚”,反思工作不足,完善工作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8 、坚持违法驾驶员教育与处罚双到位制度,凡是发现机动车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组织驾驶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系统学习。 四、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 (一)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道路交通安全黄牌警告和问责: 1 、机动车保有量在 10 辆以上的单位,一年内累计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车辆占车辆总数 20% 以上的; 2 、机动车保有量在 10 辆以上的单位,内部无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3 、一年内本单位机动车辆发生 1 起以上一次死亡 2 人(含 2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两次以上死亡 1 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4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 ( 二 ) 凡辖区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实行问责: 1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目标控制数的,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乡镇、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 2 、乡镇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 2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全县发生 3 起以上一次死亡 2 人以上事故的,分别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乡镇、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3 、乡镇一年内本辖区无牌、无证车辆发生一起死亡 1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全县发生 3 起以上一次死亡 1 人无牌无证交通事故的,分别 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乡镇、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4 、本乡镇辖区内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 1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全县一年内发生 3 起以上一次死亡 1 人违法载人事故的,分别 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乡镇、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5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乡镇、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先停职,再接受调查处理。 ( 三 ) 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建议,报县安监局审签。道路交通安全问责书(以下简称“问责书”)由县安监局提出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签。 ( 四 ) 凡收到告诫书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安监局。
对收到告诫书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县安监局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五 ) 凡收到问责书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须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送整改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 ( 六 ) 告诫书和问责书的发送次数,列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 七 ) 受到问责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由县政府组成调查组,认定性质,划分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渎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八 ) 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分级调查处理责任制,凡发生死亡 1 人和受伤 3 人以下事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 2 人以上和受伤 3 人以上事故的由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