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涉密人员管理都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一、保密法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作出了以下新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贰’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如下几点:
1、单位应当按照涉密程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做出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2、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4、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等基本内容。
5、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6、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制度。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应当进行监督考核。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调离涉密岗位。
7、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8、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单位应当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9、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审批。出国(境)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叁’ 非涉密人员是否可以接触秘密文件
接触当然是可以。根据《涉密人员管理指南等》法规,非涉密人员每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接触不多于9项秘密级的国家秘密。
‘肆’ 如何加强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
1、正确认识秘密。
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
2、正确看待公开。
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
3、正确判断形势。
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
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
1、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
2、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4、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1、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
2、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
3、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
1、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
2、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
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
3、定涉密载体。
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
1、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
2、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由上而下,突出重点,狠抓末端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要不断完善保密防护体系。着力解决保密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比较匮乏的问题。
1、加强人防。
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
2、完善物防。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
3、强化技防。
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一机两用”(上网和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配备双硬盘隔离卡,安装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和“中间机”。
机关、单位连接互联网实行一个端口接入,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涉密网络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密码保护、输入输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术措施。六、要切实加强保密日常监管。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机关、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
1、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
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会议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强调保密工作,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要安排学习保密方面的内容。同时,机关、单位要开辟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保密知识,经常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形势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不断营造“时时有保密、处处讲保密”的浓厚氛围。
2、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
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伍’ 国家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涉密人员管理条例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在网络维护管理过程中涉及国家和企业保密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第二章 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第四条 *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 *全体员工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具体落实保密工作的责任。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教育、管理,并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通过保密教育,必须自觉树立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务必做到: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准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六、不准在电信业务、公务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八、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九、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十、携带秘密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外出时,不得违反保密规定;
第六条 员工凡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丢失秘密载体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则和公司有关规定将给予泄密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陆’ 涉密人员要怎样管理
涉密人员,是指工作在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上的人员。根据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不同,涉密岗位分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
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涉密人员上岗保密要求。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包括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内容。涉密人员上岗要签订保密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
二是涉密人员出境审批管理。加强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涉密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涉密人员出境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批准,审批涉密人员出境要严格掌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三是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工作岗位,仍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或者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本机关、本单位应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柒’ 如何加强本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管理
最重要的明确岗位保密责任;
其次是加强思想意识教育;
第三是要加强落实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要切实落实奖惩。
‘捌’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一要增强保密意识。格按照“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和审计“八不准”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保密工作认识,驻牢思想防线。二要抓好日常管理。认真抓好文件收发管理过程中的收、发、管、借等环节,确保了文件管理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制度。紧盯审计业务、文件管理、办公设备三大保密工作重点领域,健全制度。
【法律分析】
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玖’ 非涉密人员的保密要求
非涉密人员因为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知悉少量秘密级国家秘密,也可以接触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也可以使用秘密级计算机。因此,非涉密人员也必须遵守所有的保密规定。
即便是不接触,也应该履行公民义务,保守偶然知悉的国家秘密。
‘拾’ 保密单位非涉密人员能不能保管保密室钥匙
这个问题很奇特。
首先保密室的管理对一个单位的保密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通常对于公司体制来说,这里是涉密人员开展涉密工作的地方,只有有权限的涉密人员才能够持有钥匙和门禁卡(或者其他身份鉴别方式),以便出入。而非涉密人员在涉密业务方面与保密室无关,不需要持有。
至于说非涉密人员因为其他原因是否可以持有(比如行政人员持有备份钥匙),建议是不持有。备份钥匙可以交由有权限的涉密人员保管,特殊地点特殊问题就特殊对待,不能一刀切,给保密工作增加风险。比如某天楼宇停电,而又没配备UPS,门禁、防盗和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全部失效,此时非涉密认真看用钥匙就可以进入保密室,从而对涉密信息设备或者国家秘密载体产生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