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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强煤矿基础管理

发布时间: 2022-04-21 23:21:46

Ⅰ 煤矿如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们理性的思维,去真抓、实抓、细抓、全抓。不能单纯就安全抓安全,要跳出安全抓安全,抓安全离不开三个方面因素:一是抓安全必须有一个好的氛围,要形成一个风正气顺人和的大环境和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环境;二是必须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安全素质是决定煤矿安全程度的先决条件;三是安全是蕴含在生产过程之中,生产组织的三个正规循环,基层区队坚持均衡稳定正规有序和稳中求进以质取胜的根本点的生产基调,都是安全管理的基础。 突出日常安全管理抓苗头、抓倾向,尤其安监部门要做到履职问责,揭示管理。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狠抓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变事故的分析处理为问题的超前预防,单位要每周甚至每天进行解剖式处理,并公开曝光亮相,以此来告诫自己,警示大家。二是坚持责任源于权力,在其位谋其政,有权就有责,有责必负责,失责必问责。作为煤矿企业,我们更要把问责任制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强调履职问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抓安全需要一支素质良好,作风端正的安监队伍。一是要教育安监员牢记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时刻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用心用脑去研究安全、抓好安全。心态上要警钟常鸣,慎言好转,多找不足,永远战战兢兢,永远如履薄冰。二是要发挥先锋队和主力军的作用,安监处不仅要发挥监管作用,还要在揭示问题,揭示管理的过程中把握动向,捕捉苗头,时不时地为大家敲敲警钟。三是在现场督查过程中还要加强沟通,自我纠偏。

Ⅱ 煤矿如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管理,首先加强矿工,尤其是生产队的安全意识,做到有预兆就报告,有危险就停工;其次加强监督管理,小错误就通报,全矿通报,与奖金挂钩;加强管理体系的建设,谁的责任谁负责,出谁的事,谁去蹲大牢;等等

Ⅲ 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

对于煤矿来说,后勤管理工作是煤矿后勤工作者的天职,从职能分工看,煤矿后勤工作其实是机关工作的一部分,它是服务于煤矿全局各项工作的,是以大局为先、以服务为重的。煤矿后勤其实质就是为煤矿顺利、安全、高效的开采工作提供“弹药”的后方战线。现结合煤矿具体情况,给出以下几点煤矿后勤管理工作要点: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后勤管理者,这一点很重要的。具体包括煤矿所有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合理分工。通俗说来,就是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要有章可循。要有奉献意识、有服务精神。煤矿后勤管理工作要以服务为中心,煤矿后勤工作不是大局,但又牵动大局;后勤不是小事,但又必须从小事做起。怎么说呢,举个例子,煤矿矿工忙碌8个小时后,要洗个热水澡、要吃口热饭,这时候作为后勤管理人员,一定要保质保量的供应,这样才能加强整个煤矿工人体系的凝聚力。要主动发现问题,有创新工作流程的能力。煤矿后勤管理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态,在继承的基础上要有所突破,超越自己,应不断推动煤矿后勤事业持续的发展创新。总结:煤矿后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繁杂,需要工作人员端正思想、态度,并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并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Ⅳ 如何加强煤矿采掘生产现场的煤质管理

1、控制顶板事故发生是减少目前煤矿安全事故的重要内容。为此,要强化安全技术培训,严格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确保煤炭行业安全发展。1、强化培训,提高管理技能。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顶板管理意识和技能,是预防和减少顶板事故的前提。行业管理部门要聘请煤矿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所有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煤队长、班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全面分析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并就典型顶板事故做出科学剖析,围绕煤层顶板运动规律研究、加强矿压监测预报、改善支护质量、强化现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管理等方面,提出做好煤矿顶板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2、推进改革,淘汰落后方式。结合资源整合、标准化建设和煤矿灾后重建,进一步贯彻落实小煤矿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煤矿借鉴和学习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强力推行矿井支护材料改革。要在所有煤矿采煤工作面全面采用金属支柱支护,取消技改扩能矿井开拓巷道和准备巷道木支护,积极推广岩巷锚喷(锚网喷)支护和煤巷锚杆支护技术,壁式回采工作面要求实现单体液压支架支护和摩擦支架支护,实现“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改革。对顶板长期悬空暴露的采空区,采取人工放炮强制放顶卸压,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采掘机械化,推广锚杆、锚索、锚网、锚喷等支护技术,彻底改变煤矿顶板管理薄弱的状况。3、严把关口,加强现场管理。一是技术规范关。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在制定技术措施和编制采掘计划时,要严格依照有关政策规范,要做到切实可行,不能照抄照搬其他煤矿的技术规范。积极探索适合本矿地质条件和有利于顶板管理的设计方案,从源头上减少顶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没有明显脱落征兆的巷道也必须明确规定临时和永久支护措施,编制规程决不能粗制滥造。二是规程审批和学习关。要根据地质资料和矿压观测资料,编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采掘作业规程,使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保证安全的作用;对地质构造不清、顶板管理措施不具体、措施没有针对性的规程严格执行“三不批”制度,班次安排上要合理,确保掘进放炮后立即出碴支护,及时消除冒顶因素。要组织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让大家领会和掌握。三是工程质量关。采掘工程质量是顶板管理的基础,煤矿井下各单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单项工作作业规程施工。要严把支护质量关,由安监员对每个采掘面的支护质量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验收。四是初次和周期来压关。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易造成大冒顶垮面事故。要摸索和掌握来压步距,在来压前采取加木垛、丛柱等加强支护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五是事故多发地点顶板管理关。

Ⅳ 怎样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事故除了极少数是由不可抗拒力的客观原因引起的以外,绝大多数都是人为的事故,或者说是责任事故。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人,人的思想、人的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就在你身边、眼前、手上;你看得见、摸得着、测得到。你对它视而不见,隐患就会发展为事故;你对它敬畏有加,在思想上极端地重视它,你就能发现它、整治它、排除它,就能给它扼杀在萌芽状态。因此,抓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就事论事,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层次上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政治上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效益上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责任上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责任;福利上来说,安全就是员工最大的福利。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规章制度的时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从县、乡、公司、员工等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要照抄照搬。 一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形成公司老总、安全总经理、矿长、矿井安监员“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横向要到边,纵向要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1、一天一次经理点名制度,每周一次部门工作汇报会、每月进行三次安全大检查和召开最少一次安委会会议。2、及时传达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案例通报和县、乡重要文件;3、分析总结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4、召开一年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和回顾反思,对下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 三是建立和健全安全考核奖惩制。也就是责权相结合,风险与利益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建立和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三、做好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治、处理工作 在预防方面:主要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在排查方面:安全检查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三超”行为。 在整治方面: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任务,并进行建档登记,整改完成经验收达到整改要求后方可予以销号。在处理方面:在做到 “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还要做到“三个坚持”,是坚持处理事故不过夜;坚持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处理,增强“小事故也能导致大灾难”的意识,严防任何性质的事故反复发生;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加大隐患预防、排查、整治力度。 四、系统的教育培训 从思想上转变员工认识。从“要我安全”的被动管理模式,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自主管理模式转变。

Ⅵ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详情

(一)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角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体制、结构、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三)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场、区队和班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推动政策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既要抓好当前的薄弱环节,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力争到2007年使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比2005年下降25%以上,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0%以上,降到0.8以下,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煤矿率先达到国际水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以上,降到0.7以下,实现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五)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机构和制度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有经济处罚权、停产整顿权、提出免去矿长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建议权,并应定期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煤矿安全情况。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
(八)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九)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煤矿职工必须严格遵纪守法。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奖励举报人。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十二)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实施煤矿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资质证书出租、外借。井下工程严禁使用与资质不相符的施工队伍。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安全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事故统计在建设单位。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查清设计、监理、评价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异地办矿的,谁办矿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三)明确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破产重组的国有重点煤矿,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负责安全;收购兼并地方中小煤矿的,由收购单位负责安全。股份制煤矿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全;不论何种形式在安全管理上必须统一标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领导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十五)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煤矿企业集团应逐步建立安全科研机构,配备足够的科研人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确定安全科研项目,保证安全科研经费。制定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十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地质、高校、设计、协会等机构联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对灾害严重、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煤层,应停止开采。
(十八)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
(十九)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配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在完善防尘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推广煤体注水工艺,从源头治理粉尘。必须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要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十)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调查,加强预测预报。要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公示技术预测结果,让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防治水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二十一)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作出规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生产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强化夜班现场指挥。定期公布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二)加强基层班组建设。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煤矿企业集团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违反定员标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二十四)加强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二十五)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二十六)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各煤矿企业在正常提取维简、折旧等费用的前提下,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要提高标准并按财建字〔2005〕168号文件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各企业要用好上述资金及税后利润与自有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安全投入,结合实际制定补还安全欠账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两年内(到2007年底)补还安全欠账。要建立安全持续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不欠新账。
(二十七)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十八)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二十九)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就业待遇等措施,培养采矿、矿建、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学生,同时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
(三十)加强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改进煤矿安全活动日,结合生产实际,提高活动效果。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三十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定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各重点产煤省(区、市)根据情况,在重点矿区确定若干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
(三十二)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现任的上述管理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2年内必须调整到位。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在生产一线锻炼1年以上,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尽快变招工为招生,三年内实施到位。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十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三十五)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由跟班负责人、安监员、质量检查员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制定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实行重奖重罚。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企业每季度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三十六)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生产矿井要选择基础设施好、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采掘工作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三十七)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资金投入。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常开展演练。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三十八)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三十九)要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级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要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赋予井下职工以下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四十一)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四十二)加强宏观政策支持。选择有代表性的灾害严重矿区建立国家级“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瓦斯抽采技术、采空区火区探测与治理、冲击地压、软岩支护、地下水防治、放顶煤开采、深井开采等重大技术难题。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淘汰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支持大型煤矿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小煤矿。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足额核算安全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以储量计征煤矿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加大经济调控力度。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制定鼓励煤矿抽采瓦斯的政策。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防止产能过剩,保持煤炭经济健康运行。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十三)加强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政府作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周边小煤矿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小煤矿,要及时启动关闭程序,依法予以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10至2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总经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两次30人至4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董事长,吊销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年内不得颁发;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根据情况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对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研究制定具体的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的经营业绩考核,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煤炭行业、关注煤矿矿区、关爱煤矿矿工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国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和命名,抓好本质安全型矿井试点,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论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为企业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十五)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国有重点煤矿包括: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省属煤矿企业管理的煤矿;所称集团公司是指直接管理煤矿的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对其他形式集团公司的要求,由各产煤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具体意见时作出规定。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区内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Ⅶ 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中抓隐患、抓管理、抓培训、群防群治、利益驱动、责任追究、落实“五个到位”的论述对新形势下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人类在与煤矿自然作斗争的活动中,随时处在水、火、瓦斯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触电、运输等危险因素中,因此在生产中必须牢固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保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防止人身伤害﹑职业危害和财产损失。目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逐渐增大,地热、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日益突出,并呈现出多种灾害共同作用的新趋势,煤矿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现就搞好煤矿安全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突出重点抓隐患
对每一起事故的发生进行认真分析都会得出一个相似的结论:“违章加巧合”,这个巧合就是存在的隐患。隐患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意味着险兆和事故。按照发生事故的的多米诺骨牌原理,伤亡事故由下列五个因素按顺序发展的结果,即:人的因素、按人的意志所进行的动作;潜在的危险(隐患);发生事故;造成伤害。这五个因素中排除隐患这一要素,就不会发生事故造成伤害。为了防止这一事故发生,重要的是排除隐患。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有针对性的根据各项工作进程及联系,抓好隐患或尽可能降低造成的伤害。其次有预见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排除可能产生的隐患。煤矿企业的各项活动、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措施的指导和约束下进行。措施不仅要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做到科学规范,还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人、机、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因条件变化确需调整,必须上报审批和确保每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第三,分阶段抓好隐患处理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及自然规律,夏季抓好防水、防汛、防雷电,冬春季抓好瓦斯煤尘、火灾及防冻等。
二、兑现标准抓管理
质量是煤矿的命根子,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管理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只有严格兑现《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才能实现煤矿企业的长治久安。但由于多年来煤矿安全欠帐多,要全面实现质量标准化暂时还有困难。一方面从实际出发按照“木桶理论”,加长短木板来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另一方面加大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和资金的投入,使广大职工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放心人”,从而确保每一工程动态达标。
三、分清层次抓培训
安全管理的层次性是非常清晰的,注重和理顺安全管理的层次性有利于明确职责,发挥各种积极性,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有序﹑正常的进行。煤矿企业人员组成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决策层,是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为首的一班人。二是管理层,是以矿长为首的一班人,如果单靠矿长个人的智慧和才能很难抓好安全,只有调动矿级班子成员的共同智慧,才能管好安全。三是执行层,也就是区队管理干部,执行层人员的素质决定和制约着执行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管理层对安全生产所下的一系列指令指示能否得到贯彻和落实的主要环节。由于目前现在区队干部一部分未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存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管理粗放的问题。四是落实层,也叫作业层。由于煤炭行业工资水平偏低和危险性大,留人难,较高素质的工人数量逐年下降,现在工人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因而难以接受安全技术知识,带来了安全意识淡薄,从而造成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掌握很少,自主保安能力较差。因此必须分层次对人员进行培训,对执行层和落实层人员必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长短班培训的办法,来加强对“一法三规程”的学习,提高遵章守规意识和安全素质,并把安全技术理论和岗位操作实践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侧重实用技术和实际操作,突出实用效果。对决策层和管理层的人员要下功夫搞好重大事故案例,重大灾情防范和井下灾变时如何逃生模拟演练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素质。
四、全员管理、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群众性的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大家管理,人人重视,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通过对发生事故的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可以得知有以下几种心态在作怪:1认为自己有经验,自恃作业绝对安全;2、虽然感到有危险,但认为不要紧而继续作业;3、实际已有危险但麻痹未发觉当时有危险;4、没有考虑安全或危险而盲目作业;5、由于作业单调打不起精神,单凭过去经验进行作业。针对上述“不在乎、不甩乎、不理乎”和冒险蛮干的思想,必须按照“鲇鱼效应”理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使全体人员都参与抓安全工作,采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和充分发挥“六条线”的作用,使“三违”现象无处身,隐患可及时被发现并排除。

五、利益驱动、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对“三违”行为进行重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做到“千斤重担有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同时利用经济杠杆驱动,把安全质量同经济利益挂钩,使全体作业人员及干部的行为与工作成果都和安全质量联系在一起,提高职工干标准活,上标准岗意识。从提高质量入手把好安全关,同时对于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深入追究,一追到底,从而警示教育大多数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同时,不仅对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隐患也要进行责任追究;不仅人身伤亡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财产损失责任也要进行责任追究。还要看到,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责任追究不能就事故论事故,必须综合分析,划清责任,全面追究,不仅要追究事故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措施执行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追究干部作风浮漂、带班不到位的责任,追究业务保安和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六、落实“五个到位”
“五个到位”是指措施落实到位、现场管理到位、干部带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措施就没有安全;现场是各种生产要素的集合,是安全措施落实的归宿;生产作业在现场,隐患存在于现场,事故发生于现场,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现场;干部带班到位,是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现场管理的需要;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安全措施落实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目的在于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是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棚架问题,是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重要举措。
总之,煤矿生产活动中要牢固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保护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必须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觉抓、长期抓、超前抓、反复抓,努力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

Ⅷ 如何做好煤矿管理工作

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话题。只有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安全执行力,才能构筑安全屏障。煤矿主要作业点就是井下现场。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众所周知,煤矿企业是典型的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在煤矿企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管理光靠领导重视、开会议、发文件是不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工,注重单位内部具体日常化细节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下面就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1、选用好基层领导干部
1.1选用德才兼备的基层干部
一是要做到有德无才的不能任用。有德的人可以先培养成才后任用,在成才之前不能放在带班区长的岗位上。因为带班区长不懂业务,极易出现乱弹琴、瞎指挥现象,
二是有才无德的不能用。无德的人责任心不强,利己心重,做事不负责任。
三是无德无才的不能任用。这样的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用之会坏安全工作的大事。
1.2选用干部要公开、公正、公平,杜绝卖人情、送礼、请客
在领导干部选用期间,大多数人为了想上“一层”,出现找人托关系、请客、送礼等,被选拔上来的人一般技术水平差、文化知识少、工作能力差、责任心差,这不仅为以后的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还打击了部分没有选用上的技术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工作者的积极性,所以在干部选用好要杜绝卖人情、送礼、请客等现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3加强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加强基层干部的责任心教育,严肃整治只讲生产不讲安全、视安全工作为儿戏的坏风气,努力使每一位跟班区长“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到位”。
二是强化遵章指挥意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基层干部是直接的指挥者和管理者,所以,必须带头做到吃透规程措施,熟悉管理制度,要求工人学习、考试的规程措施,基层干部也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考不好就不能带班,防止下井瞎指挥。对于那些只抓生产不抓安全的基层干部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现场把关意识。煤矿安全工作重在现场,所以要求跟班区长必须强化现场把关意识。基层带班干部要把好现场工人遵章作业提示关,提高工人遵章作业意识。一方面现场安全提示有亲切感,工人容易接受;另一方面,因为绝大多数工人都明白,若不遵“旨”办,跟班区长一旦发现“三违”,不仅“丢面子”,而且还要“丢票子”,所以通常来说,跟班干部在现场进行安全提示是极为有效的。其次是带班干部要把住重点人物关。对那些经常有违章行为的人,要盯紧盯牢盯实,使其没有违章作业的机会;同时要掌握有利时机,设身处地、用现实案例教育其遵章守纪,增强认识。最后是要善于把住现场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4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要有完善的干部培训制度和计划,实施方案。
二是基层干部培训要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性要强要与实践相结合。
三是基层干部培训要通过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部的安全意识。如进行安全知识竞赛、专业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文艺节目汇演、,定期放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录像,进行安全板报和宣传栏评比,安全集市等形式的活动,能寓教于乐,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安全”意识扎根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里,在平时工作中能自我规范行为,起到自我约束作用。要搞好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加强安全专业队伍的教育,由于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督和组织工作,又是企业安全责任人的左右手和参谋,所以,要求他们不仅有较广泛的知识、较全面的安全技术和组织能力,而且要熟悉国家制定的安全方针、政策以及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
2、强化安检部门的职责。
安检员的职责落实,一直是困扰矿井安全的难题,始终没有很好的落实到位,部分安检人员和矿级领导,就像猫和老鼠一样,老是在捉迷藏,面对安检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不高、职业责任心也不高的现状,安检队伍能起的作用也大大折扣。既然设立了安检员,为什么现场安全隐患还是那么多,现场违章的情况依然存在,其中的原因,一是安全责任心不强,不少人可以说没有安全责任心。二是业务技术素质太低或者知识面太窄,看不到危险就在眼前。三是基层区队是得罪不起他们的,找个空气质量好的地方,睡上一觉或者闲谝一段,区队――安检人员,这不是两全其美吗?难怪好多安检人员,都成了出了名的“杠头”专家了。这几种情况绝不是个别现象,看来,他们也是在凭运气了,万一自己跟班出了问题,就自认倒霉吧。这个问题的解决,可以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现象与安检人员挂钩,由矿级领导牵头,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这一敲山震虎的做法,不妨试试。
3、充分发挥技术参谋的作用。
在个别生产单位,存在副区队长比技术员官大的现象,年轻一点的技术员,唯唯诺诺,缺乏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可以说是纯粹的抄写规程,没有根据现场的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措施,而我们的审批部门,也就习惯了这种方式方法,一批了之,写的绝对没有错。向工人贯彻学习时,也是应付差事,念得滔滔不绝,而我们的工人,听得一头雾水,最后,一签了之。解决这一问题,矿技术老总必须严格把关,将不按现场条件写的规程或措施,坚决打回去重写,并追究科室审批人员的责任,同时到作业现场,查看、询问工人掌握措施的程度,相信,这类想象也就越来越少了。
4、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四抓”
4.1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们理性的思维,去真抓、实抓、细抓、全抓,不能单纯就安全抓安全,要跳出安全抓安全,抓安全离不开三个方面因素:
一是抓安全必须有一个好的氛围,要形成一个风正气顺人和的大环境和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环境;
二是必须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安全素质是决定煤矿安全程度的先决条件;
三是安全是蕴含在生产过程之中,生产组织的“三个正规”循环,基层区队坚持均衡稳定正规有序和稳中求进以质取胜的根本点的生产基调,都是安全管理的基础。
4.2抓安全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做保证。
安全系列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并抓好两个层面的学习,一是区队学,通过学习让干部员工知道应该怎么干;二是部门学,让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知道怎么管。要通过安全系列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4.3突出日常安全管理抓苗头、抓倾向,尤其安监部门要做到履职问责,揭示管理。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狠抓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变事故的分析处理为问题的超前预防,单位要每周甚至每天进行解剖式处理,并公开曝光亮相,以此来告诫自己,警示大家。
二是坚持责任源于权力,在其位谋其政,有权就有责,有责必负责,失责必问责。作为煤矿企业,我们更要把问责任制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强调履职问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4.4抓安全需要一支素质良好,作风端正的安监队伍。
一是要教育安监员牢记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时刻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用心用脑去研究安全、抓好安全。心态上要警钟常鸣,慎言好转,多找不足,永远战战兢兢,永远如履薄冰。
二是要发挥先锋队和主力军的作用,安监处不仅要发挥监管作用,还要在揭示问题,揭示管理的过程中把握动向,捕捉苗头,时不时地为大家敲敲警钟。
三是在现场督查过程中还要加强沟通,自我纠偏。抓安全不能吹毛求疵,牵强附会,那样很容易给违章者造成心里负担,反而不利于安全,所以我们要继续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允许对有异议的“三违”申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类三违进行分析处理,工作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基层单位沟通,从而达到达成共识、共保安全的目的。
5、积极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
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创造条件使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避免采用低设备投入、大量投入人员、点多面广、效率低下的人海战术,应走出恶性循环圈,采用先进工艺流程,合理控制作业点和作业面个数,减少事故发生源的个数,真正实现矿井的安全、高产、高效。
优先使用大功率采煤机、综掘机、绞车变频调速装置、斜巷行人行车综合监测保护装置、轨道运输监测监控系统、胶带运输监测监控系统、变电所监测监控系统、副井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等先进技术和装备。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管理,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每一项安全制度、措施、规范的落实,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之所以还出问题,是因为我们的工作,虚的还是太多,实得还是太少。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安全管理上我们可以更上一层楼。

Ⅸ 浅谈如何做好煤矿安全管理

一、提升矿井装备水平,促进矿井集约化生产
二、加快矿井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管理意识
四、突出重点环节管理,把牢安全生产主动权
五、注重安全细节管理 ,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
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技能
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