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疫情当前,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的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违反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定、命令,不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构成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现在,为了防止疫情蔓延造成严重后果,防疫人员将对疑似症状的患者采取隔离措施,切断传染源,防止他人感染。但也有人不知道为什么不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甚至殴打,虐待防疫人员。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他们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②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
2、拒不配合隔离措施的行为。
3、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4、故意传播疾病的行为。
5、哄抬物价的行为。
6、制假售假的行为。
7、造谣传谣的行为。
8、利用疫情诈骗的行为。
9、出售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0、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③ 不配合疫情防控会怎么处理
您好,一切个人在疫情防控面前均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配合检疫、排查、消毒等防疫措施的义务,其中对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可能的病原携带者),还应当依法配合履行相应的检疫、隔离等防控措施。否则根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当事人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1.首先,对于已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如果此类人群拒绝隔离治疗、定点医学观察或在隔离期、观察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观察,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可能会面临以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此类人群将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也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受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的处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为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2)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等民事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刑事责任。根据行为人的不同行为,可能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故意伤害罪,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量刑可及死刑。
2.其次,对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如果故意隐瞒或谎报旅行史、居住史、工作史、接触史,并故意与他人接触,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可能会面临这些责任:
(1)民事责任。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在接受相关防疫部门排查或医院询问时,故意隐瞒、谎报相关信息避免强制措施,并主动与他人接触,导致他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被感染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故意谎报、隐瞒重要信息,避开强制措施,并故意与特定个人接触,导致他人感染的,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其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并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基于合理理由进入公共区域,并采取相应预防传染措施,但最终仍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则可能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再次,对按规定应居家隔离观察者
如果违反隔离观察期内的相关规定,与他人接触,并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可能会面临这些责任:
(1)民事责任。居家隔离人员违规接触他人,行为具有不法性,且其违背强制隔离措施的行为具有一定主观过错,并最终导致他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损害后果,故应对被感染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最后,对出入道路、车站、机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者
如果你拒绝接受道路卡点、公共场所等防疫、检疫排查、消毒等措施,致使相关防疫工作无法开展,可能会面临这些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可能面临最高十日以下拘留,并处最高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如个人采取暴力方式拒绝接受检疫等措施,损害相关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则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向被侵权人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相关人员如拒不配合防疫措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相关防疫公务人员进行检疫、消毒等措施的,如冲撞道路检查管卡、殴打或威胁防疫公务人员等行为,则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量刑为三年。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④ 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⑤ 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情节较轻的会处以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处以罚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⑥ 不配合疫情防控违反什么法律
不配合疫情防控是属于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有依法发布决定命令的职权,它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具有国家权威和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履行相关的义务,以实现该决定或命令的内容。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⑦ 疫情期间违反居家隔离等防疫规定的人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拒不服从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会涉及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疫情期间,拒不服从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强行外出,导致他人健康、财产等受损的,涉案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疫情期间,拒不服从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强行外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案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1.若涉案人为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等,在其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案人将涉嫌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2.若涉案人拒不服从管控规定,拒不配合防疫管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将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处罚。
⑧ 不服从防疫管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不服从防疫管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⑨ 违反疫情管理行为怎么处罚
违反疫情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涉疫情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2、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和网站、论坛上编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
3、未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班线客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车站、港口、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
4、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所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封闭医院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5、侮辱、威胁、伤害医务工作人员,或者扰乱医疗机构及隔离观察点正常秩序的;
6、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现场采取的防控措施,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站(点)的;
7、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公务车辆通行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
8、制售伪劣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疫情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及假药、劣药的;
9、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⑩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法律责任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依法严惩疫情防控犯罪。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故在疫情期间,行为人拒不服从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强行外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