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未成年及在校学生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2、非从业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3、老年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报销比例为85%.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最高可报销200元;手术费(依据国家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依据1000元补偿)。
B、年龄超过60岁的人士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给与10元的补偿,最高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可补偿的比例是60%;二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40%;三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只要是买了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就要分段进行报销。
即5001-10000元可支付的比例是65%,10001-18000元可获得70%的补偿,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度内最高补偿不超过1.1万元。
三、异地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1、异地报销(转诊省内)。
首先电话咨询社保局新农合的具体报销政策,在经过本地医院开具转诊书后到当地的社保局备案。接着在上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后,在出院时可以直接获得报销补贴。
2、异地报销(转诊省外)。
假设省外就医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35%~65%,但考虑各地的报销政策不一致,那么全部算下来,实际的补偿比例可能会更低。要提醒大家的是,转诊证明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开具的条件通常是当地没有治疗这个疾病的设备,所以从县城转诊到上级医院会很容易。但若是从省会城市医院转诊到北京就非常困难了。
3、异地报销(非转诊)。
考虑到转诊有诸多的限制,所以很多人都在没有转诊的情况下自行去其他城市就医。那么按照上述老方这个例子,若不考虑转诊,那么实际报销比例可能连35%都没有,报销比例只会在0%~35%之间。
若是用职工医保一档来计算,假设在深圳,报销比例为90%,在未办理转诊而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要先行垫付现金,再根据有关单据和资料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比例将会降低30个百分点。而未办理转诊前往常住内地就医的,在深圳市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用医保卡直接记账,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所以,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为60%~80%之间,不过报销一定要符合报销范围!
Ⅱ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只要符合国家报销要求,就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不过报销的比例不同,一般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斜视手术费用报销和医保类别,各地医保政策,以及所在医院级别有关系。费用包括术前的常规检查、护理和药费、一次性的医用材料费,也就是人工晶体的费用,以及手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Ⅲ 城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Ⅳ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Ⅳ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制定通知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由50%提至60%》《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要求,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5月10日晚,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正式向社会发布。
《通知》提出,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就诊的医院以及报销申请人的年龄有关,其中:
三级医院: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其他城镇居民的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级医院: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其他城镇居民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也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以上报销比例按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学生、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其余居民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四)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本条第一款所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
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是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乡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