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新录用的公务员级别和职务按以下标准: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❷ 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啊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2)税务系统新录公务员怎样定级扩展阅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❸ 新录用的公务员定什么级别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是正科级,属于非领导职务),定为二十二级。
6、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3)税务系统新录公务员怎样定级扩展阅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新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定期考核
在中国,公务员都要定期参加考核,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另外,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除此之外,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❹ 公务员转正定级细则
一、转正定级的级别范围和时间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国考、省考用于新招录公务员的岗位仅限于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岗位,也就是包括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共6个职级。
转正定级的时间一般是在报到之日满一年,30日内完成转正定级相关工作。之后的晋升,将以转正定级任命通知的落款时间为准,而非报到时间。
二、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
直接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的情形下,转正定级比较简单,对应关系如下:
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二级科员,27级;
2.大学专科——一级科员,26级;
3.大学本科——一级科员,25级;
4.硕士研究生——四级主任科员,24级;
5.博士研究生——二级主任科员,22级。
根据了解,绝大多数地区都能按上述标准执行,但也有个别地区的基层机关对硕士或博士会低定职级,主要还是受职级比例限制。例如,改革前到基层工作的硕士有的干了几年还没有晋升副科级,新招录的硕士反而直接定四级主任科员,容易引发矛盾,单位就会想方设法避免。
三、从已有工作经历人员中录用的
已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比较复杂,主要受两个条件影响:一是学历和工龄;二是工作资历。官方的说法是: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其实不然,因为“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具体职级会受到包括职级比例在内的很多因素的影响。
理论上,中央部委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是不会受比例限制的,因此笔者先以此为例进行介绍。
1.工作不满3(1+2)年的,都按照毕业生转正定级,如本科毕业工作2年,仍定为一级科员。
2.工作满3(1+2)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一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可定为四级主任科员。
3.工作满5(1+4)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两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可定为三级主任科员。
4.工作满7(1+6)年的,原则上可定高三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7年,可定为二级主任科员。
5.工作满9(1+8)年的,原则上可定高四级职级,如本科毕业工作满9年,可定为一级主任科员。
但上述条件受到两个限制:一是最高只能定一级主任科员,如博士毕业工作满5年或7年,也只能定为一级主任科员。二是受公务员招录公告所列岗位等级影响,如公告职位表上写明是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那么转正定级最高只能是三级主任科员。
转正定级后,此前的工作年限清零,也就是说,不论是刚毕业、工作1年,只要不满2年,在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后,在晋升时就再无区别。
部委和省直机关的转正定级基本都符合上述对应关系,但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机关来说,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职级比例的限制。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三十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七条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❺ 请问公务员定级怎么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一般为非领导职位,也称一般行政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8日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初任职务及级别如下: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 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 。而领导职务就是指有实际的行政职务或者党委领导职务。也就是说你报考的职位要求跟你以后提拔晋升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限制。其实再打个比方你就更清楚了,比如你担任区县公安局下辖的派出所所长,你的领导职务(实职)副科级所长,一般行政职务是副主任科员。但是由于目前公安普遍一般行政职务(非领导职数不够),不少派出所所长只能是科员,但是评为的副科级侦查员,享受待遇。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❻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转正定级为干部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称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转正定级在档案管理的意义上用处很大,不作转正定级,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按档案不全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大企业不收此档案,也就不能录用。大城市办理引进人才解决当地户口时也不收此档案,也就无法办理。
(6)税务系统新录公务员怎样定级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入职前,需要打电话向录取单位所在的人社局询问具体报到时间。了解清楚后,打电话给录取单位询问是否可以安排住宿。如果没有安排住宿,要提前去到当地找好房子,买齐生活必需品。
因为越到报到日期,房子越难找。一部分原因是心里着急,没有太多时间去逛、去找,到最后会得过且过。另一部分原因是同时录取的其他公务员已经找到了房子,只剩下自行去找房,很孤单。
❼ 新录用的公务员任职定级包含哪些程序和环节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是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规定。
即将走向新岗位的,准备考上公务员的各位同学,你们对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知道多少了?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2、新录用公务员如何进行任职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❽ 公务员转正定级细则
公务员转正定级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档案审核。在转正前组织部档案科会将我们的档案调出,一是检查档案的完整性,二是再次确认是否有处分或者违规的内容。
第二步要填写三张表。分别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一般干部定职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
第三步是单位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组织部意见、最后是本人意见。三张表全部签完之后再报回组织部。至此,转正定级的全部程序结束,领导签字后正式生效。
转正定级后有什么变化?
首先是职务的变化,本科学历转正后定为科员,研究生学历转正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很多人不明白什么是四级主任科员,事实上四级主任科员只是一个职级,虽然待遇和副科领导一样,但是没有职务,不是领导。
其次是工资的变化,我之前一直以为试用期拿的工资和转正后是一样的,其实不然,转正后工资级别由24-3提到24-5,大约会涨100元左右。四级主任科员的工资比科员高300元左右,研究生学历在这个时候终于起到一点作用。
最后就是身份的变化,从一名试用期人员正式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这种感觉就像当初预备党员转正一样,一个阶段的任务完成,另一段新的征程即将开启。现在转正定级内容
一、国家规定,参加革命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既可办理转正定级。
二、工作满一年了,应该抓紧时间去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没有规定超过二年就不能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能办理转正定级了!转正定级需要你在报到的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才可以办理!
于转正定级的手续复杂,加上有的人才代理机构不是特别正规,中间涉及作假以及暗箱操作的问题,所以人才办理转正定级的表格有时候不被接收单位认可,所以有部分单位不是以转正定级表来计算工龄的,因此想出了上述办法,约定按照参加工作后单位给缴纳的保险作为验证工龄的方法!
研究生的工龄肯定算,确定我刚才说的资料你有没有办过,找相关部门补办。你的新单位录取部门估计要看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❾ 税务局职位等级有哪些
税务局的职级分为9类,12级:
1、部级正职:三至四级;
2、部级副职:四至五级;
3、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4、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5、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6、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7、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8、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9、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9)税务系统新录公务员怎样定级扩展阅读
职位分类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是现代人事分类的一种类型。与品位分类相对。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在组织里面,最常用的职位分类便是部门分类和等级分类,例如人事部司理,就涵盖了两方面的分类。
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型,二是职位设置。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❿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规范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中文名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
对象
公务员
条数
10
性质
法规
快速
导航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规范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及时予以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第三条
予以任职定级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
任命、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应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范围、职数限额和职务对应的级别内进行。
第五条
对录用时已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报考职位和德才表现任命职务,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确定级别。
对录用时未明确报考职位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一般按以下规定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人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二)新录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学历、工作经历和原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任命职务、确定级别。
市(地)级以下行政机关录用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如不能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任命职务,可以在第(一)、(二)项规定的基础上低一级任命职务,并比照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确定其级别。
第六条
任命、确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情况作出总结。
(二)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评鉴意见和拟任职、定级意见。
(三)任免机关人呈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
第七条
按国家规定下基层锻炼和由于组织原因未能按期任职定级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其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时算起。
第八条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定级,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第九条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