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申请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流量计的请示,怎么写
看你的明渠流量计还能不能拆卸下来,并还能配套安装在你现场使用,两者都满足了就申请拆表安装。
如果任何一个满足不了,申请新表采购,写明需要的原因。
㈡ 2021年12月6日推进会议中提出方案两清单是指
“来源: |安全科 ID:AQK2014”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并召开视频动员会议,部署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是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措施,计划用9~10月两个月时间,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推进,实现对全国7000余家危化品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将充分发挥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消地”协作合力,按照“线下检查、线上建档、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展开。提升检查督导规范化水平,编制工作指南,规范组织形式、检查程序、重点内容;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关键要求,区分油气储存企业和其他重大危险源企业两类对象,分别制定检查细则,采取评分方式精细化评估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督办整治。提升问题隐患管理智能化水平,要求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重大危险源建立信息化台账,实行线上录入、线上督办、自动统计、定期通报。提升检查质效,设计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地区检查督导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持续督促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压实责任,完善构建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常态化机制。
其间,应急管理部将组织若干督导组,抽调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力量,开展省际循环督导核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强化新闻宣传,曝光突出问题,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隐患清单 |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共性问题汇总
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督导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危化品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关注的重中之重,随着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各类共性的安全问题也暴露出来了,现汇总如下,供大家参考借鉴并自查整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安委会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全覆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部门与企业实际部门设置不完全相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未明确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未明确带班人员考核部门及考核频次等内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带班制度,无相关人员签字。
(4)未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部分管理人员职责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规定。
2、部分企业制度制定缺失较多,现有管理制度不足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法律法规识别工作不到位,导致企业现行制度制定有缺陷,制度有缺陷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车间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等。
(3)抽查《劳动护品管理细则》,劳动防护用品未制订配备标准,无采购、保管等相应的内容。
(4)抽查《应急预案管理细则》部分内容缺失(如预案的修订,评估内容等)。
3、部分企业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水平较低,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变更风险不可控。主要体现在:
(1)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不知道变更管理,不理解变更管理。
(2)变更管理档案不完善,工艺变更中未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艺变更中缺少验收程序。
(3)未将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制度,无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等内容。
(4)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未提供变更后相关人员的培训资料。
4、部分企业承包商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管理缺失。主要体现在:
(1)企业的事故管理制度中没有将承包商在本单位内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企业的事故管理的内容。
(2)未对承包商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等进行审查。
(3)未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4)未保存承包商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现场安全交底记录,未保存承运商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未提供审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企业建立的承租承包单位人员档案、培训档案、作业票证的相关资料。
(6)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未将消防维保单位等承包商纳入承包商管理。
5、事故/事件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未将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纳入事故/事件进行管理。
6、部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和范围不全面。主要体现在:
(1)培训需求调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未将全员纳入,未包含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3)安全培训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如对培训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内容,无关于操作规程的记录。
(4)安全培训记录未明确学时。
(5)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试卷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
7、部分企业特种作业取证不全或学历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证明。
(2)部分企业涉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
(3)部分企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工、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8、部分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开停车前,企业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未编制安全措施。
(2)未见开停车步骤确认表;未见相关冲洗、吹扫、气密试验记录。
(3)开车前企业未对重要步骤进行签字确认。
(4)无单台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条件确认资料。
9、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制度》未按照省政府311号令修订,制度中的列支范围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如:企业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但制度中有“重大危险源评价整改”支出的内容。
(2)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计划未按照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以2018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3)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10、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建立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不完善。
(3)仓库储存的物品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存放。
(4)原料库存放的原料未标识原料名称、数量,且与墙的间距不符合要求。
(5)易燃易爆性商品存储库房未设置温湿度计。
(6)采购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中的法规信息未及时更新,危化品入库未粘贴危化品安全标签,专用仓库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混乱放置,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栓。
二、工艺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工艺运行管理不规范,联锁投用与摘除存在管理漏洞。主要体现在:
(1)部分企业控制室内所有控制指标未标注仪表位号,易造成操作人员误操作。
(2)DCS控制界面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设置,部分参数报警的低低、低、高、高高限值设置不全或设置的报警、联锁值不正确。
(3)DCS控制系统远传显示值与实际值不一致。
(4)DCS控制系统报警以及联锁切断违规拆除。
(5)未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部分企业工艺报警分析和处置不及时。主要体现在:
(1)未对工艺报警进行记录,对报警原因不进行分析。
(2)报警台账中无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记录。
3、部分企业装卸车工艺操作规程内容不全,可操作性差。主要体现在:
(1)装卸车操作规程普遍缺少对司机、车钥匙、轮档、车辆静置时间等管理要求。
(2)对上部装车初流速缺少控制措施;对现场监护人员无明确要求。
(3)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审核许可证中无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检查项。
(5)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部分企业工艺技术管理水平低下,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制定的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不完善,操作规程的内容不全面,操作规程中缺少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紧急停车的安全要求、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等内容。
(2)设备位号及控制参数设定值与操作规程中描述不一致。
(3)在作业现场未存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未设置工艺卡片。
三、设备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主要体现在:
(1)爆炸危险场所的监控摄像头、制冷机等设备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2)部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满足要求,如加氢工艺电机防爆等级为BT4等级,不满足防爆等级要求。
2、部分企业设备综合管理有缺失。主要体现在:
(1)对设备管理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协调要求。
(2)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维修的概念。
(3)缺少设备检修计划和方案,缺少对机泵的维护保养要求。
(4)企业的现场设备管理水平不高,管道缺少介质流向、标识。
3、部分企业对平台、护栏、斜梯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护栏平台腐蚀严重或未按照GB4053-2009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
4、部分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未建立与生产紧密相关的《润滑管理制度》、《巡检管理制度》、《防腐保温管理制度》、《泄漏点管理制度》、《检维修管理制度》、《防腐蚀管理制度》等制度。
(2)未建立易发生泄漏部位的泄漏检测台账、记录。
5、部分企业重点设备设施防腐管理、防泄漏管理不到位,现场设备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
(1)存在易腐蚀的储罐未制定全面检查周期计划。
(2)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设置单阀,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3)腐蚀性机泵、储罐周边地面未防腐,涉及腐蚀性物料管线阀门未设置防喷溅罩等措施。
(4)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未采用密闭采样器,其残液未采用密闭排入专用收集系统,防火堤有裂缝等。
(5)泵、阀门填料有泄漏。
6、部分企业安全阀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阀的根部阀无铅封或铅封损坏;溶剂罐区储罐安全阀前截止阀未设锁定措施、未设置“禁止关闭”标志。
(2)环氧乙烷计量罐、反应釜安全阀底部未设置爆破片,安全阀出口管道未充氮。
(3)安全阀放空管高度不满足要求。
7、部分企业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存在转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或防护面积不足。
(2)机组润滑未执行“五定”、“三级润滑”管理。
四、电气管理方面
1、企业电工特种作业取证不全,缺少高压电工作业或防爆电气作业。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涉及高压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
2、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电机外壳接地不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的规定。
(2)非金属储罐、循环水冷却塔未设置防雷接地,不符合《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2009)的规定。
(3)涉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跨接不全,车间内部分接地线脱落。
五、仪表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仪表相关记录不健全。主要体现在:
(1)企业无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
(2)储罐液位高、低限报警的逻辑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
(3)未建立回路投用前测试相关记录。
(4)仪表报警和响应处置记录表中报警类别和处置情况填写不具体,如2019年11月610车间多次出现1期HT氮封压力低限报警,处理方式为加强巡检,未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2、部分企业电气仪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自动化仪表管理制度无DCS变更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未提供安全仪表系统评估报告。
(3)虽然建立了仪表巡检记录,但巡检频次不足。
(4)未提供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检修记录表单。
(5)虽然设置了DCS控制系统,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未设置联锁标志警示牌。
(6)自控联锁未设置权限,随意摘除,未办理相应联锁摘除作业票。
(7)重大危险源罐区DCS系统未设置报警值及连锁;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8)现场控制器系统中设置的高低液位报警、高高低低液位联锁进出料切断阀与储罐PID不符。
3、部分企业设置了安全仪表系统,但未提供安全仪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分级记录,未提供SIL等级验证报告。
4、部分企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现场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未对现场报警器进行有效固定。
(2)报警器报警灯锈蚀严重、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报警仪线路故障,信号未连接至气体报警仪控制器。
(4)进入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内的人员未佩戴便携式检测仪。
5、部分企业压力表无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或压力表量程选型不当。主要体现在:
(1)蒸汽缓冲罐、仪表气缓冲罐等未设置压力表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
(2)压力表所标上限低于实际操作压力。
六、消防应急方面
1、部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企业仅提供了公司级的应急指挥系统,未提供成立车间级指挥系统相关材料,缺少车间级指挥人员的职责,应急指挥系统缺失。
(2)企业仅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制定现场处置卡。
(3)企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无《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建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但该制度侧重储备管理,无检查、维护管理相关内容。
2、部分企业应急器材配备不足。主要体现在:
部分岗位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或应急器材数量不足,缺少防爆手电、对讲机、便携式气体报警仪等应急救援器材。
3、部分企业应急器材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应急救援器材现场摆放混乱。
(2)应急器材维护保养不全,缺少部分应急器材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如空气呼吸器应检查气瓶压力。
(3)现场抽查部分操作人员穿戴空气呼吸器,部分职工不能现场熟练进行穿戴,佩戴空气呼吸器未检查面罩气密性,未检查气瓶余压报警。
4、部分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消防管理制度浮于表面,执行不到位。
(1)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不科学,影响应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2)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
(3)消防栓未编号,未采取防冻措施,未就近配置消防水带、扳手。
(4)灭火器、泡沫液未建立更换记录。
(5)冷却水系统未定期检查、喷嘴未建立除锈排渣记录。
(6)消防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7)消防报警室未建立报警处置记录。
(8)未提供工艺装置的消防水幕和储罐的水喷淋冷却系统每年定期检查和试用记录。
七、总图方面
1、部分企业存在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一致的问题,如某企业8-DM工艺原设计位于生产车间2,现位于生产车间1(SR02车间)内,位置发生变化;机修车间现为办公楼,功能发生变化;堆场内建设有氯气库,与原设计专篇总图不一致;总图发生较大变化。
2、部分企业仓库之间间距不足,未按照总图设置防火墙。
3、部分企业存在车间与办公楼之间、储罐与防火堤之间、储罐专用泵与储罐间距以及车间与围墙之间间距不足的问题。
八、特殊作业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危害识别不全、未办理作业票。如某企业动火安全作业证(编号:20190709002)涉及的其它作业用电作业票,未填写票号,位号辨识不全,缺少火灾、灼烫、电焊烟尘等;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危害辨识不全面,缺少火灾、灼烫的内容。
2、部分企业作业票证时间不符,逻辑混乱,动火作业票审批时间晚于动火时间。
3、部分企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
4、部分企业的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抽查的动火作业票时间内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未重新分析;动火作业票缺少安全部门和动火作业监督人签字。
5、部分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标准的规定不符合GB30871的要求,票证中未按规定每2小时进行一次气体分析。抽查的受限空间作业票氧含量检测频率不足,作业时间为8:30-17:30,只在8:30一次,13:30一次。
6、部分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乏作业现场监护。
7、部分企业对作业风险辨识分析不到位,甚至缺少风险辨识分析,安全控制措施缺失。
(来源:各应急管理局网站)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行动重点查这16项内容
01
企业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02
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
03
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04
危险化学品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用,重要参数是否能够远传和连续记录。
05
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存在浮盘落底现象。
06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07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能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08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09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10
危险化学品罐区库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
11
是否存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12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13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14
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15
储罐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16
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来源:合规网
应急管理部督导检查常见问题汇总回顾
1、督导核查组在和邦生物营养剂分公司给该企业消控室打电话无人接,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督导核查组要求地方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全面系统开展设计诊断和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当晚,该企业开会免掉营养剂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2、企业董事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总经理安全职责部分重叠,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某兼任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日常办公地点位于垫江县城,长期不在企业。从企业提供的2021年安全会议签到表看,黄某仅5月参加了一次安全例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导安全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规范化有待加强。
3、“1分钟之内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实际操作中有这个可能性吗?是这样做的吗?危害辨识不明、错误,这是符合规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吗?”核查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及作业前风险分析、审批票据资料时发现,该企业提供的20张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大多数都存在上述问题,甚至一张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就有两三处错误。
4、在山西晋中石油分公司晋中油库,专家随机依照其预案,模拟波纹软管泄漏着火处置程序组织现场演练,发现其预案本身不完善,现场操作与科目设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消防队只出水对罐体进行冷却,没有对起火部位进行处置。在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专家在液氯库现场拉动了应急演练,发现部分工艺处置队队员未穿重型防护服,未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及防毒面具,防护装备佩戴不规范。
5、发现多个内浮顶储罐浮盘反复落底、特殊作业管理失控、未制定操作规程和超品种、超范围储存危化品等问题。督导核查组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并交办地方立案。
6、硫酸二甲酯泵区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装置区和重大危险源罐区已经安装的有毒气体检测器位置及数量都不满足规范要求,经查属于企业自行安装,均未经过正规设计。
7、富驰公司和富博公司虽一墙之隔,但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却共用一套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等,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不合理的。
8、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查阅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发现,企业T206储罐存储介质由甲醇变更为液碱,T207和T212储罐存储介质由乙醇变更为燃料油,但企业员工仅提供了一般变更管理申请表,无法提供设计变更文件。
9、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展工作,督导核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4家,共发现问题隐患42项,其中大庆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就有3项重大隐患,已经交办地方立案,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大庆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非常多!督导核查组发现,该企业问题越查越多。消防专家最后说的“我在这里一刻都不敢多呆了,感觉随时都可能出问题”。专家在现场称:“从现场看,该企业安全管理可谓一塌糊涂,有些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当天,督导核查组在该企业共发现重大隐患3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3项。
10、7月2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在吉林省吉林市进行督导核查。当日,督导核查组抽查了2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隐患36项,其中事故隐患31项、火灾隐患5项,重大事故隐患3项。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一个现象:专家一皱眉,很可能是发现了新问题;只要专家一挠头,企业负责人就紧张得出汗。
11、近日通报湖南一企业动火作业票造假,企业人员:签字人员不可能每次签字的时候都看时间,而且又不是差10分钟就爆炸……
在督导核查湖南吴赣药业期间,督导核查组发现,企业动火作业存在风险辨识和审批管理不到位、审批时间和流程错误等诸多问题。
一张2021年6月17日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上显示,动火方式为电焊切割,安全管理部门、动火审批人签批时间均为8点40分,动火前班长验票时间又变成了8点30分,存在明显的审批逻辑混乱和时间流程错误,且在危险辨识中,缺少最重要的“火灾”风险辨识。
督导核查组专家多次询问原因,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言语急躁,给出的最后解释是,“签字人员不可能每次签字的时候都看时间,而且又不是差10分钟就爆炸……”。
在央视网记者尝试拍摄时,另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突然拿走了资料。而就在专家和记者现场抽查翻阅的20张动火票中,发现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存在问题。
12、应急管理部第一督导核查组突查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时发现,该企业在消防记录单上造假,连续5天白班和夜班都是同一个人签字,面对督导核查组专家的质问,企业负责人承认消防安全记录造假。
督导核查组还发现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有严重缺陷,汽油储罐缺少液位不间断采集记录设施,罐区内柴油管线的改造未经正规设计等重大事故隐患。18日晚,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暂扣了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整改。
附汇总更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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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为什么液氧储罐液位不能超过95
液氧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在生产及使用的时候如果不按照标准或者不注意的话可能有一定的风险性.
(1)采购具有相应设计、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其产品必须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当地压力容器监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
(2)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使用证,否则严禁使用。
(3)液氧储罐、氧气管道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其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安全泄放量,以保证在其最大进汽工况下不超压。对安全阀、压力表、容积表等安全附件要进行定期校验。氧气压力表为专用压力表,不得以其他压力表代替。安全阀必须按规定的形式、型号和规格配备,且灵敏、可靠。
(4)气瓶充装单位应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5)氧气管道的管径、管材、阀门、法兰、敷设、压力试验应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的要求。
(6)在役压力容器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对于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监督使用标准三级的压力容器,必须要在最近一次大修中治理升级;评定为五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决不能再继续使用;停用2年及以上的压力容器,需要重新启用时,要进行再次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7)液氧储罐设置超压、超液位报警。
(8)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10)液氧储罐采取防雷接地,避免遭受雷击引起爆炸。
(11)液氧储罐投入使用前须进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除锈脱脂吹扫干净并在内壁涂好不燃防锈涂料。
(12)液氧储罐不准满罐,最大充装量为几何容积的95%。
(13)严禁液氧储罐的使用压力超过设计压力。
㈣ 储罐高低液位报警的规范要求是什么
1、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
2、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
3、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 的有关规定。
4、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 及以上。
㈤ 石油库储罐高液位报警未联锁如何整改
建议进行技术改造安装无接触式γ料位器(仪),或者γ液位计。实现高位自动遮断开关式运作。或自动测试液位高度。
㈥ 密闭的危险化学品储罐 如何实现液位高位报警
可以在玻璃管液位计上加装电容式传感器阿。如果液体非透明的,甚至加个光电传感器都可以。不能内置,就考虑在原有基础上改造,玻璃管液位计可以准确的将密闭管内的液位显示出来,只要考虑可以检测到玻璃管上的位置就可以了。
磁翻版更简单,检测磁铁的位置不就可以了。
㈦ LNG储罐液位计与压差变送器计算出来的液位老是对应不上,差别还比较大是什么原因呢并且通过液位计测量出
LNG储罐液位计是什么样的液位计?物理原理直读式的?
你说的这个情况可能是温度补偿的问题,差压变送器温度补偿不够,造成测量误差。
如果液位计也是电子式的,那也存在一个温度补偿的问题
另外,你要确认这两个液位计的精度都是多少,如果两个仪器的精度都不高,而且储罐的面积很大的话,那么计算出来的体积相差大也是正常的事。
㈧ 帮我写一篇化工环境应急预案、谢谢你啊 上次你给他们写的我看过、不是很全面!
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零一零年九月
目 录
1 总则
2 基本情况
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5 预防与预警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8 后期处置
9 应急培训与演练
10 奖惩
11 保障措施
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13 预案到实施和生效时间
14 附件
XXX化工有限公司
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发生的环境突发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2)生产过程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尾气泄漏而污染环境的事故。
(3)多雨季节因暴雨而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4)其它环境突发事故。
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和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的突发环境事件不适用本预案。1.4应急预案体系
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有: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相互支持系统;保障供应体系;应急通讯系统;综合救援应急队伍等。
1.5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总经理负责,部门合作。各部门对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管理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个人分级负责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4)依靠科学,快速反应。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基本情况
3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公司生产状况,经评估可能发生以下三种事故:液氯的泄漏、尾气的泄漏、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泄。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有: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公司环境突发事故信息、后勤小组。
4.2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4.2.1指挥机构组成
(1)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组员:
(3)公司环境突发事故信息、后勤小组:
组长:
组员:
4.2.2指挥机构职责
(1)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b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c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任务
a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b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3)信息、后勤小组的主要任务
a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企业内部各级应急预案);
b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c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d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e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f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g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h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i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j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k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宣传材料。
5预防与预警
5.1环境风险源监控
公司对所有管道系统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作和安装,并且由质监部门进行验收。管道为无缝钢管、不锈钢管或钢管;管道连接大多采用焊接,以尽可能减少使用结合法兰,降低泄漏几率;工艺输送泵均采用密封防泄漏驱动泵以免物料泄漏。物料输送管定期进行试压检验。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按照《压力容器设计规范》的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高温和低温设备及管道外部均包绝缘材料;输送甲苯、氯气等的设备和管道均用非燃材料保温。
厂区内较高的建筑物和设备,均设置屋顶避雷装置,高出厂房的金属设备及管道均安装了防雷接地。
生产装置采用了DCS集中控制,设置了集中控制室、工人操作值班室等;与工艺生产设备隔离,操作人员在操作室内对生产过程实行集中检测、显示、联锁、控制和报警,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进行自动调节和自动报警。对反应系统及关键设备的操作温度、操作压力、液位高低等均能自动控制及安全报警并设有联锁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可自动停车。
在界区内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加强了对厂内火灾情况的监控。
在储罐区及生产区内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
在污水接管口设置了采样口,以便于取样监测所排废水中的流量、PH、COD等指标。
5.2预警行动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预警分为四级(对应事件分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预警信息说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则按照应急预案执行。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对象;事故部门基本情况;可能事故的后果预测;可能事故原因初步判断;提出可能事故的处置方法;提出需协助的相关部门;预警部门、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进入预警状态后,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在新闻媒体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险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采取一切可能的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的扩散、蔓延。5.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信息报道与通报
6.1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环境突发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县环保局或者市环保局。6.2上报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紧急情况下,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6.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或境外机构人员在我市设立的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上级外事部门进行通报时,由市政府报告省政府,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台办和外交部启动相应预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应急响应与措施
7.1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部门(车间)为主的原则。按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公司内部(班组、车间、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以及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不同的等级。班组级事故,班组长为现场负责人;车间级事故,车间主任为现场负责人;公司级事故,公司经理为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超出公司内部处理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I级应急响应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7.2应急措施
7.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1)市、县、园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等相关应急工作组迅速到达现场,勘察污染状况、人员伤亡等情况,分析污染趋势、事件类型,作出是否需要疏散人群、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和预警分级判断,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2)查找污染原因和污染源,严密监控污染事态; (3)提出切断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范围继续扩大; (4)应急力量不足时,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其他力量支援; (5)追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初步拟定污染清除和环境恢复方案等。
7.2.2环境突发事故的处理程序
(1)迅速报告
发生环境突发事故的部门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2)快速出动
公司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确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信息后勤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各小组应将现场处理和调查等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以便于及时掌握事故动态,争取正确的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6)事故处理
根据公司的状况,可能发生以下三种事故:液氯的泄漏、尾气的泄漏、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泄。
①液氯泄漏的处置
a氯气属于2.3类危险化学物品,剧毒。因此,应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漏和设备隐患,保证氯气的安全使用。如果发生氯气泄漏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b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及时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护面具。
c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等,降低氯气污染程度。
d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处于氯气的气态空间。
e易熔塞处泄漏时,应使用竹签、木塞做堵塞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使用内衬橡胶垫中的铁箍箍紧。如上述措施不能有效的控制泄漏,则可将钢瓶直接铲入石灰池中,进行中和。
f凡泄漏的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家。
g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和进行动火作业。
h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瓶车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②尾气泄漏的处置
尾气中主要是由HCL气体和少量氯气组成,因此一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使得尾气不能正常吸收处理时,应使用碱水或清水对泄漏部位进行喷淋,尽可能减少尾气向空气中扩散,同时,视风力和风向,可采取强制鼓风以降低事故现场的尾气浓度。
③因暴雨可能造成的污水外漏事故处置
公司实行清污分流方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集中通往污水处理站的集水池,生活污水及雨水等集中通往调节池,经处理后排放。
暴雨时由于雨水量突然加大,无法进入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经处理后排放。此前应关闭通往调节池的通道,让大量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直接排放,避免因大量雨水造成原水收集池漫溢而产生污水外泄。
排放的雨水中如有工艺废水,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进行监测,超标排放应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
(7)事故档案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置、对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处理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形成事故档案存档备案,并根据需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7.2.3安全防护和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呼吸道防护、防毒面具、防尘面具、防化服等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确保人身安全。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a安全保卫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维护现场程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进入受污染区域,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医疗救护 当污染引起人员中毒时,医疗救治组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事发地协调指导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为及时抢救中毒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5)饮用水安全保障 当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影响到饮用水供应时,后期保障组迅速组织力量协助当地政府紧急启用备用水源,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控。备用水源不足时,立即组织调水,确保饮用水供应。 (6)食品安全保障 当农产品、初级水产品、禽畜受到污染时,后期保障组立即组织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加强监测、监控,严格控制受污染食品进入流通领域,防止发生误食受污染食品引起中毒事件;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急需食品、物资的供应工作。
7.3应急监测
公司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7.4应急终止
7.4.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7.4.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公司责任部门提出、公司环境应急小组报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7.5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净化;
(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3)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4)向上级部门移交相关事项:事故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应急过程评价。8后期处理
8.1善后处理
公司协助政府,按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科学评估受灾范围,提出补偿措施,组织落实消除污染和生态恢复工作。8.2保险 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9应急培训和演练
9.1培训
公司加强了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的普及,增强了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了的防范能力。
公司加强了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公司定期组织了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了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了实战能力。9.2演练
公司每年举行一次环境突发事件演习,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筹划,负责做好演习人员演练前的培训工作,备齐应急物资,确保演习取得实效。
10奖惩
公司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依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部门或上级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中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11保障措施
11.1经费及其他保障
公司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由公司《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应急保障预案》纳入年度预算,并予以执行。11.2应急物质装备保障
公司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了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了应急处置、快速机动监测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各级应急相关部门(车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
11.3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组织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小组、信息和后勤小组,责任到人、岗位明确,保障了应急处理能力。
11.4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各级应急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应急联络畅通。
12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内审,同时报园区主管部门,经审批合格、备案后发布。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安全环保部负责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公司总经理内审,同时报园区主管部门,经审批合格、备案后发布。
13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送发各部门。
XX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部
2010.9.20
㈨ 液氨储罐液位计液位显示为什么不稳定
如果是外贴式液位计,液氨储罐液位计液位显示不稳定可能的原因是安装位置不合理液面波动大,解决办法是重新安装调试,更换位置后再次安装调试,找西安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外贴式液位计,感觉可以问一下。
㈩ 储罐液位计选型的储罐液位一般原则
1、原油、重质油储罐液位测量宜采用非接触式(雷达式、超声波式);轻质油、[wiki]化工[/wiki]原料产品(非[wiki]腐蚀[/wiki]性)储罐液位测量,宜采用非接触式或接触式(浮子式、差压式)。
2、储罐就地液位指示,宜选用磁性浮子液位计、浮球液位计,也可选用直读式彩色玻璃板液位计。
3、拱顶罐、浮顶罐液位测量,宜选用重锤式钢带液位计、恒力盘簧式钢带液位计或光导式液位计。
4、内浮顶罐、外浮顶罐、有压罐、带有搅拌机或有旋流的储罐液位测量,应选用有导向管安装方式的伺服式液位计。
5、大型拱顶罐、球形罐的原油、成品油、沥青、乙烯、丙烯、液化[wiki]石油[/wiki]气、液化天然气及其它介质液位的测量,可选用雷达式液位计。
6、常压罐、压力罐、拱顶罐、浮顶罐的液体质量、密度、体积、液位等测量,可选用静压式储罐液位计,但高粘度液位测量不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