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上借的高利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1、高利贷是指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对于超出的部分,贷款者不需要偿还,法律是不支付的。2、对未超出36%的利息,贷款者要偿还,这部分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3、如果贷款者对合法部分利息和本金不偿还的,就会构成贷款违约,网贷平台是可以起诉贷款人的。4、如果贷款人无力一次性清偿贷款的,可以与网络贷款平台协商分期清偿合法的贷款和利息。5、如果贷款人有能力向其他人取得贷款的,建议先清偿网络贷款,然后再慢慢清偿向其他人借的款,这样可以减少利息的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Ⅱ 在网上贷的高利贷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高利不还的后果如下:1、网贷平台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的,网贷逾期就会影响到征信,对于以后贷款买房、买车等都有所影响。2、要承担高额逾期费用。3、网贷机构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如果判决还款后仍不执行的,还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Ⅲ 网上借高利贷不还会怎样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贷款行为,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借款人是可以不偿还的,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借款要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Ⅳ 网上那种高利息的小额贷款不还会怎样,会上银行征信吗
借高利息小额贷款不还的后果
1、影响个人信用:一些小额贷款产品是会上征信的,如果一直欠钱不还,那么不良记录将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保留5年,之后会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业务与日常生活。
2、增加个人负债:小额贷款的利息本身就偏高,如果逾期还款,还将收取高额罚息与违约金。这样需要还款的金额就会越来越多,最终无力偿还。
3、变成网络黑名单:不上征信的网贷会将贷款人的逾期记录上传到网络征信上,网络征信除了与大数据对接,还与一些知名征信机构如芝麻信用、小白信用有合作,一旦上了网络黑名单,那么将很难再申请网贷产品。
4、遭遇暴力催收:小额贷款的催收主要有短信催收、电话催收、爆通讯录等手段,除了影响到借款人的日常生活还会对身边的亲朋好友造成影响。
5、有被起诉的风险:当所欠金额过大时,还有被起诉的风险。一旦被起诉以后,法院会强制要求借款人进行还款,否则就会冻结名下财产用于还款。
(4)网上高利息贷款不还会怎样扩展阅读:
个人小额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个人小额贷款能贷多少钱依据个人的还款能力、个人的信用情况,银行的贷款评估等因素确定,是没有具体标准的。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四)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贷款人与借款人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借款人事先约定,贷款人可参与借款人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落实有效担保以及还本付息事宜。
贷款人应当根据贷款距离到期所剩余的期限和金额,按年对其进行统计,并对应负债期限对敞口和流动性进行管理。
Ⅳ 高利息网络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高利息网络贷款不还会有以下后果,比如说按天收取罚息、遭遇电话催收、逾期记录上网络征信等。高利息的网络贷款,本身利息就偏高,如果再加上罚息,会很大程度上增加贷款人的还款压力。而电话催收则是会影响贷款人或其填写的联系人的日常生活。
如果利息超过24%,逾期记录有可能不上人行征信。但对于网络征信来说,本身就是共享大数据的信息,所以即使高利贷的网络贷款也会上网络数据库。
Ⅵ 高利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高利贷不还会影响信誉,严重的话还会走法律程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利息=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这是通用的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比如月利4分的高利贷,借款金额10万元,1个月利息则为100000*4%*1=4000元。
(6)网上高利息贷款不还会怎样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