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准生证网上申请过了怎样领证
准生证申请可任意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盖章确认,有工作单位的给工作单位确认。登记填写完成之后,携带办理材料到计生委窗口提交材料,等待审核。资料确认属实无误的,一般都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下来。准生证办理准备的证件具体如下:
1、夫妻二人要带上夫妻二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照片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去计生部门,还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上有夫妻二人的那一页的复印件;
2、已经有一个子女的,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再要二胎条件;
3、带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
4、夫妻二人有工作单位,要填写再生育申请表,交单位加具意见盖章,再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审核加意见;
5、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交由申请方给予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准生证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贰’ 网上申请准生证通过了怎样拿证
一般网上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这三样东西到居委会先进行登记填表。然后登陆当地的网上办事厅,点击申请【二孩生育登记】,根据要求填写。网上登记后,再将表格送至居委会。7个工作日后,可上网查询办理进程,办理成功后,到居委会领取即可。
准生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