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信人有什麼影響和後果
失信人的影響,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失信人的後果,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㈡ 失信人有什麼影響和後果
進入了失信執行人名單,對一個人會產生很多負面影響。首先,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銀行卡會被凍結;其次,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乘坐交通工具非常不便;第三,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無法成為企業高管;第四,進入失信名單,不能夠貸款;最後,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會影響下一代。
首先,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銀行卡會被凍結。一般而言,在有債務糾紛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就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一旦別列入了失信執行人名單,儲蓄卡、信用卡都會被凍結,無法使用。無法使用銀行卡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生活與工作的不便!例如,現在多數正規企業都通過銀行卡發工資。一旦銀行卡被凍結,也就意味著無法找到一份正規工作,只能夠打零工生活。
其次,乘坐交通工具非常不便。法律已經明確規定,進入了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只允許乘坐動車2等座以下的座位。這就意味著,無法乘坐高鐵與飛機。現如今的社會,無法乘坐高鐵與飛機,對一個人的影響非常大。此外,進入了失信執行名單也就等於不能夠出國。
第三,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不能夠成為企業高管。關於這一點,法律也作出了規定,失信執行人不能夠成為企業法人、高管等等。也就是說,進入了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只能夠給別人打工,不能夠創業。不過,前文已經提到了,即使是給人別人打工,銀行卡都被凍結了,還能夠找到好工作嗎?
第四,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對於被銀行關上了大門。現代社會,不論是買房,還是購車,多數人都需要貸款。但是一旦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就等於被銀行關上了大門,不能夠申請任何貸款。即使能夠申請貸款買房,失信執行人的固定資產也會被凍結!
第五,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很可能會對下一代產生不良影響。根據法律的規定,失信執行人的子女不能夠進入高等私立學校。不過,很多地區都有對失信執行人子女的特別規定。例如,有些地區在公務員考試、參軍入伍的政審中,會對失信執行人的子女開啟紅燈!所以,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不僅僅會影響本人,更會害了下一代。
除了以上這些影響以外,進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不能夠進行很多高消費行為。更重要的是,一旦失信執行人違反了,甚至面臨刑事處罰。所以,奉勸有債務糾紛的朋友們,千萬不要因小失大,拒不履行法院判決。
㈢ 失信被執行人一直不還款會怎麼樣
失信人永遠不還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拒不還款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還需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下對於不還錢的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的原因和後果來進行認定的。(一)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借款。在向欠款人討債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失信被執行人歸還借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判決勝訴後,如果債務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歸還借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及時掌握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防止逃避債務。(四)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執行第三人財產。如果債務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卻怠於行權,這時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申請代位執行第三人財產。(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住宿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國家一級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費住宿場所;限制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法律依據:《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㈣ 失信了以後會造成什麼後果
失信人找工作、就業會收到很大影響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布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卧、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採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要注意什麼
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要注意以下幾點:
1、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由執行法院錄入和審核。如有關當事人對相關信息內容有異議,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向執行法院書面申請更正。
2、本網站提供的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如有爭議,以執行法院有關法律文書為准。因使用本網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3、查詢人必須依法使用查詢信息,不得用於非法目的和不正當用途。非法使用本網站信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本網站信息查詢免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本網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5、本網站屬於政府網站,未經許可,任何商業性網站不得建立與本網站及其內容的鏈接,不得建立本網站的鏡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鏡像),不得拷貝、復制或傳播本網站信息。
6、如對該查詢內容有異議,請與執行法院聯系。
㈤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期限滿五年後,如果仍不履行的怎麼辦
如果失信人員滿五年仍然不履行判決就會一直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不履行永遠都是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是失信被執行人還是盡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關判決避免失信,然後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復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會信任的機會。
法律分析
失信被執行人一天不履行就一天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如果失信人員滿五年仍然不履行判決就會一直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作為失信被執行人還是盡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關判決避免失信,然後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復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會信任的機會。想要撤銷黑名單只能是履行判決書還清欠款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㈥ 失信被執行人會影響多久
法律分析:1、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一般情況下,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中,經過兩年就會刪除信息。但如果暴力抗拒或多次失信的,可能會延長到3-5年。
3、如果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也可以提前從名單中刪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㈦ 失信人員有什麼影響和後果
失信人的不良影響和後果主要如下:
1.名下資產被扣押、拍賣。
2.禁止高消費(像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等高級場所都不行),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3.無法去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和信用卡。
4.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不能做飛機,不能買列車軟卧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不可以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無法購買代步私家車,名下車輛上不了高速。
6.子女無法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公立學校還是可以正常入學的)。
7.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步芝麻信用。
8.最高會判刑7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㈧ 失信被執行人什麼後果
失信被執行人後果如下:
1、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限制其貸款、融資等金融活動,降低信用卡額度;
2、工商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級,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評比資格;
3、被執行人為國家機關或者公務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特殊主體的,在評優選先、晉職晉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榮譽稱號,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4、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鐵路部門不向其出售火車票,民航部門不向其出售機票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㈨ 失信人員滿五年不執行會有什麼後果
失信人員滿五年不執行的後果為,一直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會被限制高消費,不得乘坐飛機、高鐵等,其子女不得上私立學校等,如果出現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等情形的,被執行人的信息可以被刪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㈩ 失信人滿5年了會解除嗎
失信人滿5年了不會解除。法律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因此,失信人已結案的,並不是五年自動解除,必須是在失信人自覺履行完執行義務之後,由法院刪除失信信息,否則一直不會消除。
失信人員有什麼限制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