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年假是入職滿一年還是從第二年一月一日算
法律主觀:入職一年,當年沒有享有年休假,從第二年才開始享有年休假。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必須確保職工能夠享受年休假,且職工在年休假期間應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根據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享有5天年休假;
- 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享有10天年休假;
- 累計工作已滿20年及以上的職工,享有15天年休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客觀:《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必須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且職工在年休假期間應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根據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享有5天年休假;
- 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享有10天年休假;
- 累計工作已滿20年及以上的職工,享有15天年休假。
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