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溺水後遺症
溺水後遺症主要包括因缺氧和缺血導致的全身重要臟器功能衰竭。具體來說:
淡水淹溺後遺症:
- 心搏驟停:由於高鉀血症所致,進一步加重機體缺氧、缺血。
- 全身重要臟器功能衰竭:包括心、腦、肝、腎等功能可能受到嚴重影響。
- 注意:如果患者呼吸、心跳未停止,經過及時治療,很少會留下後遺症。
海水淹溺後遺症:
- 急性肺水腫:由於海水對呼吸道和肺泡的化學刺激作用,導致肺泡上皮細胞和毛細血管內皮細胞受損。
- 嚴重低氧血症:直接影響機體的氧氣供應。
- 心臟驟停:鈣鎂離子可能引起心臟驟停。
- 全身重要臟器損害:同樣由於嚴重缺氧和低氧血症,心臟、大腦等重要器官可能受到損害。
- 注意:溺水後患者若清醒且循環呼吸正常,經過醫院治療,後遺症不會太明顯。
總結:溺水後是否留下後遺症,主要取決於溺水後的救治情況和患者自身的身體狀況。及時有效的救治可以大大降低後遺症的風險。因此,在溺水事件發生後,應迅速進行救援並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