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稅盤點擊上報匯總後,未進行網上申報報稅,就遠程清卡了,怎麼辦還能正常在網上進行報稅嗎
上報匯總就是抄稅,去國稅2.0報稅後,系統會自動清卡。
如果鎖死日期已經是下一個月了,就說明當月的抄報稅清卡已經完成,正常開票即可。現在系統會在月初進入開票系統的時候自動判定是否符合自動抄報稅清卡條件的,如果符合會自動抄報稅清卡。
納稅申報是企業按照相關稅法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行為,是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但不少企業因無業務無收入,應納稅額為零,沒有達到繳納稅款的標准等,認為納稅申報實屬沒有必要的行為。
不管企業是否有收益,納稅申報都要辦理。企業在納稅申報期內沒有發生應稅收入,同時也沒有應納稅額的情況,可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零申報,並註明企業當期無應稅事項。
(1)報稅後自動清卡會怎樣擴展閱讀: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㈡ 已報稅忘了清卡會罰款嗎
已報稅忘了清卡不會罰款。
忘記抄稅是不能申報的,申報時有提醒申報完畢成功後,忘記清卡可以攜帶金稅盤到辦稅大廳清卡,沒有罰款。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百分之五十為中央財政收入,百分之五十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增值稅申報流程:
1、抄報稅,一般納稅人在征期內可以通過登陸增值稅稅控系統進行網上抄報或者攜芾稅控盤或金稅盤到辦稅廳抄報;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認證,一般納稅人可以使用抵扣聯信息採集系統進行網上發票認證操作或者攜帶增值稅專票到辦稅廳辦理;
3、納稅申報,一般納稅人登陸網上申報軟體進行網上申報,成功後可通過稅庫銀聯網扣繳稅款,若申報失敗,需根據提示失敗原因來修改申報數據,然後再次提交申報;
4、清卡或反寫,申報成功後,納稅人需要再次登錄稅控系統進行清卡或反寫提醒大家要及時查詢截止日期,確認是否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㈢ 月底抄報稅和清卡是怎麼操作,清卡必須每月都要做嗎
先在單位開票系統里抄稅,然後申報納稅,再最後比對清卡。
報稅完畢後,到稅局櫃台或自助報稅機上比對相符後,可以清卡。一般是在規定的申報期內(1-15日)清卡,清卡也代表這你本次申報納稅的操作徹底完成了。
清卡是將申報納稅單位抄入ic卡中的納稅數據清除掉,類似一個月結的作用,說明申報單位上月已經完成申報,可以抄入下期納稅資料了。過了抄稅期金稅卡會自動鎖死,不能斷續開票。
㈣ 15號報稅之後忘記清卡,18號插上金稅盤顯示自動清卡成功,那還需要去國稅局清卡嗎要交罰金什麼的嗎
不用交罰金。
清卡的操作相當於將金稅卡解鎖,可以在下個月繼續使用。
只要是進行了遠程抄報稅,並且查詢狀態為報稅成功的,可以不用再去稅務局抄稅。或者只是去送紙質的報表,不用再進行抄稅工作。
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國稅網上申報了以後,才能進行報稅、清卡操作,否則不成功。
稅務拷貝和卡清關程序
1、復制本單位機器上的稅費:將自己機器上的相關稅費信息復制到稅務局的金盤上;
2、發送報告;
3、向稅務局提交納稅申報單。
(4)報稅後自動清卡會怎樣擴展閱讀:
卡清卡流程(以今年1月份為例):
1、開始金稅卡在自己的計費系統里抄稅
2、15日之前,在電子備案系統中填寫《納稅申報表》,報國稅局審批
3、攜帶所有金稅卡到國稅大廳相關窗口辦理稅單復印,只需將金稅卡放在線上,即可記住您企業的稅號。
4、待卡信息與報關單核對一致後,轉賬,列印報關單,報送國稅局。
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是季度報稅,但還需要在每個月初復制報稅和卡清關。最新版(V2.0.10.150426)發票系統已經實現了在網路狀態下的自動報稅、自動卡清關功能,只要每月檢查狀態查詢即可。
新發票系統升級後,仍需在當月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稅務申報及卡清關,否則無法開具發票,逾期將受到處罰。所以請記得檢查貨物是否申報完稅,並及時成功清卡。
㈤ 報稅完成後必須要立即清卡嗎
清卡的操作相當於將金稅卡解鎖,可以在下個月繼續使用。
只要是進行了遠程抄報稅,並且查詢狀態為報稅成功的,可以不用再去稅務局抄稅。或者只是去送紙質的報表,不用再進行抄稅工作。
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國稅網上申報了以後,才能進行報稅、清卡操作,否則不成功。
報稅抄稅及清卡流程
1)在本單位機子上抄稅:就是把你自己機子上的相關稅務信息抄到稅務局的金稅盤上;
2)發送報表;
3)到稅務局報稅
(5)報稅後自動清卡會怎樣擴展閱讀
清卡,具體流程(以今年1月為例):
1,月初金稅卡在自家開票系統抄稅
2,15號之前在電子申報系統填好申報表,發送至國稅局審核通過
3,帶上所有金稅卡到國稅大廳相關窗口辦理抄報稅,只帶卡就行了,要記住你企業的稅號。
4,卡里信息和申報表比對一致後,劃款,列印申報表報送國稅局。
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按季進行納稅申報,但也需要每月月初進行抄報稅及清卡。最新版本(V2.0.10.150426)開票系統已經實現在聯網狀態下的自動報稅、自動清卡功能,每月只要檢查一下狀態查詢就可以了。
新版開票系統升級以後,報稅和清卡依然必須在每月報稅期內完成,否則無法開票,逾期將會受到處罰。所以請大家一定要記得及時檢查是否報稅、清卡成功。
㈥ 15號報稅之後忘記清卡,18號插上金稅盤顯示自動清卡成功,那還需要去國稅局清卡嗎要交罰金嗎
沒有罰款,以後申報後,還是要關注一下開票軟體是否已做好抄報稅。
能開票就不用去稅局大廳做清卡。
㈦ 報稅清卡的問題~急!
沒事,只要稅務局已經成功接受你的開票數據就完成報稅事項了,稅務自助機完成報稅後會自動清卡的,從狀態看你的抄報正常。而『遠程抄報歷史信息』反映的不包含稅端抄報信息,不用去管他,放心吧。
㈧ 沒有報稅先清卡了有影響嗎
沒有報稅先清卡是沒有影響的,如果被稅局鎖死,可以把當月的納稅主表和認證結果列印出來,到國稅局清卡,這個是不會罰款的。清卡的操作相當於將金稅卡解鎖,可以在下個月繼續使用,只要是進行了遠程抄報稅,並且查詢狀態為報稅成功的,可以不用再去稅務局抄稅.或者只是去送紙質的報表,不用再進行抄稅工作。
一、清卡具體流程:
1、月初金稅卡在自家開票系統抄稅.
2、15號之前在電子申報系統填好申報表,發送至國稅局審核通過.
3、帶上所有金稅卡到國稅大廳相關窗口辦理抄報稅,只帶卡就行了,要記住你企業的稅號.
4、卡里信息和申報表比對一致後,劃款,列印申報表報送國稅局.
清卡的操作相當於將金稅卡解鎖,可以在下個月繼續使用.
只要是進行了遠程抄報稅,並且查詢狀態為報稅成功的,可以不用再去稅務局抄稅.或者只是去送紙質的報表,不用再進行抄稅工作.
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國稅網上申報了以後,才能進行報稅、清卡操作,否則不成功.
報稅抄稅及清卡流程
1)在本單位機子上抄稅:就是把你自己機子上的相關稅務信息抄到稅務局的金稅盤上;
2)發送報表;
3)到稅務局報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何在網上申報
1、認證
認證方法有三種:
一是:辦稅服務廳的自助終端機或是前台認證.
二是:通過網上認證系統進行手工認證.例如在廣東企業電子申報管理系統(也叫申報系統)、辦稅助手等軟體.
三是:納稅信用等級被評為A、B、C、M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也叫勾選平台)進行認證.
2、抄稅
使用稅控設備開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申報前必須先進行抄稅.
1)網路正常的情況下,當月首次登陸開票軟體,系統會自動進行上報匯總
2)如果無法自動抄稅,可手工操作抄報.
3、申報
自2018年起,企業電子申報管理系統已實現"一鍵申報"功能,實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銷項數據自動獲取和報表自動生成.
㈨ 國稅每月報稅後是否自動清卡
一般的國稅稅控設備報稅後都會自動清卡,偶爾有不自動清卡的,可以手動遠程清卡。
㈩ 報稅後忘清卡了怎麼辦
如果被稅局鎖死,可以把當月的納稅主表和認證結果列印出來,到國稅局清卡,這個是不會罰款的。
清卡具體流程:
1、月初金稅卡在自家開票系統抄稅。
2、15號之前在電子申報系統填好申報表,發送至國稅局審核通過。
3、帶上所有金稅卡到國稅大廳相關窗口辦理抄報稅,只帶卡就行了,要記住你企業的稅號。
4、卡里信息和申報表比對一致後,劃款,列印申報表報送國稅局。
(10)報稅後自動清卡會怎樣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
(1)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並將其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4)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