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疾病需要請三個月以上病假
什麼病假可以請三個月?
以下是各類需要長時間休病假的疾病。一般來說,骨科疾病都需要休假3個月以上,部分內科、神經科、產科疾病也需要休假三個月。
當然,具體的休假天數應遵醫囑:
1.慢性活動性肝炎:治療病情穩定後再休病假2-3月。
2.心肌梗塞:出院後休病假3-6個月;
3.風濕性**病:伴風濕活動者,休病假1-3月。
4.急性心肌炎:出院後休病假1-3月。
5.急性腦血管意外及中樞神經系感染:病情穩定後,休病假1-3個月;
6.癲癇:持續狀態,全休,症狀控制後,全休1周;發作頻繁(每月5次以上)全休,症狀控制後,全休2-3月;大發作後,一般全休3-7天;
7.肺結核病:臨床痊癒後休病假1-3月。
8.乳癌:行根治手術,休病假6個月;
9.肝硬化脾功能亢進:根據肝功能、血象而定,原則上休病假3個月。
10.分流手術:休病假3個月。
11.小腸部分切除術:休病假1月;大部分切除,休病假3個月。
12.腎切除手術後:休病假3個月。
13.膀胱部分切除:休病假3個月;
14.膀胱全切除:休病假1年。
15.前列腺摘除術:休病假3個月;
16.四肢長骨、脊柱椎體骨折:出院時最長休病假3個月,以後門診每月一次,可達8個月。8個月時復查X片,若骨折未癒合可繼續休病假,骨折線消失後停止給假。
17.掌、指、跖、趾及橈骨遠端骨折:每月一次,休病假最長共3個月,3個月後復查X片,若骨折未癒合方可繼續休病假。
18.股骨頸、股骨頭骨折:一般休病假共1年,1年後骨折未愈或股骨頭壞死可再休病假6個月,此後應採取相應治療手段。
19.骨盆骨折:輕者休2~3個月,嚴重者可休6個月(包括髖臼骨折),此後需復查X片,若骨折未癒合方可繼續休病假。
20.四肢肌腱損傷:休病假及功能鍛煉共3個月,此後如需再次手術可再休2個月。
21.膝關節交叉韌帶重建後:休病假及功能鍛煉共9個月。
22.四肢神經損傷:早期修復、觀察最長可達9個月。6個月時可考慮松解術。9個月無恢復者可行功能重建術,術後休病假鍛煉3個月。
23.脊柱結核攝片有骨質破壞者:休病假3-6月。
24.脊柱結核復查後如病情已穩定:血沉恢復正常,繼續半休3月,以後逐步恢復正常。
25.視網膜剝離術:出院後休病假2-3個月。
26.眼球摘出、眼內容剜出術:出院後休病假2周。
27.上頜骨全切除術:休病假3個月。
28.喉手術:喉裂開術休病假2-4周,全喉切除,休病假3個月。
29.急性頜骨骨折:單純性,休病假2-4周。復雜性,休病假1-3個月。
30.癌瘤手術:休病假1-6個月。
31.子宮切除術:次全切休病假2個月;全切除或陰道內切除休病假3個月。
32.子宮次廣泛切除術:休病假3.5月。
33.廣泛性子宮切除術:休病假4個月。
34.廣泛性外陰切除術:休病假4個月。
35.正常分娩:產假90天。
36.助產(側切、頭吸、產鉗、臀牽引):產假97天。
37.剖宮產:產假105天。
38.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二胞胎休病假105天,三胞胎休病假120天。
39.先兆子癇:住院治療治癒後休病假至分娩。
40.人工流產:3個月以內(包括同時上環),休病假20-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產假50天(包括水囊引產、剖腹取胎),滿7個月以上早產,給產假90天。
休3個月病假工資怎麼算?
休三個月病假,病假工資可以按照全月病假來計算。
以下是計算公式:
非定額人員病假工資計算:月工資的=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基本工資×30%
定額人員病假工資計算:當月所得工資=1000–應扣病假工資=1000–(1000×70%)×應扣工資基數+1000×3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算出來病假工資低於本地最低工資的80%,那麼則按照最低工資的80%發放。
❷ 三個月以上長期請假理由
三個月以上的長期請假理由依據是請病假。
三個月以上的長期請假請病假肯定要去醫院請醫生開證明。請病假,一般單位都會要求提供二級醫院以上的病假單。我們需要請病假的真正理由就是只能夠建立在身體不舒服的基礎上。
享受醫療期,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有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根據人社部制定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文件,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是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決定的。
醫療期的相關要求規定如下:
1、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2、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3、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❸ 公務員請長期病假技巧
1、電話留言或者發送電子郵件。
只要有可能,呼叫老闆的語音留言信箱或發電子郵件給他,而不要直接跟他說。這避免了老闆刨根問底,令自己尷尬。
2、發簡訊要簡短扼要。
有時感到需要詳細說明為什麼不能來,包括說明特定疾病。這是沒有必要,沒有人真的想知道這么詳細。只需提及一些症狀,需要好好休息。如果去看醫生詢問病情,向上司提及。
3、當決定留在家中盡快請假。
在上班之前,越早請假就越好。這樣,老闆可以找其它人替你(如果工作需要一定水平的人),並會欣賞做事懂交代,及時通知。
影響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情況絕對不會影響公務員的飯碗,但是按照規定在福利待遇上或多或少會受一定影響。
1、休假影響。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年假實施意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五種情形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其中一種情形就包括請病假。比如工作滿1年不足10年的,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超過4個月以上,均不得休年假。
2、待遇影響。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規定,長期請病假工資待遇是會受到影響的。一般來說,請病假在超過兩個月內,日常工資不受影響,年度績效要按規定減扣,減扣辦法依據時間標准執行。
請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開始按照工作年限標准減發工資,比如工作不滿十年的,發90%工資,超過十年的,工資照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不滿十年發70%,滿十年以上的,發80%,其他績效待遇參照標准核發。
3、評優評先待遇。公務員如果請病假時間太長,比如超過一個月或兩個月以上,除非後來有重大貢獻,否則一般不會納入當年單位評優評先序列,在晉升等方面或多或少會受到一定影響。
❹ 請三個月病假的技巧
傷筋動骨一百天,你請這么長病假怕是大問題了,如果說沒有,就別想著糊弄別人
❺ 請六個月病假的技巧
請假時間長短根據病情來決定,一般的開三天左右,嚴重的可以開一周到二周
❻ 請長期病假的技巧
在正規單位沒有小技巧。在我國關請長期病假必須有國家醫療單位出具的診斷證明(及相關病歷材料等)和病假條。
為了嚴格病假管理制度,企業往往會對出具病假條的醫療單位資質作出一些特殊要求。有些企業為了遏制「小病大養、無病裝病」的現象,還實行了定點醫院制度,要求員工必須在指定醫院就診,否則不予批准病假。
也就是說這個診斷證明必須是:職工在本地與本單位建立醫療保險結算關系的醫療機構就診後出具。跟本單位沒有結算關系的或者外地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是不可以的。
當然,為了嚴格病假管理,企業也可以將定點醫院治療制度改為指定醫院復查制度,對長期請病假、反復請病假或認為病假可疑的,可以安排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
長期病假可以休假時間
按現行規定,不同的工齡可以享受的病假時間長短不一樣的,相關法律依據如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❼ 公務員請長期病假技巧是什麼
可以的,公務員辦理病休,需要向所在的主管部門申請。並提供醫院給的診療報告。經查屬實後,上級安排新人處理病休公務員的工作。
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問題,有利於病休人員早日恢復健康,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二、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7)休病假3個月怎樣打發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九條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領導職務、職級、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❽ 最新勞動法有沒有規定連續病休在3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如何發放工資
這不是最新的勞動法規定的。
醫療期內該發多少工資,一般由當地的工資支付條例來規定,當然啦,也可以在當地規定標准之上,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比如廣東省的,就是醫療期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那麼享受醫療期工資的醫療期該多長呢?這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具體有規定,五年以下工齡,都是3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過後,如果還是不能工作,用人單位都可以解除合同了(不是發不發工資的問題了)。單位即使不解除合同,只要沒有出勤,就可以不用再支付工資。
❾ 法定病假期超過三個月怎麼處理
醫療期滿後如果不能繼續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新工作,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9)休病假3個月怎樣打發時間擴展閱讀:
病假的相關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時,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
該規章對醫療期的期限作了具體規定。1951年政務院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3年原勞動部發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1995年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對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支付問題作了規定。
具體內容有:
(1)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❿ 勞動法病假工資全休三個月應該怎麼開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准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系數:
1)病假工資的系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系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系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