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鹽酸在安全使用中存在的危險點及控制措施有哪些
一、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的基本出發點是採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其意外釋放。常用的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有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等。
消除危險源
消除系統中的危險源可以從根本上防止事故發生。但是,系統安全的一個重要觀點是,人們不可能徹底消除所有的危險源,人們只能有選擇地消除幾種特定的危險源。一般來說,當某種危險源的危險性較高時,應該首先考慮能否採取措施消除它。
可以通過選擇恰當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合理的設計、結構形式或合適的原材料來徹底消除某種危險源。例如:
① 用壓氣或液壓系統代替電力系統,防止發生電氣事故;
② 用液壓系統代替壓氣系統,避免壓力容器、管路破裂造成沖擊波;
③ 用不燃性材料代替可燃性材料,防止發生火災。
應該注意,有時採取措施消除了某種危險源,卻又可能帶來新的危險源。例如,用壓氣系統代替電力系統可以防止電氣事故,但是壓氣系統卻可能發生物理爆炸事故。
2. 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
受實際技術、經濟條件的限制,有些危險源不能被徹底根除,這時應該設法限制它們擁有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降低其危險性。
(1) 減少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例如:
① 必須使用電力時,採用低電壓防止觸電;
② 限制可燃性氣體濃度,使其不達到爆炸極限;
③ 控制化學反應速度,防止產生過多的熱或過高的壓力。
(2) 防止能量蓄積。能量蓄積會使危險源擁有的能量增加,從而增加發生事故和造成損失的危險性。採取措施防止能量蓄積,可以避免能量意外的突然釋放。例如:
① 利用金屬噴層或導電塗層防止靜電蓄積;
② 控制工藝參數,如溫度、壓力、流量等。
(3) 安全地釋放能量。在可能發生能量蓄積或能量意外釋放的場合,人為地開辟能量泄放渠道,安全地釋放能量。例如:
① 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破裂片等,防止容器內部能量蓄積;
② 在有爆炸危險的建築物上設置泄壓窗,防止爆炸摧毀建築物;
③ 電氣系統設置接地保護;
④ 設施、建築物安裝避雷保護裝置。
3. 隔離
隔離是一種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既可用於防止事故發生,也可用於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
預防事故發生的隔離措施有分離和屏蔽兩種。前者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的分離,防止一旦相遇則可能產生或釋放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物質相遇;後者是指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約束能量或危險物質。一般說來,屏蔽較分離更可靠,因而得到廣泛應用。
隔離措施的主要作用如下:
(1) 把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防止產生新的能量或危險物質。例如把燃燒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種要素與其餘的要素分開,防止發生火災。
(2) 局限、約束能量或危險物質在某一范圍,防止其意外釋放。例如在帶電體外部加上絕緣物,防止漏電。
(3) 防止人員接觸危險源。通常把這些措施稱為安全防護裝置。例如利用防護罩、防護柵等把設備的轉動部件、高溫熱源或危險區域屏蔽起來。
4. 故障——安全設計
在系統、設備的一部分發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也能保證安全的安全技術措施稱為故障——安全設計 。一般來說,通過精心地技術設計,使得系統、設備發生故障時處於低能量狀態,防止能量意外釋放。例如,電氣系統中的熔斷器就是典型的故障——安全設計,當系統過負荷時熔斷器熔斷,把電路斷開而保證安全。
盡管故障——安全設計是一種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但考慮到故障——安全設計本身可能因故障而不起作用,所以選擇安全技術措施時不應該優先採用。
5. 減少故障和失誤
物的故障和人失誤在事故致因中佔有重要位置,因此應該努力減少故障和失誤的發生。
一般來說,可以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靠性或設置安全監控系統來減少物的故障。可以從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兩方面採取防止人失誤措施,一般地,技術措施比管理措施更有效。
常用的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有用機器代替人操作、採用冗餘系統、耐失誤設計、警告以及良好的人、機、環境匹配等。
(1) 用機器代替人。用機器代替人操作是防止人失誤發生的最可靠的措施。由於機器在人們規定的約束條件下運轉,自由度較少,不像人那樣有行為自由性,所以很容易實現人們的意圖。與人相比,機器運轉的可靠性較高。機器的故障率一般在10-4~10-6『之間,而人失誤率一般在10-2~10-3之間。因此,用機器代替人操作,不僅可以減輕人的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人失誤。應該注意到,盡管用機器代替人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失誤,然而並非任何場合都可以用機器取代人。這是因為人具有機器無法比擬的優點,許多功能是無法用機器取代的。
(2) 冗餘系統,可以採取2人操作、人機並行的方式構成冗餘系統。2人操作方式是,本來由l個人可以完成的操作由2個人來完成。一般地,1人操作另1人監視,組成核對系統。如果 1個人操作發生失誤,另 l個人可以糾正失誤。人機並行方式是,由人員和機器共同操作組成的人權並聯系統,人的缺點由機器來彌補,機器發生故障時由人員發現並採取適當措施來處理。各種審查也可以看作冗餘措施。在時間比較充裕的場合,通過審查可以發現失誤的結果而採取措施糾正失誤。
(3) 耐失誤設計 。通過精心地設計,使得人員不能發生失誤或者發生失誤也不會帶來事故等嚴重後果的設計。耐失誤設計一般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① 利用不同的形狀或尺寸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
② 採用聯鎖裝置防止人員誤操作。
(4) 警告。警告是提醒人們注意的主要方法,它讓人把注意力集中於可能會被漏掉的信息,也可以提示人調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可以通過人的各種感官實現警告,相應地有視覺警告、聽覺警告、觸覺警告和味覺警告。其中,視覺警告、聽覺警告應用得最多。
防止人失誤的管理措施很多,主要有根據工作任務的要求選擇合適的人員;推行標准化作業,通過教育、訓練提高人員的知識、技能水平;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務,防止發生疲勞,使人員的心理緊張度最優;樹立良好的風氣,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調動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等。
二、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的基本出發點是防止意外釋放的能量達及人或物,或者減輕其對人和物的作用。事故後如果不能迅速控制局面,則事故規模有可能進一步擴大,甚至引起二次事故而釋放出更多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在事故發生前就應該考慮到採取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技術措施。
常用的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有隔離、個體防護、薄弱環節、避難與援救等。
隔離
作為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隔離,其作用在於把被保護的人或物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開。隔離措施有遠離、封閉和緩沖三種。
(1) 遠離。把可能發生事故而釋放出大量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工藝、設備或工廠等布置在遠離人群或被保護物的地方。例如,把爆破材料的加工製造、儲存設施安排在遠離居民區和建築物的地方;一些危險性高的化工遠離市區等。
(2) 封閉。利用封閉措施可以控制事故造成的危險局面,限制事故的影響。
② 限制事故影響,避免傷害和破壞。例如,防火密閉可以防止有毒、有害氣體蔓延;高速公路兩側的圍欄防止失控的汽車沖到公路兩側的溝里去。
③ 為人員提供保護。把某一區域封閉起來作為安全區,保護人員。例如,礦井裡設置的避難室。
④ 為物質、設備提供保護。
(3) 緩沖。緩沖可以吸收能量,減輕能量的破壞作用。例如,安全帽可以吸收沖擊能量,防止人員頭部受傷。
2. 個體防護
實際上,個體防護也是一種隔離措施,它把人體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開。
3. 薄弱環節
利用事先設計好的薄弱環節使事故能量按人們的意圖釋放,防止能量作用於被保護的人或物。一般地,設計的薄弱部分即使破壞了,卻以較小的損失避免了大的損失。因此,這種安全技術又稱接受微小損失。常見的薄弱環節的例子如下:
① 鍋爐上的易熔塞。當鍋爐里的水降低到一定水平時,易熔塞溫度升高並熔化,鍋爐內的蒸汽泄放而防止鍋爐爆炸。
② 電路中的熔斷器、驅動設備上的安全連接律等。
4. 避難與救援
事故發生後應該努力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但是,當判明事態已經發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時,則應迅速避難,撤離危險區。
為了滿足事故發生時的應急需要,在廠區布置、建築物設計和交通設施設計中,要充分考慮一旦發生事故時的人員避難和救援問題。具體地,要考慮如下問題:
① 採取隔離措施保護人員,如設置避難空間等;
② 使人員能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規定撤退路線、設置安全出D和應急輸送等;
③ 如果危險區域里的人員無法逃脫的話,能夠被援救人員搭救。
為了在一旦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夠迅速地脫離危險區域,事前應該做好應急計劃,並且平時應該進行避難、援救演習。
三、安全監控系統
在生產過程中經常利用安全監控系統監測與安全有關的狀態參數,發現故障、異常,及時採取措施控制這些參數不達到危險水平,消除故障、異常,以仿止事故發生。
安全監控系統的構成
安全監控系統種類繁多,圖2—3是典型的生產過程安全監控系統示意圖。圖中虛線圍起的部分是安全監控系統,它由檢知部分、判斷部分和驅動部分三個部分組成。
典型的安全監控系統
檢知部分主要由感測元件構成,用以感知特定物理量的變化。一般地,感測元件的靈敏度較人的感官的靈敏度高得多,所以能夠發現人員難以直接察覺的潛在的變化。
判斷部分把檢知部分感知的參數值與規定的參數值相比較,判斷被監控對象的狀態是否正常。
驅動部分的功能在於判斷部分已經判明存在故障、異常,有可能出現危險時,實施恰當的安全措施。所謂恰當的安全措施,根據具體情況可能是停止設備、裝置的運轉,即緊急停,或者啟動安全裝置,或者向人員發出警告,讓人員採取措施處理或迴避危險。
根據被監控對象的具體情況,安全監控系統的實際構成有如下幾種:
(1) 檢測儀表。安全監控系統只有檢知部分由儀器、設備承擔。檢測儀表檢測的參數值由人員與規定的參數值比較,判斷監控對象是否處於正常狀態。如果發現異常需要處理時,由人員採取措施。
(2) 監測報警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的檢知部分和判斷部分由儀器、設備承擔,驅動部分的功能由人員實現。系統監測到故障、異常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人員採取措施。在這種場合,往往把作為判定正常或異常標準的規定參數值定得低些,以保證人員有充裕的時間做出恰當的決策和採取恰當的行動。
(3) 監控聯鎖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的三個部分全部由儀器、設備構成。在檢知、判斷部分發現故障或異常時,驅動完成緊急停車或啟動安全裝置,不必人員介入。這是一種高度自動化的系統,適用於若不立即採取措施就可能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
2. 安全監控系統可靠性
安全監控系統的任務是及時發現故障或異常,及早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然而,安全監控系統本身也可能發生故障而不可靠。安全監控系統可能發生兩種類型的故障,即漏報和誤報。
(1) 漏報。在監控對象出現故障或異常時,安全監控系統沒有做出恰當的反應(例如報警或緊急停車等) 。漏報型故障使安全監控系統喪失其安全功能,不能阻止事故的發生,其結果可能帶來巨大損失。
為了防止漏報型故障,應該選用高靈敏度的感測元件,規定較低的規定參數值,以及保證驅動動作可靠等。
(2) 誤報。在監控對象沒有出現故障或異常的情況下,安全監控系統誤動作(例如誤報警或誤停車等)。誤報不會導致事故發生,故屬於「安全故障」型故障。但是,誤報可能帶來不必要的生產停頓或經濟損失,最嚴重的是會因此而失去人們的信任。為了防止誤報型故障,安全監控系統應該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
安全監控系統的漏報和誤報是性質完全相反的兩種類型故障,提高安全監控系統可靠性是一件困難的工作。一般來說,表決系統既可以提高防止漏報型故障性能,又可以提高防止誤報型故障的性能,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監控系統的可靠性。
Ⅱ 危險化學品管控措施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管控措施:
一是建設信息平台,實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二是研究規范包裝管理。
三是嚴格安全准入。
四是強化運輸管理。
五是實施儲存定置化管理。
Ⅲ 企業生產中使用鹽酸是否需要辦理安全使用許可證達到多少使用量才需要辦理
根據 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公布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標準的公告,鹽酸不屬於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的范疇。故不需要取得安全生產使用許可證。但是按照相關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但是未構成使用許可條件的,應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實施的《可生產的有毒化學品管理規定(國務院第445號令)》,鹽酸和硫酸是可用於化學工業的化學制劑。製造毒品。有毒化學品。根據《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和運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公安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Ⅳ 危化品管理制度是什麼
法律分析:1、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對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規定的總稱。由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轉移、經營、使用等方面的規定組成。
2、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性能,其生產、儲運應設置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靜電、避雷、降溫等安全設施,並設立監測、報警、消防、急救等組織。實施限制配裝,禁止混合裝運,禁止人員隨身攜帶等規定。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Ⅳ 如何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
如今,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都非常重視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而不僅僅是一紙空談?
在信息技術發達的今天,答案似乎比較明確——結合信息化手段加強化學試劑的安全管理,引進一套功能完善、簡單易用的化學試劑庫存管理系統將是明智之選。創騰科技自主推出的一款化學試劑庫存管理系統(iLabPower CIMS)除了具備化學試劑從采購、入庫、出庫、退庫、報廢等全生命周期的動態管理功能之外,它在危化品管理方面還有如下特點:
(1)危化品梳理:究竟哪些是危化品?系統通過化學品的CAS號梳理出實驗室內的危化品,並根據存儲禁忌物配存表給出危化品配存建議,進而指導危化品的上架。
(2)實現分倉庫分許可權管理:系統中設立危化品倉庫和普通試劑倉庫,對危化品倉庫,可設置領用審批流程,並配合防爆櫃,雙人雙鎖等措施進行重點管控;對於普通試劑,可採用無人值守倉庫,領用不需審批,通過手機APP直接掃碼,自助領取、歸還。
(3)危化品信息提醒:實驗人員查找試劑時,系統自動判斷、提醒是否為危險化學品,標注危化品標志;實驗人員還可輕松查看試劑的MSDS數據,實時了解危化品的特性,做好相應防護措施。
(4)危化品庫存清晰可查,實時動態更新,有效減少因重復購買而造成的資源浪費以及試劑過量積壓引起的安全隱患。
(5)試劑條碼化管理,全程可追溯:條碼化精細化管理方式,實現了試劑從采購、入庫、申領、出庫、退庫、報廢等全程動態實時可追溯。
(6)系統可導出危化品庫存台賬及生命周期信息,從而實現對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監管。
(7)可進行多維度的試劑信息統計;自動獲取使用月報,便於了解試劑領用情況、實驗人員的繁忙度、經費統計、項目效益比等信息,為綜合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Ⅵ 危險化學品管理有哪些環節,如何管理好化學品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Ⅶ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葯品試劑管理規定
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
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
四、化驗室葯品清單
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
1、存放原則:所有化學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險品和非危險品都應分類,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也應該分類隔離存放,倉庫應乾燥、陰涼、通風、低溫。遠離火、水、電、震源。
2、化學葯品分類存放時,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有機物按官能團分類。嚴禁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性物質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應分類存於專用倉庫中。
3、化學葯品倉庫和實驗室均必須配備消防設備(消防水龍頭、化學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以及砂土。定期檢查各種消防設備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損壞情況應及時更換。
4、所需各種葯品,根據生產需要,化驗室保存最小貯存量,統一分類存放於公用葯櫃內和通風櫥內。注意化學葯品的存放期限。
5、化學試劑應妥善保存以防變質,應盡量減少空氣、溫度、光、雜質等的影響。葯品櫃和試劑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存於暗櫃中。
6、保護葯品或試劑瓶的標簽。萬一掉失應照原樣貼牢。分裝或配製試劑後應立即貼上標簽。絕不可在瓶中裝上不是標簽指明的物質,無標簽的試劑不可亂倒,要慎重處理。
7、易燃易爆試劑必須隨用隨領,有毒試劑必須兩人共同取用,並登記。
8、分析葯品應計劃采購,根據需用量決定購買和庫存量,避免造成積壓和損失。
9、建立葯品台帳。葯品購進和取用須登記。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葯品帶出化驗室作它用。
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實驗室的化學葯品,從對環境影響的程度來看,可分為非危險品和危險品,前者危險性小(不是絕對沒有),後者危險性大,如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本制度主要針對危險品而制定。
1、危險葯品分類:
①、劇毒品:
a)、 氰化物:氰化鉀(KCN)、氰化鈉(NaCN)、氰化亞銅。
b)、砷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五氧化二砷(As2O5)、砷酸(HAsO)、亞砷酸鉀(KAsO)。
c)、汞鹽:氯化汞(HgCl)、氧化汞(HgO)、溴化汞(HgBr2)、碘化汞(HgI2)、汞(Hg)
②、易燃品:
乙醇、丙醇、石油醚、汽油、煤油、二硫化碳、甲酸乙酯、苯、無水乙醇、甲苯等有機液體試劑、氫、乙炔、氧等氣體。
③、易爆品:過氧化鈉(Na2O2)、過氯酸鹽、硝酸鹽、過氯酸。
④、腐蝕物品: .
鹽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氫氟酸、氫溴酸、磷酸、過氧化氫、溴水、碘、冰乙酸、氫碘酸、氫氧化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
3、上述四類葯品必須分類貯存。劇毒品應存放於保險櫃內;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分類分區存放。
4、實驗室禁止大批存放上述四類葯品。劇毒品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多餘的當即歸還。其餘三類,視工作需要保存最小量。
5、使用氰化物時,必須帶上橡膠手套,手指破傷時不能使用。在酸性介質下不能使用,用完後的廢物必須及時處理,注意保護環境。
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
目的:為確保水質化驗質量,規范試劑溶液的使用,特製定本規定。
1、保證試劑溶液的質量
(1)、試液的穩定性:穩定性較好的試劑配成試液後,其穩定性可能變差。因而,試液都應標明配製日期,並根據需要定期檢查,如發現試液有變色、沉澱、分解等變質跡象,即應棄去重配。不穩定試液應少量配製,並依照書本提示採取特貯存方法,如避光、冷藏、加入不幹擾測定的穩定劑。
(2)、試液的貯存期:一般濃溶液在貯存期內的變化不大,而稀溶液則隨貯存時間的延長,其濃度多會發生變化。溶液的濃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除本身不穩定的試劑以外,一般而言,穩定性較好的試劑,其濃度為10-3mol/L溶液可貯存一個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貯存約一周,而10-5mol/L溶液即需在當日配製。
(3)、容器的耐蝕性:玻璃容器的耐鹼性都較差,玻璃被鹼腐蝕後可釋放出某些雜質污染試液,所以,應採用聚乙烯瓶存放鹼性試液。軟質玻璃的耐酸性和耐水性也比較差,不應採用此種玻璃製成的容器長期貯存溶液。
(4)、容器的密閉性:試劑瓶的磨口塞必須能與瓶口密合,以防雜質侵入和溶劑或溶質揮發逸出。試劑瓶使用前應認真檢查。 將玻璃塞插入瓶口後從各個方向搖動檢查,嚴密無隙者方可使用。
2、試液的使用與保存
(1)、標准溶液常因化學變化或微生物作用而慢慢變質,這類標准溶液要注意保存並經常進行標定。易揮發溶液需密封保存。
(2)、溶液受日光照射易引起變質,如硝酸銀溶液等,應該保存於深色玻璃瓶中,最好貯存於暗處。
(3)、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試液櫥內或無陽光直射的試液架上,試液架應安裝玻璃拉門,以免灰塵積聚在瓶口上而導致在倒取試液時引進污染。必要時可在瓶口罩一隻適當大小的燒杯防塵。
(4)、試劑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以免促使試液變質。
(5)、試液瓶內液面以上的內壁,常凝聚著成片的水珠,用前應振搖以混勻水珠和試液。
(6)、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洗凈和晾乾。多次或連續使用時,每次用後應妥善存放避免污染,不允許裸露平放在桌面上或插在試液瓶內。
(7)、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特別是當兩人以上在同一檯面上操作時,應注意勿將瓶塞蓋錯而造成交叉污染。
(8)、同一批樣品並需對分析結果進行比較時,應使用同一批號試劑配製的試液。
(9)、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隨即倒掉,以免與新配試液混淆而被誤用。
(10)、配製試液及每天使用的有腐蝕性或有毒試液的用量,須及時登記表。
四、化驗室葯品清單
Ⅷ 如何管理危險化學品
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對化學品分類、編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危害告知、儲存和運輸。
Ⅸ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什麼
葯品試劑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存放原則:所有化學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險品和非危險品都應分類,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也應該分類隔離存放,倉庫應乾燥、陰涼、通風、低溫。遠離火、水、電、震源。
化學葯品分類存放時,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有機物按官能團分類。嚴禁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性物質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應分類存於專用倉庫中。
化學葯品倉庫和實驗室均必須配備消防設備(消防水龍頭、化學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以及砂土。定期檢查各種消防設備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損壞情況應及時更換。
所需各種葯品,根據生產需要,化驗室保存最小貯存量,統一分類存放於公用葯櫃內和通風櫥內。注意化學葯品的存放期限。
化學試劑應妥善保存以防變質,應盡量減少空氣、溫度、光、雜質等的影響。葯品櫃和試劑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存於暗櫃中。
保護葯品或試劑瓶的標簽。萬一掉失應照原樣貼牢。分裝或配製試劑後應立即貼上標簽。絕不可在瓶中裝上不是標簽指明的物質,無標簽的試劑不可亂倒,要慎重處理。
易燃易爆試劑必須隨用隨領,有毒試劑必須兩人共同取用,並登記。
分析葯品應計劃采購,根據需用量決定購買和庫存量,避免造成積壓和損失。
建立葯品台帳。葯品購進和取用須登記。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葯品帶出化驗室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