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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9-28 02:22:49

『壹』 山東省社會撫養費多少錢標準是什麼

一、山東省 社會撫養費 多少錢?標準是什麼? 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 結婚條件 ,未 辦理結婚證 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4、符合法定 收養 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5、山東省社會撫養費2017年的標準是多少錢規定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6、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三倍徵收。有下列嚴重情節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人,按較高的倍數徵收: (1)實際收入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收入,但無法核實其具體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2)違法多生育子女後沒有及時報告,超過一年的,按照總收入的三至四倍徵收;其中超過三年未主動報告或者經舉報查實的,按總收入的五至六倍徵收; (3)所在村民委員會的土地被納入 征地 規劃後,違法多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4)在違法生育前後藏匿、轉移財產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5)拒不繳納終止妊娠 保證金 ,又拒不終止妊娠導致違法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6)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二至六倍標准內酌情決定計征倍數。 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根據以上規定製定社會撫養費徵收的具體標准。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或非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再繼續違法多生育或多收養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養一個子女,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徵收標准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綜上所述,本文首先明確說明了山東省 撫養 社會撫養費是根據生育子女的個數, 撫養費 會徵收不同數額的,主要包括生育一個子女、未辦理結婚證登記生育的、不足法定年齡的、違法多生育的等多種情形說明。因此,應該根據以上規定實施具體的標准。

『貳』 上海社會撫養費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上海社會撫養費的最低標準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這是在逾期不補辦而生育的情況。對於違規超生一個子女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徵收。如果是分期繳納,分期繳納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第一年繳納額不低於所徵收社會撫養費總數的百分之四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叄』 上海社會撫養費要交多少錢

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 收養 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 社會撫養費 標准 : 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 結婚條件 ,未 辦理結婚證 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4.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5.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肆』 我國社會撫養費一般多少錢

(一)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1至3倍徵收 (二)對非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對非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1至3倍徵收。 (三)、社會撫養費徵收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收費公示,收費時向當事人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四)、社會撫養費徵收部門未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或者未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的。」 據悉,目前實施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於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具體徵收標准等授權各省制定。據國家法制辦介紹,《辦法》出台後,全國30個省(區、市)先後對本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明確社會撫養費具體徵收對象、徵收標准、征繳方式等內容。但是,在實踐中存在著全國徵收標准不統一、徵收情形不一致等問題。2014年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但是該條例尚未生效,如無意外該條例可能在2017年上半年出 台。 各地的標准如下: 一、 上海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 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准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布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廣東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三條: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 北京 《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五條: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准徵收。 (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二)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徵收標准加倍徵收; (三)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徵收; (四)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周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徵收。 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高於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徵收標准徵收。 四、江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浙江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准加倍徵收; 個人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

『伍』 社會撫養費一般多少錢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七: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陸』 繳納社會撫養費多少錢

法律分析:每個省市關於社會撫養費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分別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個人實際收入高於所在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的三倍計征社會撫養費。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三個以上子女的,分別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六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個人實際收入高於所在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的六倍計征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柒』 未婚生育社會撫養費交多少錢

一、未婚生育 社會撫養費 交多少錢 (1)廣東:未辦理 結婚登記 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 結婚 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廣西:非婚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3)甘肅:未形成法定夫妻關系而生育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4)山東:對符合法定 結婚條件 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5)浙江: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六個月後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零點五倍徵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徵收;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6)遼寧:未依法確立夫妻關系生育,已滿法定婚齡,但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 婚姻登記 手續的,按照計征標准1倍至2倍的標准繳納,未滿法定婚齡的,按照計征標准3倍至4倍的標准繳納。 (7)寧夏:非婚生育子女,按照五十三條(一)項、(二)項規定加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8)福建: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徵收。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並在被告知徵收後三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免予徵收。 (9)江蘇: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10)河北:因非婚姻關系生育子女的,按雙方子女總數計運算元女數,比照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標准徵收。 (11)湖北: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 警告 ,並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當事人雙方各處500元罰款。 (12) 海南 :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縣(區)、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徵收。 (13)四川: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的,按照雙方當事人各自子女數分別累計計算,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按計征基數的3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未婚生育對我國的 民法典 律和相關的人口規劃,造成較大的影響。我國的生育管理部門對這類違法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的社會撫養費根據當地的實際規定,繳納這類社會撫養費。對我國的社會人口發展和民法典律規定進行相應的管理。

『捌』 社會撫養費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玖』 2022年社會撫育金多少錢

一、社會撫育金多少錢? 社會撫養費 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 法規 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以下簡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權利,同時應當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其生育行為應當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採取綜合措施,做好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節育服務等經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區域內公民的生育行為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第五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第六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徵收社會撫養費,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 第七條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條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 第九條 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訴訟 。 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徵收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是, 行政復議法 、 行政訴訟法 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貪污 、私分。 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財政、計劃(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配合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 第十三條 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或者擅自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的,依照 刑法 關於 貪污罪 、 挪用公款罪 、 私分國有資產罪 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綜上所訴,社會撫養費的標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管理辦法,一般來說都是以當地居民的收入為參考標准再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來確定的,因此會出現經濟發展較好的城市的社會撫養費就會相對較高,反之則較低,任何單位和個人是沒有權利徵收社會撫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