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近年來,隨著開采深度的不斷增加,礦山壓力不斷增大,加之頂分層工作面的增多,頂板管理難度在不斷增加,採煤、掘進及巷修工作面頂板管理及巷道日常維護已成為生產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頂板管理,防止頂板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各級領導必須把頂板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布置、檢查、總結頂板管理工作。公司、礦都要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公司每半年礦每季度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專業會議,及時總結頂板管理工作經驗和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完善防範措施,不斷提高頂板管理水平。
每年在安全技措工程中,必須安排頂板管理項目和資金計劃,從投入方面逐步提高頂板管理水平。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各礦井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總經理要定期聽取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生產、項目、安全等部門的頂板管理工作匯報。礦長要定期聽取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開拓、安全等部門的頂板管理工作匯報。督促檢查頂板管理工作計劃、規章制度、主要技術措施和資金、頂板事故控制指標落實的情況,及時做出頂板管理工作的決策和指令。
凡忽視頂板管理工作,安全技措資金和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超過年度頂板事故控制指標的單位,要追究礦、區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給予1-3萬元處罰。
第三條:分管頂板管理工作的公司副總經理、礦井副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健全組織機構和配備人員,落實和領導實施頂板管理工作計劃,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分管副礦長尤其要抓好採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掘進工作面貫通、開口、過構造帶等關鍵環節的頂板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礦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上的領導責任。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制,採用新的科技成果,組織制定有效的技術組織措施,編制年度頂板管理技術措施及資金計劃,報公司總經理、礦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五條:安全監察局長、各礦井安全副礦長對公司頂板管理工作負監察責任。要按規定配齊人員,健全和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三大規程及本規定,檢查頂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
第六條:公司生產部、項目部,各礦井生產科、開拓科分別是公司和礦井頂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所轄礦井或區隊施工地點的頂板管理負技術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責任,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解決頂板管理中的技術和管理問題。公司、礦地測部門要加強採掘工作面的地質工作,摸清構造變化,對採掘工作面每月至少要做一次地質變化預報,防止地質構造變化引起頂板事故。設計部門要把好設計關,巷道布置要有利於頂板管理。調度部門要隨時掌握頂板情況變化,同生產、開拓技術部門及生產單位一起及時解決有關頂板管理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采、掘、修隊長和技術員分別對本單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和技術責任。所有區隊質量驗收員負質量檢查、監督、驗收責任。所有跟班隊長、班長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要隨時掌握頂板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並經常教育職工重視頂板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每個采、掘、修工作面必須有符合本工作面實際的作業規程,由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等部門審核、礦總工程師批准後,向區(隊)幹部、工人貫徹,作為施工依據,並有學習記錄及個人簽字備查。如遇情況變化,要及時修改補充,並重新履行審批手續,方可貫徹執行。作業規程編制按《鶴壁煤電股分有限公司生產礦井技術管理規范》和《河南煤業化工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規定》中的統一格式和要求編寫。
第九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河南省煤煤炭工業局下發的《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掘、修工作面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及敲幫問頂制度,堅持公司季檢查,礦井旬檢查、月驗收,定期分析頂板管理和支護質量存在的問題,制訂改進的具體措施,並將噸煤進尺單價與質量等級掛鉤,獎罰分明。
第十條:採煤、掘進和巷修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回採工作面上下端頭要加強支護,並及時掛梁和打臨時柱,掘進、巷修工作面要堅持超前臨時支護,任何人不得在無支護頂板下作業。
第十一條:所有採掘頭面原則上嚴禁破頂施工,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破頂施工時,必須制定防冒頂專項措施。巷道維修需要挑頂作業時,必須制定防冒頂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二條:加強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各礦井的礦長、總工程師直到採掘區隊工人,都要接受頂板管理及礦山壓力與支護知識技術培訓,公司負責隊長、技術員以上幹部培訓,工人由礦負責培訓。培訓內容要包括礦壓觀測、頂板管理知識、液壓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的結構性能和有關操作規程及作業規程。
第十三條:根據我公司頂板特點及管理辦法,制定科研計劃。難度大的頂板管理課題要積極與上級科研部門、大專院校協作,組織技術攻關。
第十四條:積極推廣應用頂板管理方面的新技術、新設備、使頂板管理向科學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第二章:回採工作面頂板管理
第十五條:回採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頂板管理方面的內容,要有符合工作面實際的支護設計和頂板安全技術措施。遇斷層、老巷等地質構造變化時要制定專門的頂板管理措施。
第十六條:加強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間的頂板管理。初次放頂:即新工作面從開切眼開始到工作面直接頂冒落高度達到采高的l.5~2倍,此階段的垮落稱初次放頂。若老頂的初次垮落對工作面有威脅時,初次放頂階段應包括老頂的初次垮落。
初次放頂時必須成立有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調度、安監部門和採煤隊領導組成的初放領導小組,並且每班都必須有領導小組成員和行政副職以上領導跟班指揮,檢查工作面不安全因素和初放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初采期間,嚴禁反幫採煤,嚴禁工作面磨斜回採,嚴禁托頂煤和超高回採。
放頂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間,出切眼後,可根據煤的硬度、厚度、直接頂的岩性和厚度等條件,在初采初放措施中明確規定何時開始放煤、每次放多少,什麼時候開始正常放煤等內容。
凡初次放頂期間直接頂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倍時,要採用人工強制放頂措施,人工強制放頂措施需報公司審批後執行,其炮眼布置、數量、深度、角度、間距、裝葯量等參數在作業規程中要做出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只有在初放領導小組確認頂板冒落已符合有關規定,工作面可以正常回採時,初放領導小組方可撤出。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跟班隊長、班組長進班後,必須首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只有確認安全後,方可安排各項工作。
每個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頂板變化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認真檢查作業地點頂板、煤牆、支架等情況,發現問題要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採煤工作面必須配足配齊樑柱,嚴禁出現缺梁少柱現象,並且在上順槽要有足夠的備用樑柱,否則不準生產。
第十九條:工作面控頂距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嚴禁提前回柱。
第二十條:工作面支柱要實行全承載編號管理,不準出現空載柱,放頂回撤下的柱子要打在新的切頂線上,以便增加工作面支護強度和切頂能力,減少頂板下沉量。
第二十一條:回採工作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及時打好貼幫臨時柱,初撐力不得低於作業規程規定,崩翻的棚子要及時扶正打好,嚴禁空頂作業。工作面嚴禁出現「丁」字棚。
第二十二條:工作面支柱要升緊打牢,不準打在浮煤、浮渣上。排距、柱距、迎山角必須符合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規定。支柱的初撐力必須達到規定要求,否則要進行二次補液。底軟時,要穿柱鞋。
第二十三條:抓好工作面鋪網和注漿灑水工作。分層開採的頂分層工作面要堅持鋪頂網,並按作業規程規定聯好網。頂、中層工作面必須進行注漿灑水。中底分層工作面出現破網時,必須及時認真將網補好或重新鋪設頂網,嚴防工作面流矸、沖矸,防止網下推垮型冒頂事故。
第二十四條:工作面嚴禁托煤頂開采,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托煤頂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長、總工程師批准後,才准托煤頂生產。
第二十五條:工作面上下機頭要堅持基本棚和五對十根長鋼梁配合支護,長鋼梁要成對使用,一梁三柱交替邁步前移。
第二十六條:上下順槽距煤壁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10m范圍內打雙抬棚,10一20m范圍內打單排抬棚,巷道壓力較大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加固范圍,支柱初撐力不得低於50KN。
第二十七條,使用鉸接頂梁的工作面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水平楔,保證機道有一排水平楔,放頂時要堅持使用,按組計,每組不得少於3個。
第二十八條:工作面遇斷層、過老巷時,要避免平行過,盡量減少破碎頂板一次暴露面積,並堅持超前處理。對於鬆散頂板和破碎頂板要及時支護,盡量減少空頂時間和面積,頂板要剎嚴背死,嚴禁空頂。頂板破碎帶要增加支護密度和強度,嚴防頂板冒落。
第二十九條:人工分段放頂,段距不得小於15m,放頂時,必須兩人配合,嚴格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並且在分段處打好收尾柱,嚴禁在頂板破碎或斷層處分段接茬。當頂板破碎或遇斷層破碎帶時,破碎帶應分在同一段內。
第三十條: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統一指揮,並派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情況。處理冒頂事故時,要保持後路暢通和冒頂區附近支架的完整和穩定性,嚴防在搶險過程中二次冒頂造成事故擴大和人員傷亡。
第三十一條:工作面結束放頂時,必須制定放結束頂措施,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向所有參加施工的幹部職工貫徹,並嚴格按措施執行,且每班必須有礦級領導現場跟班指揮。
第三十二條:加強回採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維護和檢修,對漏液、缺爪、缺水平碗、平柱頭、初撐力低、超期服役的支柱要及時更換,保證支護質量,嚴禁將單體柱平放或倒立。
第三章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規定
所有巷道掘進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規定。
(一)煤巷部分:
第三十三條:各掘進工作面在編製作業規程時,必須對頂板管理提出具體要求。施工過程中遇新開口、貫通、過構造帶、改擴棚等都要補充制定專項技術措施,並經總工程師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