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事案件中止審理後由誰恢復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出現訴訟中止的情形時,待中止的原圖消失會恢復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② 法院中止審理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法院中止審理後當事人可以申請訴訟保全,防止債務人逃匿債務。中止審理的情形消失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審理。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應當由該公民的近親屬為代理人,但申請人除外。近親屬互相推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該公民健康情況許可的,還應當詢問本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③ 開過庭了,就等下判決書了,法院突然中止,恢復後需不需要二次開庭
你好,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再次開庭並不確定,主要取決於中止事由以及是否查清了案件事實。
一般來講,如果案件在開庭之後中止審理,通常是客觀上出現了無法繼續進行訴訟的障礙,比如因疫情原因無法辦公,當事人一方提出鑒定申請並經過法院同意,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移轉公安機關,案件判決需要以另案訴訟結果為依據等等,不同的原因會產生不同的後果,也會直接決定是否需要第二次開庭。
綜上,如果案件已經恢復審理,可以主動詢問案件承辦法官是否需要再次開庭及何時能送達判決書。
④ 法院中止審理怎麼辦啊
法律分析:法院中止審理後當事人可以申請訴訟保全。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和證人、送達訴訟文書、審理案件,但應當保障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⑤ 中止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1、在審判過程中,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以後,被告人脫逃,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2、由於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審理。
3、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情形的,應當決定中止審理,並按照公訴案件或者自訴案件的第一審普通程序重新審理。
4、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後,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5、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