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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被除名怎麼賠償

發布時間: 2022-12-16 07:34:23

⑴ 被單位除名有補償嗎

沒有
被單位除名的話得不到任何的補償,與申請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屬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完全不同。每年工齡一個月的工資(又名經濟補償)除名得不到。住房公積金可以退,醫療保險個人醫保卡的錢可以退,養老保險只能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可以退。

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無需賠償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勞動糾紛中,用人單位承擔上面所有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比如說用人單位要炒你魷魚,依據的是(三)的規定,那用人單位就要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三、用人單位以下列理由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提出辭退,並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這里要注意,由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不包括在內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員的


(四)勞動合同期屆滿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七)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⑵ 被公司開除了怎麼賠償

違法解除的情_。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沒有履行合法程序,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例如嚴重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存在違法行為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標准為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經補償金的情_。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芳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勞動者不存在過錯),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