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為什麼會拖欠員工工資
1、公司貨款收回不及時、采購原材料等等原因,資金周轉不足,導致發放工資困難。
2、對外承接工程施工安裝類企業,工程未完工、未結算等原因,資金沒有到位,造成發工資困難。
3、公司盲目擴張,銀行貸款不到位,資金嚴重不足也會發工資困難。
4、公司碰上經濟糾紛官司,銀行賬號被法院凍結而無法支取、轉出資金。
❷ 不發工資的原因有幾種情形
法律分析:第一,流動資金暫時短缺無法發放工資
第二,有較大項目資金急需,不得暫停工資發放。
第三,公司故意或人為原因導致暫時不放工資
第四,節假日公司結算人員不上班無法結算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