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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合同定金的自身原因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4-27 04:35:54

❶ 房產證上寫的購房合同定金條件是什麼

房屋買賣定金生效的條件是:
(一)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具備法律效力;
(二)定金的約定必須訂立合同且採取書面形式;
(三)定金的總給付額不得超過房屋買賣合同中房屋價款總額的20%。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❷ 房屋買賣合同未能訂立,定金如何處理

經過要約與承諾,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然現行交易規則是買受人看房後,應開發商要求先行簽訂認購書和交付定金,是否繼續磋商與磋商程度直接決定定金的得喪變更。買賣合同訂立後認購書使命告終,定金既可退回,也可抵作房款;合同未能訂立,定金是如數退回還是雙倍返還?無不產生爭議。如果定金處理不當,可能失去擔保作用,也可能變成購房陷阱,故對定金進行探討對於維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和培養誠信交易秩序均具有重要意義。 一、定金是督促雙方履行磋商義務的制約機制。 認購書大致內容包括:1、當事人基本情況;2、房屋基本情況;3、大致價款與付款方式;4、簽訂買賣合同時限;5、定金數額;6、定金處理規則。其條款分為確定性和未確定性兩部分,確定性條款是已決條款,可以直接訂入買賣合同;不確定性條款處於未決狀態,需要繼續磋商。通說認為:認購書屬於行將談判的預約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屬於預約與本約之關系,其法律效力在於約束雙方於一定時限內就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進行繼續磋商談判,直至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訂立。 認購書簽訂後,出賣人必須保留預定房屋至約定的磋商之日,此前不得讓他人定購,更不得轉售,但買受人不能如期而至,則坐失向他人出售的機會;買受人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但出賣人隨意轉售則無法實現購買權。此時,定金可以保障磋商義務履行和各方權利實現:出賣人接受定金可以保障交易機會,但轉售或者缺乏締約條件,應當雙倍返還;買受人交付定金可以保障優先購買權,但自身原因而不能訂立合同,定金不予返還。以此平等互利、相互制約的機制督促雙方嚴格履行磋商義務,促使買賣合同訂立。 二、定金罰則的具體適用。 房屋買賣合同未能訂立,如何處理定金?無不產生爭議。《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筆者認為:了解定金性質是正確處理之前提。目前有立約定金說、違約定金說與結合說,本文采違約定金說:1、定金從屬於預約合同,保證雙方誠信履行磋商義務,一方不履行和履行不合約定的,應當適用定金罰則;經過磋商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2、認定為立約定金,意味著只要一方不訂立合同就喪失定金或雙倍返還,後果將是要麼一方以喪失定金或雙倍返還為代價放棄訂約,要麼被迫接受不平等條款。3、立約定金旨在保證買賣合同訂立,訂立之前提是合同內容確定,而認購書簽訂後雙方僅僅進入磋商階段,合同內容尚未確定怎能訂立合同? 具體而言,應當按照下列規則處理定金:1、誠信磋商履行義務後,對未決條款或已決條款的細節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不應適用定金罰則。2、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磋商談判義務的,不適用定金罰則。3、一方無故不在認購時限內到約定地點磋商或擅自改變在認購書中已決條款導致買賣合同無法簽訂的,應當適用定金罰則。4、一方違背誠信原則進行惡意磋商導致買賣合同未能簽訂的,應當適用定金罰則,具體包括:拒絕披露必要的可以決定合同訂立和房屋價款的信息;利用自身優勢迫使對方接受不平等條款和免責條款;非出現重大僵局一方終止磋商等情形。5、開發商在認購期限內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轉售、抵押、出租商品房致使買賣合同不能訂立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6、第三人原因導致一方未履行談判義務的,仍應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一方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三、定金與其它違約責任形式。 違約責任形式包括: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定金罰則、解除合同。違反預約合同,首先適用定金罰則,喪失定金或者雙倍返還。承擔定金責任後,預約合同解除,雙方無需就買賣合同進行繼續磋商。預約合同通常不會約定違約金,況且根據《合同法》116條,定金責任與違約金只能選擇其一,故解除預約合同後不可能承擔違約金責任。將磋商義務行為置入預約合同,不履行磋商義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應當是履行利益損失,但履行磋商義務後至多是買賣合同訂立,並不直接涉及履行利益,故損失范圍僅限於直接損失,即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和費用的支出。若將磋商義務置入買賣合同,不履行磋商義務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范圍為信賴利益損失,該損失范圍與預約合同中的履行利益損失一致。

❸ 房屋買賣合同定金

他的購房發票和你繳納的定金是兩筆付款行為:
1、定金是分開單付的金額,房屋交付使用後沖抵購房款。如要求退回,應出示可以證明你支付過定金的有效證據,然後要求退款
2、如和第三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比如二手房中介所。那就要協同中介在購房不能繼續前提下提出退款
警惕:賣方可能是故意不出示原始購房發票。原因很多,可能此房屋存在款額抵押等情況,致使賣方拿不出原始發票;很可能是欺詐行為,建議取消此房屋購買協議,必要時要聯絡110協助收集證據,以避免損失

❹ 為什麼房地產付了定金不能退

雖然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但買房時要繳納購房定金已成為時下的習慣做法。由於退房時開發商通常拒不返還定金,因此定金糾紛層出不窮。實際上,有些定金是需要返還的,但有些定金不需返還。那麼何種情況下購房定金不返還,換句話說,不退購房定金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

一、何種情況下購房定金不返還

如果因購房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開發商有權拒絕返還定金。購房人一方的原因常有:

(一)《認購協議》已就日後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某些條件作了明確約定,而購房人卻不同意按這些條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導致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顯然購房人明顯存在違約行為,故開發商有權拒絕返還定金。

(二)《認購協議》明確約定購房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與開發商商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事宜,否則定金不退。購房人故意拖延,不按照《認購協議》規定的日期前往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屬購房人違約,開發商有權拒絕返還定金。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哪些情形不適用定金罰則?如果遇到開發商違反約定的情形,如何退還購房定金呢?請看具體介紹。

二、不退購房定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認購書分為已決條款與未決條款,已決條款不得變更,需要磋商的是未決條款與已決條款的細節部分,進行磋商但不能達成一致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二)一方無故不在約定期限進行磋商或擅自改變已決條款而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

(三)出賣人在磋商期限內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轉售、抵押、出租商品房致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調整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而不能磋商或者遲延磋商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何種情況下購房定金不返還」以及「不退購房定金的情形有哪些」的相關知識有了更全面的掌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實踐中,購房定金糾紛屢見不鮮,因此,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建議購房者不要輕易交付定金,而是要先向專業的房產律師咨詢;另外,若是在購房過程中遇到了任何麻煩,都可以與律師聯系,讓律師幫助您。

❺ 購房定金不退怎麼辦購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有不少購房者遇到一種問題,就是購房定金不退怎麼辦?簽訂房屋認購書後反悔,能否要回定金呢?對於購房定金能否退回的問題,要分情況對待,認清責任方是歸於哪一方,購房合同的具體條款。購房者還應該分清自己繳納的是購房定金還是訂金,二者有本質區別。

購房定金能否退

一般情況下,如果買房已繳納購房定金,後期反悔不想買房,是屬於違約行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開發商可以不予退還定金,而如果是開發商違約不賣,則應該雙倍奉還定金。在繳納定金時,會簽署《商品房預定協議書》,如無法證明《商品房預定協議書》無效,買方是無權要回定金。

在要求退回購房定金時,要認清是買房自身原因無法購房還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根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的法律條例」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的規定,如果買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定協議書》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則《商品房預定協議書》無效,開發商應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否則,協議有效的話,則買方無權要回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如果購房者沒有按照認購書約定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開發商沒有按照認購書約定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開發商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具體參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購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購房定金如果不是開發商方出現問題無法履行協議或《商品房預定協議書》被證明無效,那麼買方很難要回購房定金,而訂金則不同。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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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買房交了定金沒簽合同能退嗎

買房交了定金沒簽合同定金是否可以退視以下情況而定:
1、如果是開發商的過錯,如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可以申請退回;
2、如果是自身原因,而開發商並沒有相關的隱瞞或錯誤等情形,只是購房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則不可以退。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❼ 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可以退

新房二手房都要交定金,究竟該交多少定金?交定金該注意哪些事情?什麼情況下可以退定金?可以退定金的情況有很多種,購房者能不能退定金,重點要看你有沒有達到認購書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一、什麼是定金?定金該交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簽訂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實際操作中,定金的數額及比例由開發商制定,但繳納定金的比例一定不會超過總房款的20%。

二、交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一定要簽協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賣家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2、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就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3、將退定金事宜寫進協議書

在買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後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好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議書中。屆時按照協議書中的規定解決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什麼情況下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為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賣家一般會直接將定金退給購房者。如果開發商/賣家不退,購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訴。

2、新房開發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直接向開發商提出解約,要回定金。

3、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於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商退定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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