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原因查詢 » 統計報表取水量減少原因如何填寫

統計報表取水量減少原因如何填寫

發布時間: 2022-04-27 06:47:38

Ⅰ 老師,統計網的工業企業用水情況表怎麼填

你好,這個的話應該有填寫說明的,系統里都有,一般工業用水量報告期各類計劃用水戶實際使用的水量,包括新水取水量和重復利用量。計算公式:新水取水量+重復利用量

Ⅱ 取水許可證在四月份變更取水量年度計劃取水量怎樣變更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條款: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七條 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除外。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第四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十九條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應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並依法進行查處。
水政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六十一條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水政監督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當給予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礙水政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一)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

第七十條 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者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安徽省實施「水法」辦法》有關條款: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本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除外。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三十一條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內,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於餐飲、浴池、洗車等服務業和水空調、小區和單位集中供水等。已經修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封閉;逾期不封閉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封閉,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四條 取得取水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取水口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取水計量設施,並保證其正常運行。未安裝計量設施或計量設施已安裝但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安裝或修復前,取水量按照取水許可證批準的最高取水量或者取水設施日滿負荷取水量計算。

第三十五條 取得取水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經批準的取水量取水,並繳納水資源費。超額取水的,對超額部分的水資源費實行累進加價制度。取水量超額20%(不含20%)以下的,超額部分加收1倍的水資源費;超額20%以上50%以下(不含50%)的,超額部分加收2倍的水資源費;超額50%以上的,超額部分加收3倍的水資源費,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停取水,限制改正。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其中有(一)、(三)、(四)項行為之一的,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按照規定安裝取水計量設施的;
(二)拒不向提出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有關資料或者提供假資料的;
(三)不執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取水核減或者限制決定的;
(四)使用偽造、出租、塗改的取水許可證取水的。

三、《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有關條款:

總則

第二條第二款 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除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

第四條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

(四)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五)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取水的申請和受理

第十一條第一款 申請取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與第三者利害關系的相關說明;

(三)屬於備案項目的,提供有關備案材料;

(四)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應當自收到取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屬於本機關受理范圍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備或者申請書內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請人補正;

(三)不屬於本機關受理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向有受理許可權的機關提出申請。

取水許可的審查和決定

第十七條 審批機關受理取水申請後,應當對取水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並綜合考慮取水可能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決定是否批准取水申請。

第十九條第一款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取水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決定批準的,應當同時簽發取水申請批准文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不予批准,並在作出不批準的決定時,書面告知申請人不批準的理由和依據:

(一)在地下水禁采區取用地下水的;

(二)在取水許可總量已經達到取水許可控制總量的地區增加取水量的;

(三)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

(六)可能對第三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

(七)屬於備案項目,未報送備案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審批的取水量不得超過取水工程或者設施設計的取水量。

水資源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條第一、二款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繳納水資源費。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經批準的年度取水計劃取水。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部分累進收取水資源費。

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水資源費繳納數額根據取水口所在地水資源費徵收標准和實際取水量確定。

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取水審批機關確定水資源費繳納數額後,應當向取水單位或者個人送達水資源費繳納通知單,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自收到繳納通知單之日起7日內辦理繳納手續。

取用供水工程的水從事農業生產的,由用水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實際用水量向供水工程單位繳納水費,由供水工程單位統一繳納水資源費;水資源費計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四條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水資源費的,可以自收到水資源費繳納通知單之日起7日內向發出繳納通知單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緩繳;發出繳納通知單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緩繳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期滿未作決定的,視為同意。水資源費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審批機關報送本年度的取水情況和下一年度取水計劃建議。

第四十三條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國家技術標准安裝計量設施,保證計量設施正常運行,並按照規定填報取水統計報表。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文件、證照、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就執行本條例的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的生產場所進行調查;

(四)責令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履行法定義務。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未經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處罰;給他人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第四十九條 未取得取水申請批准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閉其取水工程或者設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閉其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組織拆除或者封閉,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的,取水申請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無效,對申請人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補繳應當繳納的水資源費,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

(一)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的;

(二)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

(三)退水水質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第五十三條 未安裝計量設施的,責令限期安裝,並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計算的取水量和水資源費徵收標准計征水資源費,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

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更換或者修復;逾期不更換或者不修復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計算的取水量和水資源費徵收標准計征水資源費,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規定處罰。

Ⅲ 統計報表上報,標記錯誤,外排水量屬於極小值,怎麼辦

填寫說明,去前台更正。

填寫情況說明,說明申報錯誤的地方,錯誤的原因,並申請更正,最後加蓋公章。情況說明,沒有具體規定的格式,寫清楚原因既可。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是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內,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重復利用水量與總用水量之比。計算公式: 重復利用水量÷(生產中取用的新水量 重復利用水量)×100%

間接冷卻水循環率:冷卻水循環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年)內,冷卻水循環量與冷卻水總用量之比。計算公式:冷卻水循環量÷(冷卻水新水量 冷卻水循環量)×100% 。

(3)統計報表取水量減少原因如何填寫擴展閱讀:

統計報表使用注意事項:

統計報表是一種以全面調查為主的調查方式,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統計法規,以統計表格形式和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布置,而後由企、事業單位自下而上層層匯總上報逐級提供基本統計數據的一種調查方式。

報表制度是一個龐大的組織系統。不僅要求各基層單位有完善的原始記錄、台賬和內部報表等良好的基礎,而且要有—支熟悉業務的專業隊伍。因此佔用很大的人力和財力。

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要很好地發揮統計報表制度的積極作用,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規辦事,實行系統內的有效監督和管理,報表要力求精簡,既要防止多,亂,濫發報表,又要防止虛報,瞞報和漏報。這樣才能保證統計數字的質量,降低統計的社會成本。

Ⅳ 工業企業用水情況表怎麼填

《市區工業企業用水情況表》填報說明

1.工業用水量 報告期各類計劃用水戶實際使用的水量,包括新水取水量和重復利用量。計算公式:新水取水量+重復利用量
2.新水取水量 指為使工業生產正常進行,保證生產過程對水的需要,實際從各種水源引取的、為任何目的所用的新鮮水量,包括間接冷卻水新水量、工藝水新水量、鍋爐新水量及其他新水量。
3.間接冷卻水新水量 指工業生產中採用間接水冷卻所用的新鮮水量(或補充的新水量
4.工藝水新水量 指工業生產工藝中除間接冷卻水新水量以外所用的新鮮水量。
5.重復利用水量 指工業企業內部生活及生產用水中,循環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經過處理後回收再利用的水量之和。
6.間接冷卻水循環量 指間接冷卻水重復使用的水量。
7.鍋爐冷凝水回用量 指利用鍋爐蒸汽熱能後冷凝水回用的水量。 8.工藝水回用量 指工業生產工藝用水回用的水量。
9.鍋爐總產汽量折成水 指鍋爐產汽量×年工作小時數×水密度
1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內,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重復利用水量與總用水量之比。計算公式: 重復利用水量÷(生產中取用的新水量+重復利用水量)×100%
11.間接冷卻水循環率 冷卻水循環率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年)內,冷卻水循環量與冷卻水總用量之比。計算公式:冷卻水循環量÷(冷卻水新水量+冷卻水循環量)×100%
12.鍋爐蒸汽冷凝水回用率 指在一定計量時間內,用於生產的鍋爐蒸汽冷凝水回用水量與鍋爐產汽量之比。
計算公式:蒸汽冷凝水回用量÷(鍋爐產汽量×年工作小時數)×水密度×100%
13.工藝水回用率 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內,工藝水回用量與工藝水總量之比。計算公式:工藝水回用量÷工藝水總量×100%
14.萬元產值取水量 指工業企業生產每萬元工業產值而使用的取水量。計算公式:取水量÷工業總產值(萬元)
15.取水單耗 是指生產每單位某種產品平均實際消耗的取水量,簡稱單耗。計算公式:生產某種產品的取水量÷某種合格產品產量

Ⅳ 資產月報環比減少怎麼填寫說明

這是統計報表填寫過程中的常規要求,簡明扼要進行說明就可以。
通常可以就資產類各會計科目兩月間的金額進行對比,先計算得出差異數,然後對差異較大的科目進行查賬找出具體原因。
對差異較大的項目(會計科目)如實進行描述,例如貨幣資金的變化、存貨項目的變化、應收賬款項目的變化和固定資產項目的變化應著重關注。

Ⅵ 統計報表中的外排水量怎樣填

「取水量」填報時:

①剔除補繳上年或以前年度的水消費量,只填報2019年上半年的實際水消費量;

②若沒有及時得到當月原始記錄,必須對當月數據作科學合理的估計。

「外排水量」填報時:

①如果只消費「其他水」的,外排水量為0;

②採用排放系數法計算外排水量的,排放系數取值一般在0.6至0.9范圍內。

「重復用水量」填報時:

①重復使用一次計算一次。

②計算方法:循環水泵的流量乘以工作時間。

③企業內部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使用,需要填報重復用水量。

(6)統計報表取水量減少原因如何填寫擴展閱讀

按報送周期長短不同,分為日報、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周期短的,要求資料上報迅速,填報的項目比較少;周期長的,內容要求全面一些;年報具有年末總結的性質,反映當年中央政府的方針、政策和計劃貫徹執行情況,內容要求更全面和詳盡。

日報和旬報稱為進度報表,主要用來反映生產、工作的進展情況。月報、季報和半年報主要用來掌握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檢查各月、季、年的生產工作情況。年報是每年上報一次,主要用來全面總結全年經濟活動的成果,檢查年度國民經濟計劃的執行情況等。

Ⅶ 統計報表裡平均用工人數減少怎樣寫情況說明

摘要 1.減少情況介紹。簡要介紹下平均用工人數減少的程度是同比減少還是環比減少減少的比例是多少,然後減少的量是多少。

Ⅷ 做統計報表的水費突然增多了,原因該如何寫明比較好呢

如果經過檢查自己用水所有管道確實沒有漏水情況,自己用水又和過去一樣,卻突然增加了水費。那麼你就需要按照下面三步:
首先與供水部門取得聯系,要求其上門做一個初步的檢查和判斷;
如懷疑是水表計量不準,可請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的水表強制檢定站進行檢定;
如果對水表強制檢定站的檢定結論仍有懷疑,可以向所在地的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仲裁檢定。

Ⅸ 統計報表零售額當月同比下降較多,怎麼填寫原因

統計報表零售額當月同比下降較多,具體原因是由於哪些商品的零售額下降、佔比多少,是市場問題還是還是貨源不足問題等等。如果是總部,還要分析是哪些公司下降,下降佔比,原因等等。

知識拓展:

零售額和銷售額的區別:
零售額指各種經濟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製造業和其他行業對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這個指標反映通過各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生活消費品來滿足他們生活需要,是研究人民生活,社會消費品購買力、貨幣流通等問題的重要指標。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什麼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是指企業(單位)通過交易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但不包括非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而網上零售額是指通過公共網路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台)實現的商品和服務零售額之和。商品和服務包括實物商品和非實物商品(如虛擬商品、服務類商品等)。

2020年,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91981億元,比2019年下降3.9%。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城鎮消費品零售額339119億元,下降4.0%;鄉村消費品零售額52862億元,下降3.2%。按消費類型分,餐飲收入39527億元,下降16.6%;商品零售352453億元,下降2.3%。

2021年10月18日,國家統計局通報,2021年前三季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18057億元,同比增長16.4%,兩年平均增長3.9%。

Ⅹ 河水水量減少的原因!

1、河流大多來自地表徑流,如果降雨減少那來水就會減少。
2、像長江黃河之水來除來自降雨外還有青藏高原的冰雪溶化,如果氣溫較低那來水來會減少。
3、再一個原因是上游取水,如果取水量大的話,下游水量也會減少。
4、還有就是天氣因素,如果天氣乾旱,氣溫較高,表面蒸發也會減少河流流量。
5、再就是地下水位降低,會增加下滲量,也會減少河流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