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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怎樣在網上變更監事

發布時間: 2022-10-20 12:54:44

❶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辦理流程是什麼

摘要 提交後進行工商簽名,審核通過後即可列印變更通知書。流程結束。

❷ 在網上可以更改公司監事用什麼APP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可以辦理。
監事除由股東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一般沒有app可以做這種事情,這種東西你可以在騰訊會議上組織會議,通過股東大會來更改公司監事。

❸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能辦理嗎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可以辦理。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即可辦理,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4、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的發生變動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任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監事變更的(3)北京公司怎樣在網上變更監事擴展閱讀: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在日常生活當中,公司內部的職工他們會擔任不同的職務,這樣會對於公司起到一個監督和協調的作用,比如說公司內部的監視,他們主要就是對公司的一些事物起到監督,當然公司監事也不是完全不能夠變更的,如果要變更的話必須要進行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❹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能辦理嗎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可以辦理。
監事變更的流程如下:
1、召開股東會討論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
2、形成會議決議,決定更換監事;
3、就監事變更事項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監事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監事一般由股東會選任。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委派。
監事除由股東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負責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❺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可以到官網上進行辦理或者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❻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辦理流程是什麼

1、搜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帶官網字樣)」或輸入網址進入。

❼ 變更監事可以網上變更么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可以辦理。監事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監事一般由股東會選任。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委派。監事除由股東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條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監事會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職權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權。

❽ 變更監事可以網上變更么

變更監事可以網上變更。
公司變更股東監事人的程序是:
1、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的變更的提議;
2、股東大會表決;
3、股東會做出變更決議後,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監事一般由股東會(股東大會)選任。按照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委派。監事除由股東會(股東大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❾ 公司監事變更網上能辦理嗎

能。公司監事變更網上可以辦理。監事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監事一般由股東會選任。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委派。監事除由股東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
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即可辦理: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4、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監事的發生變動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簽字)。
5、新任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