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上怎樣查不動產登記信息
法律分析:
生育登記內容包括夫妻雙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現子女信息等。
登記渠道:
1、網上自主登記
符合登記條件的群眾登陸12356.scwjxx.cn網站,根據提示自主登記,遇到問題可在工作時間撥打電話咨詢。
2、在衛健便民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網路辦理流程
1、登陸12356.scwjxx.cn,選擇「網上登記」。
2、按提示內容填寫信息。
3、成功後,點擊「辦件查詢」並列印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七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及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B. 網上如何查房產證信息
大家在購買二手房時,通常會先查詢到房管局查詢一下房產證的相關信息。如今是信息時代,很多城市推出了網上查詢房產證信息,那麼網上怎麼查房產證信息呢?接下來我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1、 如今是信息時代,很多資料都是可以在網上查詢到的。大家想要查詢房產證信息,可登陸當地的房管局網站進行查詢,比如說我們登錄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點擊首欄網上查詢選項,選擇不動產狀況查詢,輸入產權證號,查詢房產相關信息。
2、 有些城市還推出相關的APP等軟體可查詢本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比如說e福州APP推出了在線查房查詢服務,大家售價下載e福州並完成實名認證後,在服務列表中點擊不動產狀況,選擇按權證號查詢或按本人身份證查詢不動產狀況。
3、 除了網上查詢之外,我們也可以拿著個人身份證和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檔案科或房管局大廳的自助查檔機上進行查詢。在那裡我們可准確度的查詢到房產信息,比如說房屋所有人名稱、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4、 大家在購買商品房時,通常需要進行查檔,比如說我們申請貸款購買首套房,需到房管部門開具無房證明,申請人無房無貸,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購買二手房時,查詢房產證信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避免出現產權糾紛的情況。
我總結:關於網上怎麼查房產證信息,我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通過閱讀本文之後,能夠給大家今後查詢不動產信息時,提供參考和幫助。查詢不動產信息需按規定繳納相關的核檔費。
C. 怎麼查不動產登記信息
【法律分析】
查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方式如下:
1、查不動產登記信息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去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處,填寫查詢申請表,到查詢窗口即可;
2、網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打開瀏覽器搜索一下「網上房地產」,點擊搜索結果中的網址進入。進入網上房地產首頁後,點擊導航欄上的「在售樓盤」,右下方就會羅列出目前在售的樓盤列表信息;
3、查不動產登記信息點擊「樓盤表」,就出現了該樓盤的的樓盤圖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以及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都會計入不動產登記中。對於登記的機構來說,登記不動產權的相關信息都會統一記錄到《不動產登記簿》中,《不動產登記簿》記載著所有的不動產登記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D. 不動產證辦理進度查詢方法有哪些
大家購買新房後,需要到當地的房管局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不動產登記審核嚴格,辦理時限比較長,大家辦理好房屋登記手續之後,通過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領取房產證。因此不少市民想要了解有哪些方法可以查詢到不動產的辦理進度。那麼不動產辦理進度的查詢方法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1、 查詢不動產辦理進度,我們可以登錄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微信、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等相關網站,找到不動產業務辦理進度查詢選項,根據提示輸入受理通知書上的業務編碼、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比如說我們查詢武漢市房產證的辦理進度,可以登錄武漢市不動產登記官網,點擊首欄的網上查詢選項,輸入相關的信息就可以了。
2、 想要查詢不動產的辦理進度,大家也可以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查詢,或者是撥打不動產登記中心電話進行咨詢。比如說我們拿著身份證到不動產登記大廳的自助系統查詢,或者到房管局的查詢窗口進行查詢。
3、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中心受理後,會出具受理通知單,受理通知單上會註明領取房產證的時間;也有不少城市推出了簡訊通知市民領取房產證的服務。大家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的房管局領取。如果我們的不動產證時由開發商代為辦理,大家也可以咨詢開發商房產證的辦理進度。
想要了解不動產辦理進度如何,大家可以參考上述的方法,查詢進行不動產登記的辦理進程。
E. 如何在網上查詢房產證
在網上查詢房產證有以下幾點:
1、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權證和共有權證是國家地方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自己的職權出具的證明房屋權歸屬的文件。依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託他人(辦理公證委託書)才可以查詢自己名下的房產證,除法律規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詢。目前,我國房產登記查詢是在規定地方區域內以個人姓名為索引查詢。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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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
對於不動產來說,不動產他由於不能移動,所以說需要進行相應的一個登記,在登記不動產的時候需要根據相關的要求來進行,那麼不動產如果登記的話,他的網上查詢方法是什麼?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有哪些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方法是什麼
1、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一種網上查詢方法:首先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必須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但目前只有極少部分地區提供了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不動產登記網上查詢:若要查詢,必須有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還必須要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二、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1、封面名稱。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扉頁蓋章。
房產證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動產權證為各登記機構公章。過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主體,而下一步不動產登記的主體變為了登記機構,因此不動產權證書取消了套印,直接蓋各登記機構的章。
3、扉頁增加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書在扉頁的右上角新增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識,市民掃描二維碼即可以獲取不動產權證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信息,實現不動產信息快速查詢。
4、內頁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不動產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為今後可能以「宗地單元」為依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奠定基礎。
5、附圖更全面。
在附圖方面,房產證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則會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注出來。
不動產抵押在哪登記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土地去國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1)立法體例沒有排除不動產糾紛適用其他管轄。
1、《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遺產糾紛案件,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和主要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認為《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意味著所有涉及不動產糾紛案件均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則該條款規定本身自相矛盾;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等案件的管轄問題都做了相應的規定,這些糾紛可能涉及不動產,但法律卻沒有明文規定只能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因此涉及不動產但並不一定就是不動產糾紛,也可以是合同或者侵權等其他糾紛,不必然適用專屬管轄。
(2)司法實踐並未完全採取不動產專屬管轄原則。最典型是抵押貸款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規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司法實務特別是對於銀行貸款案件的審理均遵循這一規定,對於借款抵押擔保合同,在管轄問題上遵循從主合同管轄地原則,即便單純就抵押合同提起糾紛,也是由擔保人所在地法院管轄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管轄,適用合同糾紛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而非專屬管轄規定。
(3)訴訟便利和意思自治的要求。
法律對管轄的規定,出發點主要在於訴訟便利和司法效率,因此沒有必要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的專屬管轄做擴大解釋,認為涉及不動產案件一律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不符合法治效率原則,對當事人可能造成不便。對於不涉及不動產物權爭議的糾紛,應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賦予當事人協議選擇管轄權利,不宜擴大專屬管轄的適用范圍。比如租賃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可能同在甲地,但租賃房產卻在離甲地較遠的乙地,如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由乙地法院管轄對雙方均不便,此時應尊重當事人選擇被告住所地等管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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