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改名申請怎麼寫,理由寫什麼容易通過
你好,改名字可以有以下理由:
1、姓名中帶有生僻困遲字;
2、在同一個單位、班級、社區等有重名;
3、名字有汪者李諧音,讀起來讓人產生歧義;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嫌首重名;
5、父母離異,母親撫養小孩,在經過父親的同意下,更改名字。
㈡ 改名字的理由要怎麼寫才容易通過
你改名字要去政府嗎???算命的說名字不好就給你改???唉......
改名字真的是很費勁的一件事,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是絕對不會給你改的,除非你和戶籍部門的工作人員有關系,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不用緩役我的回答,我的回答不但是經驗而且還是戶籍的朋友教的,不過,如果沒有很你重名的你撒謊說重名也是不可以的,因為戶籍部門是可以查詢的,至於你怎麼去改,我只能教你改名字的步驟,如果不能通過,那就只有你自己去想辦法疏通關系了!
下面我就加入你以「重名」的理由去申請改名字: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年?月?日出生,現年?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學校.單位或街道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周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也有的時候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塊錢,我記不清了)
㈢ 申請改名字最佳理由
改名字理由都有哪些
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五種情況最想改名:
1、因為封建迷信思想,要在姓名中加五行的字;
2、姓名中有生僻字,電腦錄入時很麻煩;
3、和閩南話諧音,念起來有歧義;
4、父母離婚後,孩子跟母親姓需要改名;
5、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手工錄入戶籍信息時有筆誤或口誤情況,造成戶口頁上的名字不是實際上取的那個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戚迅蠢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高陪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昌絕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到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㈣ 改名字的申請書和理由怎麼寫
描寫思路以及格式:開頭先寫明需要投遞的公安局名字,然後寫上自己的個人信息,接著要介紹自告蔽喊己的工作單位或者學校並梁,以及所了解到的法律法規,並寫上申請改名的原因,最後寫上申請人姓名和時間,正文: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族;
戶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號,身份證編號:440XXXXXXXXXXX
於XX時在XX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無工作單位就寫暫無工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此襪野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年XX月XX日
㈤ 改名字的申請書和理由怎麼寫
更改姓名申請書的寫法如下: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
出生日期:20xx 年 x 月 xx 日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戶籍住址:xxxxxxxxxxxx
由於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後在家裡一直使敗塵用「xxx」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xxx」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察猛禪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願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知州
申請人:xxx
20xx 年 x 月 xx 日
㈥ 改名的理由寫什麼
改名字是一項復雜的工作,特別是對於年齡比較大的人來說更是如此,如果想改名字就一定要有適當的理由才行,那麼有哪些改名字的理由是可以採取的呢,小孩子改名字的話比成人更容易。
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到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意見,詢問華律網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關的法條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㈦ 改名的理由怎麼寫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2、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
3、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的。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
6、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比如對於入贅、過繼或被人收養而要求變更改姓名的。
改名申請書範例
尊敬的xx鎮派出所領導:
本人女兒現用名xx,女,苗族,199x年x月x日出生,住貴州省xx縣xx鎮派出所x居委xx路xx號。現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為便於孩子今後的學習、生活與工作,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改名。我清楚地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和負擔,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充分理解幫助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㈧ 小孩改名申請最佳理由怎麼寫
小孩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如下:重名太多、寓意不好、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和祖輩中的人重名、夫妻離婚、在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的。
1、重名太多,在社會生活和人際交往中造成很大不便。
2、寓意不好或者諧音不好,讀起來有歧義,極大影響個人生活老褲和小孩的心理健康。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錄入時很麻煩,對生活極為不便。
4、孩子的名字和祖輩中的老人名字相同或者相近,對祖先不尊重,所以想要改名。
5、夫妻離婚後,小孩跟母親同住,想要改名。
6、在同一個班級里有和小孩重名的,對學習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用A4紙和鋼筆書寫,註明「改名後,所有法律責任及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仍在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悄含昌判決書/協議書)啟扒、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民警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採集信息。
5、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㈨ 改名字的申請書和理由怎麼寫
描寫思路以及格式:開頭先寫明需要投遞的公安局名字,然後寫上自己的個人信息,接著要介紹自己的工作單位或者學校,以及所了解到的法律法規,並寫上申請改名的原因,最後寫上申請人姓名和時間,正文: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族;
戶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號,身份證編號:440XXXXXXXXXXX
於XX時在XX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無工作單位就寫暫無工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