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上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网上转党组织关系的具体程序为:
1、由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直接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网上审批,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工作由系统自动完成。
2、同时,转出单位党组织向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信息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动态实时统计。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原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不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㈡ 省内网上转党组织关系查询
摘要 首先党员组织关系网上办理进度转出和接收党组织是都可以查询到的。
㈢ 党组织关系跨省可以网上转嘛
法律分析: 目前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不是全国互通的,跨省一般都是手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复印件到转入地报到,然后由基层党委重新录入信息,所以应该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四、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
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㈣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官网跨省的党员已经转出,系统上怎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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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急!跨省怎么转党组织关系
1、要先问清楚自己的组织关系要转到哪里,具体是哪个单位哪个支部,方便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组织介绍信;
2、回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党员介绍信,明确告知你所要转去哪里,工作人员会帮你填写清楚,加盖支部公章;
3、如果是跨省转组织关系,那么必须先将介绍信开到所在支部的县一级组织,再由县级组织开介绍信到所要去的党支部的基层党委,再由基层党委转去所在支部;
4、在相应的党组织接到你的介绍信时,要及时将回执单寄回开出本介绍信的党组织,明确告知已经收到介绍信。
5、收到介绍信后,相应的党组织就会将档案处理,即可转党组织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要求:“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5)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怎样转出扩展阅读:
党组织转移注意事项
1、毕业时选择好党组织关系的去向,确定接收单位。
(1)所去企业(单位)党支部
(2)人才市场
(3)户籍所在地党支部
2、确保自己已经被录入了全国党员信息系统
员管理信息系统是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的主干和核心,具有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员教育网上开展、党组织活动网上管理、党员和党组织数据网上统计分析等功能。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㈥ 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基层版)如何导出单个人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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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网上办理党籍转移
法律分析:由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直接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网上审批,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转出单位党组织向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信息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动态实时统计。
法律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㈧ 我离职一年多了,党组织关系还在原来单位,请问转移党组织关系具体流程怎么办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省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
(3)如果党员转往省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厦门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党委(党工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厦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开出到省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党员持该介绍信到省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省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流程图:
党的组织是指党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全体党员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是党的首脑(中央)和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广大党员群众的统一体。
党的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部分构成,是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党的中央组织,即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它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而建立起来的,
㈨ 转党组织关系怎么转
法律分析:(1)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党员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未按期办理落位手续,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工委、二级党组织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此类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第六条 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或出现不同笔迹,须在注明的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90天)办理落位手续。
第七条 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确认接收或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返回给转出党组织后,方可认定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毕。
第八条 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应由党员本人办理,非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㈩ 党员e家组织关系转出理由
党组织关系转出:1、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档案)到所在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窗口提出转出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党员身份后,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出申请;
3、街道党工委、市委组织部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告知党员前往目的接收地报到,报道后,接收地需及时确认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