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貸款交易,銀行遲遲不放款,是否可以要求買家賠償或者退房
如果是銀行貸款買賣二手房,約定以銀行貸款發放時間為准,那就意味著買家支付房款的時間由銀行的實際放款時間決定,而不是買家自己能左右的。
如果買家因為房屋過戶後房款遲遲不發放而要求買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買家承擔賠償責任,也沒有充分的依據。
房屋已經過戶,要看合同中是否還有其他條款對此進行了約定,才可以判斷是否有足夠的理由起訴買方。僅憑銀行不發放貸款為由起訴,事實上不太可行。
賣方在此情況下對買方的約束,理應通過事先的約定加以實現,由於你簽的合同本身沒有約定相應的約束條款,事後再想約束對方,事實上已經變得相當被動。
由於買方已過戶且裝修了房子,不能證明交易已經結束,房款沒付仍舊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你面臨的問題是,你們合同已經約定,房款的支付時間不確定,要由銀行實際發放時間來確定,這樣,買方事實上並沒有過錯,也不應由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至於銀行是否有責任,也得要看合同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沒有,那麼你想告銀行也不太可能;如果有,那麼你可以依據約定告銀行。 至於是否還有其他的條款可以約束買方,那就要你自己仔細看合同了。
留下賣方的賬號是因為銀行批貸後會直接將所批貸款金額打入到此帳號中。你所說的評估公司應該是不準確的,評估公司只是和銀行合作,對於要交易辦理貸款的房產受銀行委託進行市場評估,銀行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的價格來參考審批貸款,一般常說的七成或者四成大多都是在評估值的基礎上計算的。基本上批貸的貸款額也是在評估值上計算的!你們去的這個所謂的評估機構可能是一個擔保公司吧!
大概的貸款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會讓賣方辦理一個本行的借記卡,並留下卡號(放款用);
2:銀行合作評估公司根據銀行提供的賣方聯系方式聯系賣方,去實地看房後並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
3:銀行收到評估報告後,會同買賣雙方的貸款資料及其他資料整理卷宗上報本行信審部門;
4:銀行審核貸款合格,批准貸款時間及數額;
5:已批貸後銀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後將新產權證交於銀行,銀行拿新產權證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完畢,收到他項權利證後一般三個工作日內會將所審批貸款額支付到賣方賬戶。
2. 二手房銀行放款慢算違約嗎
摘要 你好,如果房貸合同約定了放款時間,銀行放款慢並且超過了放款時間,那麼就屬於銀行違約。而房貸合同沒有約定放款時間,銀行方不存在過錯,用戶與銀行也不存在事先約定,這時候即使起訴銀行,也是證據不足的。一般來說,房貸合同是不會約定放款時間的。
3. 二手房的買賣時間是以銀行放貸時間為准,還是以賣買雙方約定為主,賣方過了約定付款期限,能否可以要違約
應該是以買賣協議列印時間為准。
如果有銀行貸款,基本上買賣時間就沒有什麼意義,因為銀行貸款需要的時間確定。但是賣方要按時繳納首付款,如果沒有按時繳納首付款,就可以考慮要違約金的事情。
4. 買二手房時,賣方因銀行放款時間太長而違約,怎麼辦
如果合同中規定了銀行放款的時間而沒有放款,那麼買方理應按照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賣方;
但銀行放款時間屬於不可抗拒因素,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不做約定;
所以,如果賣方違約可協商賣方繼續履約,協商不成可起訴。
5. 銀行放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怎麼辦
銀行貸款借據期限不能超過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90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206條、借款人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於償還借款的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61條仍然不能確定的,借款人隨時可以償還借款,貸款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之內償還。
綜上所述,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於償還借款的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法61條所要求的,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且按照交易習慣或的有關條款亦不能確定的。
債權人隨時可以償還借款,債權人可以催告債務人在合理的期限之內償還
補充回
關於借條所載明的利息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干具體意見》6條的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數),否則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6. 銀行放款慢買房會違約嗎
銀行放貸時間過長導致逾期支付剩餘房款的,合同約定如何處理的,按照合同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一般銀行貸款遲延的風險由買家承擔,但如果確實是買方無法預料的政策原因導致的,屬於非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那麼買家可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7. 二手房交易銀行放款慢是哪方責任
房貸放款慢的原因:
1、樓市限購政策的影響
在樓市調控政策開始實施後,銀行房貸放款速度慢慢減緩。樓市調控,包括房貸利率上浮,銀行放款速度減慢。目前,銀行放款速度變慢,也是由於大環境的影響。
2、市場資金流動性差,銀行房貸額度缺乏
當前市場上的資金流動性差,現在銀行實行嚴格的資金流動性管理,主要是為了防範資金風險,但客觀上也影響了銀行放款速度。
3、銀行信貸結構的不斷優化
大家都知道,現在銀行很少樂意做房貸,房貸周期時間長,不如個人貸款銀行給的利潤高,在信貸結構上,有意或者無意的減少房貸的佔比。因此,銀行房貸還款速度緩慢也在情理之中了。
4、銀行放款成本增加
銀行貸款利率較低,市場自己流動性越來越緊張,銀行放貸成本和資金壓力會有所增加,所以,在放款方面,也會有所緩慢。
5、銀行風險意識增強
很多申請房貸的購房者,貸款記錄一片空白,這就是常說的信用白戶,對於這類人申請房貸時,銀行會比較嚴格審核貸款資質,所以在放款上也會比較緩慢,因為銀行在貸款風險意識上不斷增強。
二手房過戶是指買方和賣方在確定房屋交易後,雙方在房屋交易中心進行房屋過戶,由賣方過戶給買方的過程,包括水電煤的過戶。
二手房過戶流程是:
1,買賣雙方在經紀人的協調下,達成基本的價格、付款、物業交割等意向,決定見面細談;
2、買方准備定金1-2萬、本人身份證明;賣方產權人(含共有權人)准備好產權證、土地證、產權人身份證;(如賣方房產有抵押情況,需要帶上原向銀行借款的合同及相關材料,以備經紀人查詢並給出還款建議。);
3、買賣雙方約定時間到中介公司見面,協商簽定買賣合同具體事宜;
4、在經紀公司見面協商買賣事宜(合同簽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諾都不要輕易相信,特別是賣方和經紀人的口頭承諾不要隨便相信,應該要求寫進合同。);
5、買方應要求經紀人嚴格審查賣方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同時要求賣方明確房屋的建築年代並可寫進合同;賣方應要求經紀人將買方的付款方式明確在書面合同上(一般商業貸款的方式,下款時間在買方產權證辦好後3-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經紀人說的貸款要10個工作日左右時間,除省市行公積金貸款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薦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過程中將資金託管在房產局資金監管處的要求,特殊情況除外。);
6、簽定三方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中介都會有格式合同提供,考慮到每套房子都有其特殊的交易狀況,提醒大家要把前面協商的具體事項寫進合同,同時還應就房屋的戶口遷移時間、有線電視、裝修、其他附屬設施及車位、車棚、地下室等條款簽進合同);
7、賣方在簽完合同時手裡應持有買賣合同、定金、中介公司開出的收件單;買房手裡應持有買賣合同、買方的定金收條、中介公司開出的中介費發票(不建議在簽定合同時就繳清中介費);
8、賣方將房屋的抵押解除(如果合同中約定由買賣雙方協力解押的話,買房的資金不要直接交給賣房,而應三方一同到銀行將此款打進賣方的還款帳戶,最好事前約定當天就可以完成注銷抵押時再辦理。);
9、約定申請產權過戶時間,中介在網上列印存量房交易申請書,三方一同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過戶手續(賣方產權人必須全部到場,並帶著身份證原件;買方帶身份證原件、首付款及貸款材料。);
10、辦理完首付款交付給賣方或者是託管在交易市場手續後,三方一同到櫃台申請測繪並登記過戶手續(交易收件單一般交由經紀人保管,此時繳清中介費或繳大半中介費是合適的時間);
11、三方一同到銀行或者擔保公司辦理買方的貸款資格預審手續(南京市內的貸款擔保、公證、土地證等手續費總額一般為1300以內,其中商業貸款為500元以內,公積金或者組合貸款不會超過1300元。此費用由買方承擔,注意此費用為上限,多交可視為被中介欺詐);
12、買賣交易審核10天後,三方一同到交易市場,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領取新證,並將新證及相關材料送銀行或者擔保公司辦理下款手續(如果首款是託管在交易市場的,此時可以由賣方取出了,而尾期房款一般此後3-5天可以到達。);
13、賣方應在尾款交付前將房內戶口,水電物業等費用結清;
14、銀行貸款下達後,三方應先驗收交割物業無誤再去銀行或者擔保公司領取下款存摺、還款存摺,賣方拿到全部房款,買方接受所有物業後宣告交易完成(一般情況下,此時視為中介服務的完畢時間。);
15、買方過30天左右時間後去銀行或者擔保公司領取自己的產權證、土地證及貸款抵押合同等材料。
8. 買二手房,因銀行放款慢導致原房東買房違約,這種情況下我有責任嗎
在一間房子住久了以後,各方面的設施已經是出現了老化的現象,並且伴隨著周邊設施的不完善也開始體現了出來,這就導致很多人有了換房子的想法,把自己現在居住的舊房子賣掉,這樣就有一筆存款足夠自己購買一套新房子,這就使得二手市場開始興旺起來,畢竟二手房子的價格會比一手房的價格稍微低一點,也是大家相對容易入手的一種購買房屋方式,但即使是二手房的價格是普遍能夠接受的,但依舊是需要使用到房貸的方式進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