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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時間太長造成事故怎樣

發布時間: 2022-05-30 06:38:28

『壹』 上班時間超過八小時,然後出事故了誰負責任

如果是上班時間出的事故,不論八小時以內還是以外,都屬於工傷,有用人單位負責。
如果跟工作無關,就只有自己負責了。

『貳』 上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國家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法》規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時候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該交通事故的發生不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就應認定屬於工傷范疇,可以按工傷保險理賠,【理賠後仍有不足的損失部分,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沒有給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造成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理賠待遇的,則單位全部負責所有費用的賠償責任。如果該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如自己扭傷、被砸傷等),則就不屬於工傷,則工傷保險不需理賠,單位也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受傷後需要【住院治療】的,全部「社會保險」中所包含的【醫療保險】會承擔相應的住院報銷理賠費用,單位不需承擔責任。如果單位連社保也沒購買,那麼,該次住院中本該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這個保險待遇的損失部分,需由單位承擔賠償。

『叄』 在公司加班24小時後因太困,睡在公司車上6小時後回家路上出了車禍,事故認定我無責任,算不算工傷

一、加班後回家發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傷?
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繫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有關工傷認定的具體條件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的,如果對相關的情況不清楚的,可以向工傷鑒定部門來咨詢了解,避免在工傷賠償時造成自己的損失,具體情況下還需要對工傷傷殘的等級進行認定,並結合相關標准來進行賠償。
望採納!

『肆』 工作時間發生了交通事故,損失個人承擔還是公司承擔

工作時間及區域內,包括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當事人的主要責任,這就屬於工傷范疇,讓用人單位申請工傷保險,按照程序走賠償流程即可。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如果員工在休息時間私自外出發生交通事故不構成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伍』 上班時間因工作需要外出,造成車禍,應該怎樣處理

國家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法》規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時候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該交通事故的發生不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就應認定屬於工傷范疇,可以按工傷保險理賠,【理賠後仍有不足的損失部分,單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單位沒有給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造成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理賠待遇的,則單位全部負責所有費用的賠償責任。

如果該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擔大部分過錯責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如自己扭傷、被砸傷等),則就不屬於工傷,則工傷保險不需理賠,單位也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受傷後需要【住院治療】的,全部「社會保險」中所包含的【醫療保險】會承擔相應的住院報銷理賠費用,單位不需承擔責任。

如果單位連社保也沒購買,那麼,該次住院中本該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這個保險待遇的損失部分,需由單位承擔賠償。

--------相關法規--------------

《工傷保險法》(2011年修改)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陸』 人在公司上班出了事故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員工在上班時出現意外事故,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責任的,屬於工傷,由用人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柒』 如果因為超長時間加班沒有適當的休息造成猝死在家中會算成工傷嗎

屬不屬於工傷,在進行工傷認定的申請,看社保部門是怎麼認定的;
一、認定工傷的條件:(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捌』 超過上班時間在路上出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司法解釋規定,上下班途中應當是合理的時間內,超過上班時間還在路上不屬於合理的時間,因此,無論勞動者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負責,都不能認定為工傷。

『玖』 勞動合同法關於工作期間出了交通事故怎麼處理的

勞動合同法關於工作期間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待遇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拾』 上班時間發生車禍自己負主要責任應該怎樣向單位索賠

上班時間發生車禍自己負主要責任不一定能向單位索賠。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通常情況下都是主要責任人承擔的,可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的話,可以被認定成工傷,這樣的話,賠償問題基本上就是主要責任人公司和工傷保險機構共同承擔的。
法律分析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於工傷。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取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再支付相應工傷待遇時,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依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可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的雙重賠償。並不是所有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都一定屬於工傷,所以,職工根據當時的情況,比如路線是上班的合理路線,也是合理的時間,另外就是自己對交通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完全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了工傷待遇的也不影響向主要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